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飛 發表於 2015-9-12 23:07 
現在該單位住戶們又在大聲談話、大笑、不時鬼叫(個人猜測是一群人在玩電動?)
E棟或F棟高樓層的鄰居們 ...
我在晚間十一點多的時候,用對講機告知大廳櫃檯E棟18F邊間的住戶聲音過大這件事,
當時值班人員回應說他會立刻前去處理。
過了一個多小時的深夜,情況沒有任何改善,
於是我再度用對講機告知櫃檯此時此刻該戶仍傳出講話吵鬧聲
同個值班人員是這樣回覆的:
1. 他們有上去,但當時沒聽到是哪間傳出吵鬧聲
2. 因為他們無法確定是哪間住戶,怕按錯打擾到其它已入眠的住戶故無法處理
於是我說:如果你們無法確認是哪一間,那來我家中,我親自指給你們看(反正現在他們還在講話吵鬧)
他的回覆是:
3. 晚間值班的人員中:一個目前在各區巡視、另一個需留守櫃檯不得離開
需至少半小時候才能過來我住處。
我不確定其他鄰居們是怎麼想的,但我個人覺得從這種處理方式只看到消極的態度。
關於第1, 2點
我已很明確說是E棟18F邊間,這應該算是非常明確的訊息了吧?(邊間是幾號應該可以查到或在現場可以判斷)
另外我想確認,住戶按對講機跟大廳通話時,櫃台人員會知道是哪棟哪戶嗎?
如果可以,我認為即使他們當時因為各種原因無法處置,也應該通知我一下。
而不是因為他們無法處置,就當這件事了結,這樣對事情本身一點幫助都沒有。
關於第3點
我想請問晚間巡邏的人員是否有佩戴對講機之類的可以隨時與櫃台互相聯繫?
若有,就應該不需要等該人巡邏完候才能做下一步的處理。
我只能猜想是否他們認為這件事根本不重要,所以先巡邏完再處理 <=
那我們能期待半夜若有其他更嚴重的事故時,他會採取對的處置嗎?
剛剛有位晚班人員過來我住處,我指給他是哪一戶後,他仍無法肯定是哪一棟棟哪一間,
非要我跟他前往確認。另外還說他們物管對我們住戶都是畢恭畢敬,也沒辦法管,要我直接打給派出所。
4. 顯然該物管根本搞不清楚是不是E棟,甚至也搞不太清楚各間位置。
我甚至懷疑他說他們稍早有去查看到底有沒有到對的地方。
倘若以後有住戶回報在哪邊看到更嚴重的事故(例如火災),物管有足夠能力判斷正確的事故地點嗎?
5. 身為住戶,我們期待的物管應該不是畢恭畢敬卻完全沒能力處理任何事情。
如果連小到請物管傳達有其他住戶認為該戶半夜音量過大這種事,他都會有所顧忌不太敢處理。
如何能期待以後發生更大的事情(例如有人在社區做不法行為),
他們能主動介入處理?還是不管大小事情都需管委會出面判斷協調?
物管能有多大的權責?哪些事情他們可以且必須自行盡快判斷、哪些需由管委會決定?
這些定義是否清楚,也都有共識?
不然依照今晚這樣的情況,等同住戶我要幫他釐清位置、還建議他要怎樣做,這樣也不太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