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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討論
請教~房仲大哥大姐(代po)
香媽
2015-09-12 17:20 · 樓主
長輩有ㄧ出租電梯房子(台北市),但由於長輩生病無法行走,必需要收回此屋自住,但合約
至2016-12到期,請問是否必需支付違約金,或者有其他方法,能順利收回房子而不致於付出違約金的圓滿方法。謝謝!感激!
言有其
2015-09-12 19:15 · 2樓
請看合約內有無載明~ 續住或搬遷需一個月(或多久時間)前通知(告知)~
不然理應付違約金或 搬家費
對方也需時間搬遷
maggieli1977
2015-09-14 01:42 · 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maggieli1977 於 2015-9-14 01:46 編輯
房仲好像都沒在看這一版
崔媽媽-房東可以提前解約嗎?
http://www.tmm.org.tw/pub/rent_040.htm
香媽
2015-09-14 07:23 · 4樓
謝謝大哥大姐的資訊。
遊民
2015-09-14 09:03 · 5樓
土地法100條1項1款
<...出租人要收回自住...>
也可以中止租約收回房屋
不過
建議還是和房客協商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