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莫名炒很兇的話題

2016-03-25 21:39 · 樓主
要是我們現在趕走了翁啟惠,就別想再延攬任何海外人才了?

2012 年,經建會劉憶如以一紙錯誤的文件誣告蔡英文違反旋轉門條款,一群名嘴跟著窮追猛打,將發明愛滋病雞尾酒療法的何大一等生技學者扯入其中。最後何大一心灰意冷,離開台灣。但事過境遷,特偵組已查無不法偵結,宇昌公司改名中裕之後所研發出的愛滋新藥也證明了自己的身價,台灣卻永遠少了一位頂尖學者。

類似的情況現在再度上演 ─ 浩鼎案在沒有任何顯著的違法事證下,媒體緊抓著翁啟惠的女兒翁郁琇持有股份這件事情不放,以說謊、隱瞞的道德瑕疵痛斥翁啟惠違反學術中立為己牟利,彷彿他已經是十惡不赦的罪人。但對科學家來說來說,以自己的技術賺錢有何不可?

小英教育基金會董事張景森便引用臉友文章力挺翁啟惠,表示台灣就是欠缺一套讓科學家可以合法大方以自己的技術換取應得的回報的法律制度。

民進黨不敢出面力挺翁啟惠院長,怯戰與避戰,任憑國民黨對一個攸關台灣生技產業發展重要的科學家用泛道德論攻擊修理,完全無視於他畢生研究的科研成果,屬 於他的,接受他指導諮詢的產品研究開發,任何企業與機構要運用,本來就該付出該有的權利代價,合情合理,任何股權分派,也有國際間企業估值與股權分配上的商業規則。

企業應該公開的給,翁院長也應該大方的接受股份。誰說科學家研究,就應該一輩子無償付出,台灣對他人過去 30 年研究成果就可以全納為己有。唯一的瑕疵,或許就是透過女兒獲得此份應得的報酬,顯得有點矯情。

用這樣的政治手段羞辱一個具國際聲譽的科學家,摧毀一個台灣剛起步的生技產業,就是讓人看不過去。台灣民眾也要知道,這世界不是只有政治看法,也要能理解科學角度與商業視角。 台灣要走向國際,又任憑這些走不出國門的政治人物,用他們的原始叢林規則,惡鬥具有國際聲譽,為台灣帶來科研成就,創造未來數兆以上產值新產業契機的科學家,斷送台灣的產業發展契機。 他們阻斷的,是許多海外優秀台灣科學家想回台貢獻與發揮長才的善念。未來這些人,或許有前車之鑑選擇留在美國與歐洲的科學研究機構心無旁騖的研究,等著別人捧著大把權利金與研究經費為別人作嫁,也不願涉入這種政治叢林法則運作下的台灣。

以翁啟惠出版超過 700 篇學術論文與掌握上百項專利的背景,要決心賺錢的話能拿到的覺得不只浩鼎案能拿到的利潤。但台灣人就是矯情,覺得學者就是該要清高地專注在研究上,賺錢反而是種罪惡,所以就任憑政治惡鬥凌駕科學與商業。過去我們已經趕走了一個何大一,現在我們又想把翁啟惠給趕跑。有了這兩個慘痛的案例,以後我們還能延攬任何海外人才回來研究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請大家評評理,看遍了各報紙媒體的言論炒作與這篇的評論後,再來回頭想想我們是不是看待事情的角度不夠全面呢,還是處理易於被激化的狀態、還是現代的人都不看電視了..?
2016-03-25 21:53 · 2樓
現在知識較容易。道德要持守不容易。

何大一不留在台灣反而可以海闊天空。因為海外的環境比較好。

何大一現在有什麼新的貢獻嗎?

翁啟惠不做中研院院長,一樣技術還在,可以走入民間公司。

可以繼續研究發展,可以專心做技術。並不需要佔著中研院院長的位子。
2016-03-25 22:01 · 3樓
旅行的人 發表於 2016-3-25 21:53
現在知識較容易。道德要持守不容易。

何大一不留在台灣反而可以海闊天空。因為海外的環境比較好。


以上帶入任何所有有貢獻的人都可以捏


你不覺得你在講廢話中的廢話嗎?


