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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做12小時 3家科技業員工操到爆

2011-01-21 12:20 · 樓主
更新日期:2011/01/21 09:45 記者吳曼寧/台北報導
高科技電子業工時超長、休假不正常,員工經常被操到爆肝。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從去年第四季突檢30家電子製造業,進行勞動專案檢查,
結果共有9家單位違法,包括華碩、和碩等知名企業,已處以6000元至12萬元罰鍰。

市府勞工局發現,有3家高科技企業超時延長工作,勞工一天工作時間超過12小時、
一月超過46小時;另還有未依規定舉辦勞資會議、公告受理勞工申訴管道等情事。

勞工局表示,依規定對違法者可連續處罰;九家違法企業將不定期複檢,直至情況改善為止。

市府勞工局長陳業鑫強調,高科技電子製造業所有工作者,均適用勞基法規定,
沒有所謂的「責任制」,必須依照勞基法上關於工作時間、例假、休假等規定辦理。

勞工局也認為,這次共有70%的企業通過檢查,代表勞基法在適用上沒有困難。

勞工局表示,企業若因業務等因素需延長工時,須與勞工溝通,平時也須定期召開勞資會議,
選出勞資代表討論協調。

勞工局勞動檢查處主任秘書黃文鐘表示,為了預防高科技電子製造業濫用責任制概念,
合理化內部違法工時、休假的人事管理制度,北市每年進行一至四次的勞動專案檢查。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121/2/2l79j.html


話說最近為了可以順利過好年,
同事的『隱藏』加班時數已經逼近 150 Hr,
我已經提醒他小心爆肝過勞的問題,
大家也多關心身邊的朋友吧!!
2011-01-21 12:32 · 2樓
我們公司是變相的責任制

凹到你死 做錯事還會被記大過
2011-01-21 12:35 · 3樓
勞工一天工作時間超過12小時,~很正常
為了保住飯碗,誰也不敢多提,大家都知道
只有政府官員假裝不知道~{:5_227:}
2011-01-21 12:41 · 4樓
勞工局說歸說
發薪水的是老闆
大家還是只能默默接受
要錢就拿命去換

話說我這個月加班也破百了
一天超過12小時很平常
一個禮拜作7天.......(老闆你真沒人性!)
2011-01-21 12:44 · 5樓
那些官

根本不知道百姓的疾苦

通常都要等到出狀況了才在那裡OOXX
2011-01-21 12:55 · 6樓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可憐還是小小員工,為五斗米折腰
2011-01-21 13:04 · 7樓
只有碰到有良心的老板才是治本之道
2011-01-21 13:15 · 8樓
金忠抱枸 發表於 2011-1-21 13:04
只有碰到有良心的老板才是治本之道


好的老闆可遇而不可求~~~
倒不如好好的加強自己的本質學能,
提升自己的performance,
還有增加臉皮厚度...
不要什麼都攬下來做~~~
該找理由檔,就不要客氣啦!!
工作生活一邊一半才不會失去太多體驗人生的機會!!
{:4_115:}
2011-01-21 13:17 · 9樓
12小時...真幸福..我每天都要工作15小時...加班記錄是203小時一個月..但...真的不是人過的日子..每天起床老婆小孩還在睡..下班他們都睡了...2-3個月見沒幾次面...所以還是量力而為...賺得到...卻用不到...老板是不會可憐你的...每個人只是工具~~賺錢的工具...所以太操無法改善就換工作吧~!
2011-01-21 13:40 · 10樓
🔧 本文章最後由 麥克 於 2011-1-21 13:41 編輯


12小時工作時間太長是針對作業員勞工吧? 在生產線上不停的做, 是一件很辛苦的事.

但是許多坐辦公室與LAB裏的白領, 工作時間原本就很彈性, 空檔時間還能上網或與同事聊聊天, 所謂的工時12小時, 很多情況下都是晚一點下班, "待命"處理臨時狀況, 若只是"待命"應該不致於會操到要人命吧.....只是要犧牲一些與家人相處的時間, 如果是去大陸出差, 就連家人也見不到了, 而且一去都是好幾週....看在老闆發獎金的份上, 勇者還是很多的......相對而言, 在台灣加班的已經算是幸福的了...

一般來說, 在公司待到10小時是比較常見的, 如果真的是每天超過12小時且都是不停的做事這麼操, 就要考慮換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