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愛北大的朋友們新年快樂~
懋萱又要來請教問題了:
敝社區的公設《休閒空間管理使用辦法》已經有規定12歲以下兒童使用公設需要至少一名成年人陪同。
但是目前有住戶提出,對於公設以外的所有一樓公共空間,亦要列出管理辦法,禁止12歲以下兒童單獨在大廳迴廊等等空間自由活動,必須要有家長或成年人陪同……
作為家有小朋友的住戶對此難以認同,但敝社區有一名:
”以吼哭多名小朋友喜歡躺在公設中看平板三溫暖中拉起窗簾並湯池中大幅度划水教別人練功困擾到同使用住戶講話誇張真假莫辨而聞名社區的住戶”
以“關愛小朋友安全做善事”為藉口,堅持要對12歲以下兒童在一樓非會館的公共區域的活動亦作出限定,
作為小朋友家長,特來請教北大的其它管理良善的社區,是否有類似的管理經驗可參考?
感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