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瓜 發表於 2015-11-4 09:14 每棟的4F(含)以上是住宅(個人還沒遇到有辦公室使用中,鄰居有遇到過嗎?),1~3樓中,AB棟有餐廳在經營(C棟不知 ...
dingding 發表於 2015-11-4 09:22 要看這同一塊土地使用分區,社區這五棟應該都是同一地號,會有相同的使用分區,住宅與商業區容積率%是不一樣的 ...
emiwu 發表於 2015-11-4 13:13 同意丁大說法 同一地號即為同一使用分區 會以棟別區分住宅與商業
ㄚ茹爸 發表於 2015-11-4 13:28 可是如果只看室內有無隔間那也是建商去做出來的 怕就怕明明建商規劃是住家的棟別或樓層 屋主因地目是住商 ...
emiwu 發表於 2015-11-4 15:25 室內有無隔間 當初建商在賣時會比有隔間來得便宜些
yljimmy 發表於 2015-11-4 15:52 公司行號混雜在社區內 最大的問題並不是噪音 而是出入人員比較複雜
emiwu 發表於 2015-11-4 16:22 怪怪的 是什麼血汗企業啊!
ㄚ茹爸 發表於 2015-11-4 12:04 謝謝 電梯是分開的這樣比較合理
言有其 發表於 2015-11-4 19:48 衝擊的是1.每戶攤的公用電費 2.樓梯間吵雜喧嘩 3.抽菸者的煙味和菸頭
REYCOVSKY 發表於 2015-11-4 20:15 看天花板
瓜瓜 發表於 2015-11-5 09:41 權狀上寫著,建物標示: 坐落:三峽區大學段一小段 建築完成日期:101.07.24
williesay 發表於 2015-11-5 18:35 樓上說的都不是完全的正確!! 現在法條已經有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