抱歉,我講話就是直接中肯。
2016-03-25 22:02 · 4樓
中研院院長是管理職,除了要求技術,道德更需要堅守。否則如何當其他的科學家的表率。你可以想像,當科學家沒有道德,是一件多恐怖的事。
2016-03-25 22:17 · 5樓
幫大家把重點框起來

以翁啟惠出版超過 700 篇學術論文與掌握上百項專利的背景,要決心賺錢的話能拿到的覺得不只浩鼎案能拿到的利潤。但台灣人就是矯情,覺得學者就是該要清高地專注在研究上,賺錢反而是種罪惡,所以就任憑政治惡鬥凌駕科學與商業。過去我們已經趕走了一個何大一,現在我們又想把翁啟惠給趕跑。有了這兩個慘痛的案例,以後我們還能延攬任何海外人才回來研究嗎?

他能賺的就比現在看到的多很多,現在賺一些會怎樣?


光我自己在執行業務會遇到比較極端的兩種人

一種是你有能力幫我賣這個價格,多的你拿去,這是你該賺的!
一種是有多賣我再考慮我要給你多少,反正還不是因為我房子你才能賺錢!


第一種人總是讓我們充滿拚勁,因為這種人有『使用者付費』的概念
也認同我們的努力,更躍躍欲試挑戰自我能力。

第二種人你不能說他錯,但這就是種人性的展現!
他講的有他的道理,但這種客戶就不是我們該服務的


我把自己帶入翁啟惠,我只想我賺的任何一毛錢,哪一個不是我該賺該得的?
為什麼仲介賺錢講的好像很輕鬆,講幾句話就月入N萬?
這麼好做怎仲介倒一堆? 文章內容提到,有些台灣人真的很矯情!


公務人員也是、一堆企業主也是、一些連鎖品牌也是,大家要均富,不是把人往下拉
搞成均貧,對整個台灣都沉淪!!
2016-03-25 22:19 · 6樓
Dora貓 發表於 2016-3-25 22:01
以上帶入任何所有有貢獻的人都可以捏




說話請不要這麼針峰相對,沒提到你。也沒反駁你。

請你保持風度。大家都可以說話。

不過,買房子,是絕對不會找你的。

而且我的朋友們,也不會找你買的。

反正你的業績很好。不需要意見跟你不同的人找你買賣房子。
2016-03-25 22:21 · 7樓
旅行的人 發表於 2016-3-25 22:19
說話請不要這麼針峰相對,沒提到你。也沒反駁你。

請你保持風度。大家都可以說話。


謝謝,不是每個客戶我都願意服務阿!!

少往臉上貼金好嗎?

客戶太自以為或沒水準我一概打槍丟給學弟,不然請到對面找同業!

我還真的不需要為了點錢浪費這麼多時間,我真正該經營的客戶上..

共勉之 



最後還是要講一下,做人不用太矯情。

這種人名替換一下,每個都可以成立的廢話,就不用拿出來獻醜了。


拜託別找我
2016-03-25 22:22 · 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旅行的人 於 2016-3-25 22:23 編輯


放心,這一定做得到。

為了一定不找你,請告訴大家你是那一家仲介?
2016-03-25 22:25 · 9樓
因為上次被版上一些被我打臉打到變成豬頭的跑去跟同事哭訴

我還是先不要提我是哪家仲介,不過電話輸入google就有了

我是真戰神,拿一些沒憑沒據的在討論,真的只會更難看,因為我這個人不會給人台階下!


加油了!  不要再發廢文了
2016-03-25 23:08 · 10樓
九千萬我相信翁絕對有這個財力,論學術地位我想應該也沒問題。但翁以院長之姿力挺浩鼎,本以為是超然的立場,搞半天原來翁自己是股東。
2016-03-25 23:34 · 11樓
simonw007 發表於 2016-3-25 23:08
九千萬我相信翁絕對有這個財力,論學術地位我想應該也沒問題。但翁以院長之姿力挺浩鼎,本以為是超然的立場 ...


