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京京 於 2015-7-22 21:09 編輯


主旨:104年度社區物業、保全、清潔管理維護
投標招標作業。
說明:
一、依據本社區招標採購管理辦法規定實施。
二、投標資格:

(一)、廠商總公司應設立於桃園以北(含)區域,公司設立資本額
1. 物業管理維護公司:新台幣壹仟萬元以上。
2. 保全公司:新台幣肆仟萬元以上。
投標廠商可以聯合投標並備足各公司資格文件,由物管或
保全公司代表投標,簡報時得共同推派代表。
(二)、桃園以北(含)區域之管理維護及保全同業公會之會員。
(三)、目前受委託管理300戶以上案場至少三個社區 (限桃園以
北區域案場且合計滿三年以上實務經驗者),並提供有效合
約、案場地址及主任委員聯絡電話,本會將派員參訪。
(四)、公司存續時間需三年以上。

三、領標日期:104年7月22日~7月29日止。
四、截標日期:104年8月05日下午17:00時。
五、審查日期:104年8月07日下午19:00時。
六、簡報日期:104年8月17日下午14:00時。
敬邀住戶推薦優良廠商。
遠雄京都管理中心
公告日期2015/07/22(公告時間至2015/07/29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