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scott0815 於 2017-4-14 09:02 編輯
我是24年前買房子, 每月薪水扣除房貸生活開支,只剩3000NTD, 當時不懂的申請勞貸:5.5%,結果房貸利率:8.5%
沒有生活品質,沒有娛樂,沒有朋友,只有加班. 17年前增貸,去買車子. 花8年付清房貸(但是人生有多少年輕歲月).
但是好像~有房子與車子,實際上似乎追女友幫助不大,誰要幫你繳房貸.
所以晚婚,人老孩子小.
當然現在已經沒有房貸,還買進第二間房(沒有房貸).
我個人建議是先買房再買車, 但是實際上先買車 再買房,可能可以早點結婚與生活品質較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