沒錯,說到重點啦!
2016-03-25 23:41 · 12樓
旅行的人 發表於 2016-3-25 21:53
現在知識較容易。道德要持守不容易。

何大一不留在台灣反而可以海闊天空。因為海外的環境比較好。


講這是什麼話呢?
難道所有台灣有知識有技術的人全部要逼到海外去嗎?
為了選舉,趕走了一個國際權威
造成台灣生技業重傷
再來說人家「沒什麼新的貢獻」
現在又要趕走一個國際權威
堂而皇之說知識容易操守不易

知識談何容易,我想帶團的人不會了解
台灣缺乏歐美的產學移轉過程
一昧的覺得學者就是應該清高在上、針貶時事
忘了現在自已打的流感疫苗,甚至打這篇文章用的電腦裡面的硬碟
通通都是在海外的學者「專心做技術」,然後專利移轉致富的產物

真的,沒必要因人廢事
2016-03-26 01:06 · 13樓
旅行的人 發表於 2016-3-25 22:22
放心,這一定做得到。

為了一定不找你,請告訴大家你是那一家仲介?


但是才剛在房市動態區看見..
你好像沒打算要在北大買屋不是嗎?

網路上還真是真真假假,假假真真...

上次還有個網友編個幫朋友賣屋
賣好幾個月賣不掉的故事..
跟他約看還不給看的秘密客..真是奇人.
2016-03-26 09:47 · 1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yjrong413 於 2016-3-26 10:08 編輯


呵....這文章似是而非....重點不在有沒有給翁足夠的錢或足夠揮灑的空間....

重點在...."有沒有坑殺投資人的錢"

如果翁解盲前後態度都一致, 公開聲明支持, 而也一直沒有賣股, 就沒啥問題
但, 如果牽涉內線交易(自己明知解盲可能失敗, 卻公開聲明支持, 然後背地裡趕緊賣股), 就有問題

沒有人反對他該有幾張股票, 反對的是, 他有無涉內線交易!

2016-03-26 09:47 · 15樓
樓歪了,怎麼變成在買賣房子了?
2016-03-26 10:05 · 16樓
lance 發表於 2016-3-26 09:47
樓歪了,怎麼變成在買賣房子了?


有人唬爛被抓包嚕!


沒要買房子,又說不跟我買房子


真的是精神錯亂了呢~~



今天的你是哪一個比利? 

YOOOOOOOOOOOOOOOO



擠牙膏式慢慢拆台階,拆到後面會不會某人就從此不上線,換一個新的帳號啊?

2016-03-26 14:47 · 17樓
今天看到網友分享這一篇, 如果今天翁啟惠支持的不是蔡英文, 風向會變嗎?
看一件事情看得是表面還是顏色. 顏色對了做什麼都對.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0944336615&fref=ts

