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sos641031 於 2015-12-30 12:02 編輯
103年賣屋 今年104年5月就要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了
104年賣屋 明天105年5月才要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ㄛ
1.
您持有超過5年(買入時沒有實價登入)
妳賣出時不用依實際價格申報
只需要依房屋評定現值*當地評定比例
舉例 99年當初買入三峽ㄧ間房屋500萬(沒有實價登入)(當年房屋評定現值80萬 土地公告現值100萬)
104年今年賣出900萬(今年房屋評定現值75萬 土地公告現值180萬)
所以妳105年5月申報個人綜所稅時 其中有一項就是財產交是所得
計算公式=75萬*23%(23%先預估,105年才會公佈正確的數字)=17.25萬(這是你賣屋的收入)
17.25萬+薪資+其他收入-房貸利息支出-保險-其他支出=104年總收入(看看你的級距下去去課稅)
2.
但是你的買入價若是有實價登錄 則是
102年當初買入三峽ㄧ間房屋500萬(有實價登入)(當年房屋評定現值80萬 土地公告現值100萬)
104年今年賣出900萬(今年房屋評定現值75萬 土地公告現值180萬)
所以妳105年5月申報個人綜所稅時 其中有一項就是財產交是所得
計算公式=賣出900萬-買入500萬-土地漲價總數額80萬-買賣仲介費46萬=274萬*75/180*23%(23%先預估,105年才會公佈正確的數字)=萬(這是你賣屋的收入)
26.25萬+薪資+其他收入-房貸利息支出-保險-其他支出=104年總收入(看看你的級距下去去課稅)
3.
但是105年開始實施房地合一稅(有獲利才需要繳)
105年當初買入三峽ㄧ間房屋500萬(有實價登入)(當年房屋評定現值80萬 土地公告現值100萬)
110年今年賣出900萬(今年房屋評定現值75萬 土地公告現值180萬)
房地合一計算公式=賣出900萬-買入500萬-土地漲價總數額80萬-買賣仲介費46萬=274萬
274萬*20%(持有5年以20%計算)=54.8萬(30天內直接繳給中華民國政府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