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hui_ching 於 2015-11-11 10:19 編輯
報導中『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指出,以往校長或人事主任如果把關,要求「請育嬰假須以學期為單位」,往往會遭到申訴檢舉,一經檢舉就可以在寒暑假復職,許多老師有樣學樣,刻意鑽漏洞請育嬰假,這是人性黑暗面的放大。』
老師當然能爭取自身的權益,但這樣的權益是否符合合理、合情、合法的範圍?不禁思考從小"老師"教我們要"尊師重道","道"指的是做人的道理,道之所存,師之所存,如今,我們該尊重的究竟是師道還是專業?
爭取自身權益之前是否該思考是否真的遭受到無理的剝削?是否損害到其他納稅人的權益?
全台教師禁放 投機育嬰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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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作者簡榮輝、林志成╱綜合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5年11月11日 上午5:50
https://tw.news.yahoo.com/%E5%85%A8%E5%8F%B0%E6%95%99%E5%B8%AB%E7%A6%81%E6%94%BE-%E6%8A%95%E6%A9%9F%E8%82%B2%E5%AC%B0%E5%81%87-21500894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