呂秋遠

要把翁啟惠抹黑,或是把浩鼎當作頂新,基本上都是政客的自由,但是我覺得有些事情在我看來,不用眉頭一皺,也可以知道非常單純。
浩鼎公司,是一家台灣的生物科技上市公司,成立於2002年。這家公司的主要業務在於研發治療轉移性乳癌疫苗OBI-822/821,如果研發成功,大概會是台灣生技發展史上的最大成就。不過這家公司最近有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在二月份時,公司「解盲」的成就不如預期,翁啟惠竟然為這家公司發言「護航」;第二個問題就是翁啟惠的女兒,竟然曾經從尹衍樑手中購買了三千張股票。這兩個「弊案」讓翁啟惠從崇高的中央研究院院長,變成了一個貪財的偽科學家。
大家以為浩鼎公司生來股價就這麼高嗎?不是的,所有的生技公司,都是在大量研發燒錢的可憐窘境下過日子,一旦研發出新藥,才有機會翻身。1998年時,翁啟惠還在美國,從事醣分子與癌症的相關研究工作,早已經是醣類治療癌症的權威,他與尹衍樑和張念慈和一位美國人一同創立Optimer Pharmaceuticals公司(浩鼎為該公司在台投資子公司),從事癌症的新藥研究與開發。後來經營不善,2012年間,原始股東決定出資買回浩鼎股票。當時只有尹衍樑比較有資歷,就以每股1美元,總共6000萬美元買回大部分的公司持股。後來尹衍樑又在浩鼎在興櫃發行前夕,以一股1美元(31元台幣)的價位轉讓3000張股票給翁啟惠的女兒翁郁琇。
這件事情的第一個爭議就此出現。翁啟惠有沒有利益迴避的問題?
就投資浩鼎公司的Optimer而言,翁啟惠是原始股東。他能不能成立Optimer公司?當然可以,他當時人在美國,而且是醣類疫苗癌症第一把交椅,把技術拿來投資,有何不可?而浩鼎公司在苦撐研發之後,終於在今年二月時,浩鼎公司的乳癌疫苗進行「解盲」,眼看股價就要往上攀高之際,竟然解盲失敗。所謂解盲,是相對於雙盲測試。在藥物測試中,經常使用雙盲測試,即病人被隨機編入對照組及實驗組,對照組給予安慰劑,實驗組給予真正藥物。無論是病人或觀察病人的實驗人員都不知道誰得到真正的藥物,直至研究結束為止,才進行資料解盲與分析。
據說,浩鼎公司竟然解盲失敗。為什麼我用「據說」,因為在科學界對這次解盲的結果解釋,眾說紛紜。大部分的說法都是,解盲沒有過關是事實,在現有法規上是無法申請藥證的,可以說是挫敗;但從現有的資訊判讀,在科學試驗的數據是有進展的,浩鼎應該是看到其他次族群或細部結果,認為未來如果重新設計臨床試驗,成功的機率將大大拉高。因此,從「科學」上而言是有進展的,因此浩鼎才會認為此次的臨床試驗是成功的。
所以翁啟惠在解盲「失敗」後,為浩鼎說話,算不算利益輸送?基本上,除了閉著眼睛買股票的人以外,都知道翁啟惠與浩鼎的關係,所以重點並不是翁啟惠為浩鼎說話,他雖然是醣類治癌技術的權威,但是基於他先前與浩鼎的關係,所以他所說的話是不是袒護浩鼎,投資法人肯定很清楚。
沒了,這是所謂的翁啟惠解盲發言事件中,唯一的所謂利益輸送。也就是翁啟惠認為不能算失敗,這項解盲對於浩鼎的研發工作而言,還是有進展的。如果翁啟惠這麼說,就認為他是中央研究院院長,不能利用學術地位為某家生技公司「背書」,也未免太小看投資者對於翁啟惠與這家公司關係上的認知。這要回歸專業好嗎?哪裡是翁啟惠說解盲成功就是成功?
至於女兒是畫家,怎麼會投資生技產業?特別是哪裡來的錢。首先,他女兒已經成年,本來就不用列入監察院的財產申報之中,並沒有違法可言。至於翁啟惠沒有說明女兒的財產有浩鼎的股票,有道德瑕疵嗎?我認為沒有。原因有二,第一是,不想說。為什麼不想說?因為說了會引起很多不必要的想像,就像是現在一樣,會破壞我們對於所謂「學術中立」的想像。許多人就是認為,學者不應該涉入商業活動,所以如果有學者竟然持有跟自己研究領域有關的上市公司股票,實在罪該萬死。
第二是,退萬步言,即便股票是尹衍樑賣給翁啟惠,女兒只是人頭(這項說法不能證實,也不該任意揣測),也還是沒有利益輸送的問題,我們可以回過頭去再想一遍,翁啟惠究竟哪裡有利益輸送?為浩鼎講話?這樣就能影響股價、坑殺股民?要不要想想這項藥品如果開發出來,能夠造福多少人?翁啟惠就算持有這家公司的股票,到底招誰惹誰?依照程序,就是申報而已,究竟有什麼嚴重的問題?
對嘛,簡單來說,科學家就是應該清貧一世,不應該有任何投資行為,特別是中央研究院院長,不可以有錢,也應該跟生技業保持距離。不然,就是利益輸送,這樣的邏輯能聽嗎?
如果要說翁啟惠身為中央研究院院長,沒有做到利益迴避,質疑的人還是必須說清楚,究竟是哪裡需要迴避?是不該講話?因為大家會相信他的話,努力買股票讓股價上漲?還是認為他會把國家研發的技術平白無故送給一家上市公司?但無論如何,這樣的指控都必須要有證據,而且符合商業邏輯。否則無異是在告訴科學家,請不要兼任台灣研究機構的行政職,否則就是利益輸送,應該辭職以謝國人。
回歸到事實本質,翁家持有浩鼎的股票,究竟哪裡有政治責任與道德責任?翁啟惠只是中央研究院院長,並不是總統,他與浩鼎的研究標的關係,也是眾人皆知;沒有他一開始的努力研究,就不會有浩鼎現在的成果。他不能影響股民要不要買股票,也沒有要求中研院不要收權利金,更沒有把國家的權益出賣給私人公司,講他有利益輸送給浩鼎的人,可否提出一項證據,他到底怎麼輸送法?
或許,家裡人有鉅額的股票沒說,就是一種道德瑕疵,不適任中研院院長。即便他認真在這項領域一輩子,只要他是科學家,就是不應該有錢。
2016-03-26 17:26 · 18樓
Dora貓 發表於 2016-3-26 10:05
有人唬爛被抓包嚕!




