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物管 於 2015-11-13 15:29 編輯


公 告
主 旨:出席參加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 注意事項
說 明:
一、依據第五屆管理委員會11月份例會決議執行。
二、本屆區權會議成會後至討論案議題一開始表決前,
現場工作人員清點報到人數作為表決依據,並停止
發放議題表決單,逾時報到之區分所有權人只發出
席費兌換券及管理委員選票。
三、獎勵區權人出席參加會議,請攜帶備有照片之身份
證明證件,凡本人出席者領取出席費1,000元,委託
出席者領取出席費500元,成會結束憑證發放。管理
費於104年10月(含)前,尚未繳清之區分所有權人,
不發出席費;會議現場補繳清者方可領取。
四、領取出席費兌換券 - 本人出席需核對身份證後再給
予;委託出席者須查驗是否符合規約規定之資格:
1﹑配偶 2﹑有行為能力之直系血親(父母或子女)
3﹑本社區區分所有權人 4﹑ 承租人


翡冷翠社區第五屆住店區管委會
公告字號:翡冷翠(五)告字第1041130號
公告時間:104年11月13日至104年11月24日

管理中心 秘書 謝碧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