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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屆委員

2016-03-10 05:49 · 樓主
剛上遠雄數位平台, 打開京都第六屆當選願任委員名單附件,赫 然發現C05F09陳春美(馮福華) 屬性:代理人,
甚感異外.本人陳春美自從去年十二月出國至今尚未返國, 區權會是由兒子代表參加, 當初也沒當選, 我更不認識(馮福華),我真不知我們社區出了甚麼狀況?????請查明!
2016-03-10 10:45 · 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WendyLKK 於 2016-3-10 10:47 編輯


{:9_580:}&:call: 本人日前已告知 相關人員 公告名單的疑點, 其告知已更正,
現靜待 物管 PO(張貼) 正確的名單.
該錯誤名單上 還將店家委員 名字 誤植 一個字, 本人亦有告知物管.

馮福華 委員係C05F19, C棟住戶有投票給該戶, 推測 物管將19樓 誤植 成 9樓.
2016-03-10 11:44 · 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WendyLKK 於 2016-3-10 13:43 編輯


B棟, D棟 & E棟 第一次補選開票結果也尚未PO(張貼)於 遠雄社區雲平台上(原 遠雄數位平台).
{:14_823:}已又告知 物管 洪經理了!
2016-03-10 13:55 · 4樓

2016-03-10 14:26 · 5樓
WendyLKK 發表於 2016-3-10 13:55


謝謝Wendy的熱心幫忙與查證, 總算讓我釋懷 .但會發生此事, 我懷疑社區秘書做事不夠嚴謹 ,不但誤植樓層 ,竟可編出代理人. 我看以後可要多注意一下囉, 希望不要再發生. 也願我們社區越來越好.
2016-03-11 17:49 · 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WendyLKK 於 2016-3-11 18:00 編輯


葛莉詩 發表於 2016-3-10 14:26
謝謝Wendy的熱心幫忙與查證, 總算讓我釋懷 .但會發生此事, 我懷疑社區秘書做事不夠嚴謹 ,不但誤植樓層 , ...


{:6_314:} 不客氣!
大家一起來關心社區事務!{:6_324:}

{:4_153:} 因為物管人員流動率蠻高的, 不熟悉社區事務是 果 (造成誤植的果), 個人也很期待接棒的第六屆管委會 好好督導 並幫助物管團隊 儘快上手, 提高服務品質.

個人心得:
大家要有認知, 請來的工作人員 是我們的合作夥伴, 時時鼓勵他們, 同時 釋出誠心與善意, 感謝其辛苦, 帶人帶心, 如果經常一昧指責, 這樣只會打擊工作士氣, 增加流動率, 這樣絕非社區之福!
社區 住戶 來自四面八方, 委員就是住戶, 委員們也是勉為其難的服務一下社區, 而有些委員之前的社會歷練並非管理這一塊, 難免不熟悉如何督導與提升士氣的技巧, 大家都在學習, 包括本人在內. 但是, 相信 大家都是希望社區會更好!!! {:14_849:}
2016-03-13 10:09 · 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WendyLKK 於 2016-3-13 10:11 編輯


有關心社區的住戶 告知LKK{:4_153:}, 昨晚(3/12), 由第六屆區權會選舉開票後, 得到最高票的委員召集了有意願擔任服務社區的委員們至茶棋室. 辛苦這些委員(住戶)了!{:12_726:}

由於 京都規約 規定京都管委會是19位委員組成, 而目前只有12位住戶(公告13位, 其中一位請辭)有意願擔任委員{:7_506:}, 因此至今組不成第六屆管委會{:4_92:}, 據知 最近會舉行補選來補齊19位, 補齊了19位委員後的名單 方可送樹林區公所 申請核備函.

藉此平台, 呼籲{:7_346:} 未曾擔任過社區委員, 服務社區的住戶們, 為了推動社區事務, 勉為其難出來擔任社區志工 (委員就是志工唄!), 貢獻時間與心力{:7_494:}, 讓京都社區更好!{:14_849:}
2016-03-17 10:50 · 8樓
2016-03-21 12:05 · 9樓
2016-03-21 12:17 · 10樓
{:4_153:}
1) 雖然 京都社區規約 第18條 規定 只需公告 主委/副 主委/財務 委員 名單給住戶週知,
但是, 既然已推選出所有職務的委員名單, 公告給住戶週知, 也是蠻好D! 尤其 監察委員!!!

2) 個人認為下次區權會 如果到達可修改規約的出席人數, 可以將第18條規約 修改一下,
加上 "監察委員"選任時, 應予公告.

LKK 合理的猜測 當時訂定 規約第18條時, 可能是漏寫上 監察委員, 只寫了 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財務委員,
其實 監察委員 是哪2位住戶 被選任, 也是很重要, 應予公告!
2016-03-23 20:56 · 11樓
一票,候補,就變願意了,有定期會議或溝通管道嗎,最近常出差,回台北也有時候住不同地方,靠信箱不如email或其他internet管道便利
2016-03-25 11:04 · 12樓
ericcc 發表於 2016-3-23 20:56
一票,候補,就變願意了,有定期會議或溝通管道嗎,最近常出差,回台北也有時候住不同地方,靠信箱不如emai ...