to .. 閒得發慌的房仲:

現在的氣氛下,我不會買房子,除非房子跌到可以下手的程度。

如果時機到了。可以買了。不會找你這嚴重意識型態的人買。

很簡單的邏輯。故意要聽不懂。只能說是程度啊!

不想跟這些閒得發慌的房仲耽誤自己的時間。

我的生活裏,可以沒有這些意識型態的事情。

要打嘴砲你們去打吧。
2016-03-26 17:50 · 1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Dora貓 於 2016-3-26 17:51 編輯


旅行的人 發表於 2016-3-26 17:26
to .. 閒得發慌的房仲:

現在的氣氛下,我不會買房子,除非房子跌到可以下手的程度。


放大絕招了,沒台階下的人常常用這招。
我習慣了,畢竟也就這種等級也要出來話唬爛..
被狠打臉是應該的,也是可以預見的,啪啪啪~~


至於意識形態? 笑了,我一直都很客觀啊!
是你意識形態太重我才會出來教育你!
不然小陳身為服務業秉持著服務大眾的精神在服務客戶呢!

懂?
2016-03-27 13:52 · 20樓
若是今天 翁啟惠 的身份是任何一個和國家無關的商人、學者、路人甲! 今天都不會是問題!
而他明明就是 公務人員 ,以這樣的 「身份」做了這一些的「行為」,之後還要「說謊」! 再扯上「蔡氏家族」和 「紅頂商人」對此案的投資和解盲前的 大量借卷放空 (此一借卷只能特定法人才行,一般的社會大眾不行)。

這一些光怪路離的事件,真的在台灣特別多見! 只能說現在才是 「開端」 未來還有更多的可以看!

而現在台灣的社會都已是「顏色對了、一切都對了」,若是今天這一些人改成 國民黨相關人仕 就可以知道,什麼是對和錯了!
2016-03-27 21:27 · 21樓
浩鼎的問題,談到最後只剩下一個真正的問題-->股價太高。
股價太高的原因來則是來自於股民的認同,股民的認同是基於不理性與貪婪。
浩鼎的股價高低左右批評者的言論內容,但其股價卻是來自於股民的認同或不認同。
股票市場一直都是個充滿貪婪的不理性的市場,攻擊性的言論與批判都與真正的問題無關。
2016-03-28 00:45 · 22樓
podzol 發表於 2016-3-26 14:47
今天看到網友分享這一篇, 如果今天翁啟惠支持的不是蔡英文, 風向會變嗎?
看一件事情看得是表面還是顏色. 顏 ...


