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樓主,
本人提案規約第丗三條,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得要求閱覽或影印社區各項會議紀錄,會議光碟,住戶規約......
增加紅字部分. 是為了監督管委會會議決議與會議紀錄不一
為何會被委會片面刪除?
像你所po的上面會議紀錄, 一大部份的討論內容, 這 就是我提案的應可調
會議光碟, 不然會議紀錄變成討論紀錄, 看得累贅,也累
sherrychen 發表於 2016-3-14 17:09 
請問樓主,
本人提案規約第丗三條,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得要求閱覽或影印社區各項會議紀錄,會議光碟,住戶規 ...
該次討論會議剛好我沒有出席,但這樣的提案,我在上屆區大提案時我也提過,也是同樣被委員會刪除。
我是認為,既然是公開的開會,沒有道理不公開給所有住戶,也並不是每個住戶都有空開會時出席。
建議您可以在區大討論規約修正的時候提出來,糾正管委會的疏失。也讓此提案進入表決。
另外,這一條規約是參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原文並不包含會議光碟。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 35 條
利害關係人於必要時,得請求閱覽或影印規約、公共基金餘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欠繳公共基金與應分攤或其他應負擔費用情形、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及前條會議紀錄,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不得拒絕。
前條 (第34條) 是指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chialang 發表於 2016-3-14 18:52 
該次討論會議剛好我沒有出席,但這樣的提案,我在上屆區大提案時我也提過,也是同樣被委員會刪除。
我是 ...
因為每屆都可調會議光碟 只有從第八屆開始 才不讓人調光碟
第八屆主委 張x勝 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