1) 據本人所知, 委員產生的流程, 應該是經過投票後, 物管會開始詢問, 從得到最高票者 擔任委員的意願, 自願放棄後, 就往下問. 如果票數多者願意擔任委員了, 其他有票的住戶 就自動成為 "候"補委員, 放在名單上.
2) 一直很想告知物管, 是"候"補委員 誤植為 "後"補委員了.
2016-03-25 11:14 · 13樓
最近都流行放棄{:1_744:}
2016-03-28 00:19 · 1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WendyLKK 於 2016-3-29 10:43 編輯


近來, 有芳鄰告知LKK, 述及:
社區傳言: 本人 曾修改京都規約,規約上只要公布主副財,所以這屆的委員只公布主副財,其他人擔任什麼職務都不必公布.
並告知本人傳言還有 :
當時有位現任委員曾問過本人該條文,本人回覆說本人忘記把監委也列人,大家也舉手通過了.


本人從未與該現任委員有過上述的對話, 在此敘明!!!
回想 當時 本人還發現該委員想按照其 自我想法, 更改區權人已通過的文字 (忘記是哪一段文字了), LKK當場制止他, 並告知其 區權人已通過的規約, 不得更改! 如果該委員想要變更規約上的任何文字, 請他自己提案, 拿到 區權會中, 給住戶舉個手, 通過後才可以更改, 如果沒有通過, 任何人(包括管委會)皆不得以自我認知 逕行去修 "規約".

以下是 第三屆區權會會議紀錄 摘錄, 以正視聽 (此係本人從 遠雄社區雲 (原 遠雄數位平台) 公告的區權會會議紀錄 download 下來的)

請 參閱 第11頁 的第18條, 本人沒有修改 原來 需公告 主委, 副主委, 財委 等文字(左邊欄位是原規約條款), 原始的規約就是這麼訂的.
(中間欄位) 是 修改的內容: 提案只有加上 辭職時, 主委, 財委, 監委 需交接 等文字.


{:4_153:} 京都規約 係 遠雄代管時 訂定的, 自管委會成立以來, 只修改過一次如下, 原因就是提案的說明 第10頁的2點.

:
2016-03-28 00:52 · 1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WendyLKK 於 2016-3-28 00:53 編輯


規約規定
主任委員, 副主任委員, 財務委員選任時應予公告, 解任時, 亦同.

規約並沒有規定: "不准" 公告 監委選任!!!! 所以管委會 當然可以公告 監委選任, 讓住戶周知!!!!

更何況
規約規定 管委會要公告會議紀錄,
既然已召集過第六屆籌備委員會議, 且已選出主委, 副主委, 財委, 監委 暨各委員所擔任的職務, 當然要將會議紀錄 公告周知, 歷屆以來, 一向如此透明化!!!

只是 規約規定 主/副/財 要特別公告.
如果住戶 覺得 監委 也需特別公告, 在下次區權會時 提案修 規約, 1/2 出席率 過半通過即可修改.
2016-04-03 19:54 · 16樓
2016-04-13 14:35 · 17樓
敬告WendyLKK芳鄰:
愛北大的京都家族平台並非社區"區權會"所認證過的社區平台
妳將附有這屆委員門牌號碼及姓名的社區公告檔案貼在網路上,
有經過這些人的同意嗎?
2016-04-14 12:20 · 18樓
starviolin 發表於 2016-4-13 14:35
敬告WendyLKK芳鄰:
愛北大的京都家族平台並非社區"區權會"所認證過的社區平台
妳將附有這屆委員門牌號碼及 ...


感謝 提醒 已處理 公告有 請住戶記得去看看即可

希望wendylkk可以注意一下這事情!
2016-04-14 14:44 · 1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WendyLKK 於 2016-4-15 11:47 編輯


{:4_144:}奇怪耶! 京都家族 係屬於本社區全體住戶的平台, 並非公開的平台, 有任何人將樓主的PO文 流傳出去, 自有法律規範, 無須有心住戶擔心!

京都社區的管委會成員 皆已張貼公告於各棟佈告欄與電梯間, 係"京都社區"公開的資訊. 選票的得票數也有大大的海報張貼在 閱覽室玻璃上數日 以供住戶瀏覽.
且京都委員既然已願意擔任服務社區的大任, 還怕每棟住戶知道每棟的棟委是誰嗎? 當勾選選票時 上面就是有 該委員係住在哪一戶, 要服務又不要住戶知道, 難道要遮遮掩掩的服務!

時代在進步, 版主阿康 既然設有各個社區自己的住戶平台, 就是希望住戶間資訊有所交流, 係一很珍貴的交流平台, 期許有些住戶不要以自己的認知, 評斷其他住戶的熱心分享!

p.s. 選票 上 就有各戶地址資料. 是否管委會也須 經過該戶 同意才能印刷? 且公告海報 , 布告欄 & 電梯間的委員得票數與任職公告, 皆須經過 住戶們同意 方可張貼?
2016-04-14 16:27 · 20樓
WendyLKK 發表於 2016-4-14 14:44
奇怪耶! 京都家族 係屬於本社區全體住戶的平台, 並非公開的平台, 有任何人將樓主的PO文 流傳出去 ...


公告有 請住戶記得去看看即可
公告有 請住戶記得去看看即可
公告有 請住戶記得去看看即可


我複製三次 應該可以看的懂

你尊重人家 人家也尊重你
2016-04-30 17:49 · 21樓
好像是新的輪迴又要開始的節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