你說的對極了!現在台灣就是這樣:看一件事情看得是表面還是顏色. 顏色對了做什麼都對.
經過這幾年的淬煉,我很大方的承認我現在就是這樣!但!請其他人也不需要假清高,一天到晚把超越藍綠掛在口中,心裡想的卻都是....
如果今天翁啟惠支持的不是蔡英文, 風向會變嗎?我認為應該是會,可是這不正是又落入前面所提的荒謬情況:看一件事情看得是表面還是顏色. 顏色對了做什麼都對!
反過來說,假設今天的情況是:新當選的總統叫"馬英九",他想發展生技產業,但有一家叫號鼎的生技公司中,"馬以南"是第五大股東,而偏偏中研院院長"剛好"跟馬英九理念很合,而且好巧的是她女兒就剛好有這家公司3000張股票...如果另一個政營的人不會藉此大加撻伐相關人等,那台灣的政黨政治才是白混了吧?
請不要跟我說甚麼這個那個甚麼情況不一樣,所以不能這樣說....,"欲加之罪,不患無辭",同哩,欲除之罪,也不患無辭,不是嗎?
心中有藍綠,就沒有誰比誰高尚的問題了,這點你我都一樣啦!共勉之!!!
2016-03-28 09:25 · 23樓
很明顯的,在台灣道德是跟著藍綠走的,只要政治立場相同一路護到祖宗十八代,不同立場誅你九族,說好的監督呢?過去已過去,別忘了人民對新政府的期待!
2016-03-28 09:50 · 24樓
podzol 發表於 2016-3-26 14:47
今天看到網友分享這一篇, 如果今天翁啟惠支持的不是蔡英文, 風向會變嗎?
看一件事情看得是表面還是顏色. 顏 ...


觀點迴響:翁啟惠在浩鼎案的責任很難完全撇清

作者李銘杰 | 風傳媒 – 2016年3月28日 上午7:16

近日呂秋遠律師提出他對於浩鼎事件的見解。筆者認為部分的見解是需要進一步釐清的。詳述如下:
首先,翁院長在此事件中是否有責任,答案恐怕還是有的。以下涉及的法條以及相關辦法眾多,還請大家耐心看完。

根據「科學技術基本法」第6條第3項,智慧財產權及成果之歸屬及運用,應制定迴避及其相關資訊之揭露辦法。而行政院依據「科學技術基本法」第6條第3項之授權,修正「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第5條第1項、第2項及第3項,進一步指出資助機關或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應建置研發成果管理機制,此管理機制應包含迴避及其相關資訊之揭露。

中央研究院則根據上述「科學技術基本法」以及「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之規範,制定了「中央研究院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並根據此辦法第3條第2項第5款規定,訂定「中央研究院科技移轉利益衝突迴避處理原則」,其中第6條提到,當事人執行科技移轉業務時,應揭露可能發生利益衝突之情事。而應揭露之利益及揭露之方式,則由中央研究院研究發展成果管理委員會另訂之。其中應該揭露的利益,包括「財產上利益」與「非財產上利益」。有價證券是其中一種「財產上利益」。另外一個重點是,除了科技移轉業務之當事人應該揭露利益之外,其關係人也應該要揭露相關的利益。其中一個關係人的定義,是指當事人之二親等以內親屬。

雖然中研院曾經強調,中研院所有專利權都屬院方,所有技轉案都以院方名義執行,但中研院專屬授權給浩鼎公司的技術,發明人是翁院長,根據「中央研究院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第七條之規範,翁院長可分得百分之四十之權益收入,因此自然也是「中央研究院科技移轉利益衝突迴避處理原則」所規範的對象。

呂律師提問,翁院長有沒有利益迴避的問題?這裡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利益衝突揭露和利益迴避是兩回事。所謂的利益衝突揭露,只是要求當事人將可能導致利益衝突的情況事先揭露,並非要求當事人不得獲得利益。而利益迴避則是直接要求當事人應迴避獲取相關利益。翁院長有沒有利益迴避的問題,答案是需要進一步的審查,檢視其是否有違反中研院技術移轉的迴避規範,這部分筆者並不打算進一步討論。但有一點較能確定的是,翁院長並未事先揭露女兒持有浩鼎的股票一事,於法而言確實有疏失。呂律師提到翁院長並沒有違法的說法,仍有待釐清。

其二,呂律師發表的文中提到「至於翁啟惠沒有說明女兒的財產有浩鼎的股票,有道德瑕疵嗎?我認為沒有。原因有二,第一是,不想說。為什麼不想說?因為說了會引起很多不必要的想像,就像是現在一樣,會破壞我們對於所謂『學術中立』的想像。許多人就是認為,學者不應該涉入商業活動,所以如果有學者竟然持有跟自己研究領域有關的上市公司股票,實在罪該萬死。」

針對這點,筆者在上述已經提到,翁院長未事先說明女兒持有浩鼎的股票,恐有法律責任的問題,已經不只是道德層次的問題。而筆者想回應這段話,是因為呂律師說明的內容並不符合現代生物醫學研究的倫理規範。
科學研究的類型很多,但生物醫學研究特別需要關注其研究倫理,這類的研究,經常要以人做為研究的對象。一旦研究的過程有瑕疵,將可能導致研究受試者生心理的傷害,甚至是死亡。也因為生物醫學研究具有這樣的特殊性,當研究者有潛在的利益衝突時,必需要更謹慎管理,以免其潛在的利益衝突影響研究的誠實正確性。
身為生物醫學研究者,可否不揭露自己可能從研究中獲得利益的資訊?根據現有生物醫學研究倫理的共識,以及先進國家的趨勢,答案是否定的。雖然呂律師提到,揭露這樣的資訊可能會破壞民眾對於「學術中立」的想像,產生不必要的困擾,但國外許多的研究結果都曾發現,研究者若是有潛在的利益衝突時,其研究的成果確實可能會產生偏差。例如產業界資助的研究,常會發現其研究結果有利於產業界;或是某研究者從某個公司獲得利益,該研究者研究結果往往是對該公司有利。正因潛在的利益衝突可能導致研究結果產生偏差,並可能進一步傷害到受試者,身為受試者,當然有權利事先知道研究者背後的潛在利益,接著才決定是否參與研究。而生物醫學研究的受試者,往往就是一般民眾,因此研究者將其潛在利益衝突事先揭露給一般民眾知道,確實是有必要的。

這並非是筆者個人的觀點,目前包括美國和法國等國家,對於生物醫學研究者,或是醫師研究者的利益衝突管制都相嚴格,甚至要求研究者必須將潛在的利益衝突公開至網站上,供一般民眾搜尋遊覽。美國和法國會這麼做,就是為了確保參與生物醫學研究的民眾知的權利。部分學者提到,我國的法律過於嚴格,導致許多研究者不小心觸法,其實是相當大的誤解。我國利益衝突相關規範相對於美法而言,仍舊是相對寬鬆,且對研究受試者的保障較為不足的。

這裡必須另外強調的是,筆者並未說生物醫學研究者從研究中獲取利益是不對的。研究者當然可以從其研究成果中獲得利益,但應避免為了獲取利益,而導致研究的過程或成果有所偏差。要預防這樣的事情發生,研究人員的潛在利益衝突就必須適當管制。而管制利益衝突最重要的手段,就是事先揭露其潛在的利益衝突,以上是筆者的一些意見。

*作者為臺大公共衛生學博士/政大法律學碩士


2016-03-28 11:52 · 25樓
phantom 發表於 2016-3-27 21:27
浩鼎的問題,談到最後只剩下一個真正的問題-->股價太高。
股價太高的原因來則是來自於股民的認同,股民的認 ...


"股票市場一直都是個充滿貪婪的不理性的市場,攻擊性的言論與批判都與真正的問題無關".....又一個似是而非的言論....

股票市場一直都是個充滿貪婪的不理性的市場, Yes!
但, 若沒有翁持續的公開支持, 會否一般大眾都敢這樣盲目追捧?...
股市多的是充滿貪婪的投資大眾, 但更多的是涉內線熟悉內情而坑殺投資股民的內線者!
一個公開自由的市場, 若無違法的買賣, 都是你情我願,
但若有內線者藉以炒作獲得龐大利益, 不該責難嗎?

翁如果因支持浩鼎言論, 且解盲成功, 股價繼續漲, 而他們的股票也沒賣, 他的獲利不是更豐富嗎?
那不就是做為支持他持續努力生技產業的最佳回饋嗎?
他支持的浩鼎沒解盲成功, 表示他們還需繼續努力,
但, 他若因此不論生技做的成功與否, 他都可以獲得豐厚利益,
這樣, 他還會關心生技產業成功與否嗎?

2016-03-30 20:53 · 26樓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3-28 11:52
"股票市場一直都是個充滿貪婪的不理性的市場,攻擊性的言論與批判都與真正的問題無關".....又一個似是而 ...


若沒有翁持續的公開支持, 會否一般大眾都敢這樣盲目追捧?

簡單回你這句話。
台灣的生技製藥股幾乎每一家都漲翻天,這些公司並沒有翁的支持,一般大眾還是一樣盲目追逐,不是嗎?
2016-03-31 08:56 · 2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yjrong413 於 2016-3-31 08:59 編輯


phantom 發表於 2016-3-30 20:53
簡單回你這句話。
台灣的生技製藥股幾乎每一家都漲翻天,這些公司並沒有翁的支持,一般大眾還是一樣盲目 ...


比價效應知道吧....
而且, 大家從來不會批評 "盲目追逐" 有問題....昨晚看58台, 連經濟專家都覺得有問題....

翁的女兒解盲當天2/19賣股, 而浩鼎發布解盲失敗時間是在2/21,
還選在假日市場沒交易時發布....

大家批評的是....台灣股票的 "內線交易"

2016-03-31 10:42 · 28樓
podzol 發表於 2016-3-26 14:47
今天看到網友分享這一篇, 如果今天翁啟惠支持的不是蔡英文, 風向會變嗎?
看一件事情看得是表面還是顏色. 顏 ...


看了這一篇, 我更想問, 如果今天翁啟惠支持的是馬英九, 綠營的會放過他嗎?????
看一件事情看得是表面還是顏色???????

是非對錯, 價值觀混淆....如何立本???

有人舉例何大一, 何大一如果在美國運用官方權利、資金來獲利會沒事???? 不要傻了。
2016-03-31 11:31 · 29樓
LesterWu 發表於 2016-3-31 10:42
看了這一篇, 我更想問, 如果今天翁啟惠支持的是馬英九, 綠營的會放過他嗎?????
看一件事情看得是表面還是 ...


現在的台灣社會感覺就是有這樣的問題
同一件事 不同的人做 就會得到不同的答案跟結果
如果認為有問題就送司法調查
有不法行為就抓去關
查無不法就還當事人清白
是非對錯自有公道

2016-03-31 11:55 · 30樓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3-31 08:56
比價效應知道吧....
而且, 大家從來不會批評 "盲目追逐" 有問題....昨晚看58台, 連經濟專家都覺得有 ...


如果有涉及內線交易該依法處理就依法處理

不過比較好奇的是
如果真的預期解盲失敗 股價下跌
怎麼不乾脆出脫所有持股一次獲利了結
為什麼只賣掉10張?
真的內線交易的話賣10張跟賣100張有差嗎?
而且翁持有股票的成本是31塊
即便股價下跌也不至於賠本
2016-03-31 12:03 · 31樓
podzol 發表於 2016-3-31 11:31
現在的台灣社會感覺就是有這樣的問題
同一件事 不同的人做 就會得到不同的答案跟結果
如果認為有問題就送 ...


可是台灣的司法也真的是有問題,真的需要改革

藍綠各舉一例就好
傅崑萁 的案子拖了多少年,到現在還沒判
趙建銘 的案子拖了多少年,到現在還沒判
已經有判的,不都是 藍的支持者說綠的政治迫害,綠的支持者說藍的政治迫害
大家真的能信服司法的判決嗎?

不談藍綠,
頂新案,之前一審無罪,民眾們都信服嗎?
2016-03-31 13:26 · 32樓
呵....才賣十張, 所以不是內線?....你的邏輯最好都不會變....
10張就600多萬了

所以小賣....就不是內線?
"出脫所有持股一次獲利了結" ....不就太明顯了嗎?
而且小賣....可以博得你這樣邏輯的人的支持,
最後就算"正常交易"....這是聰明的做法....

不過....如果是正常交易, 且才10張, 為何不能大方地承認, 被抓到了才承認?

2016-03-31 13:38 · 33樓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3-31 13:26
呵....才賣十張, 所以不是內線?....你的邏輯最好都不會變....
10張就600多萬了



我的問題是有內線交易的話
賣10張跟賣100張有何不同
並不是說10張就不是內線交易
麻煩請看清楚OK?

反之若不是內線交易的話
賣100張又有何不可

2016-03-31 13:50 · 34樓
podzol 發表於 2016-3-31 13:38
我的問題是有內線交易的話
賣10張跟賣100張有何不同
並不是說10張就不是內線交易


依照法規公司董事或大股東(持股10%以上)
賣10張以上需要申報
我不知道她當時是否有這樣的身份
若有,她最多就是只能賣10張
超過的話要用申報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