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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文共賞,兩年機,唉鳳4S-16G,要價18000

2015-07-07 23:03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Tony 於 2015-7-7 23:10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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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意是他弄壞朋友使用兩年的I PHONE 4s 16g,
結果對方家長開價要求18000償還
而且不接受其他方式,
剛在Y拍查了一下,8,9成新的I4S 32G~64G,約在4,5千左右,看品相

只能說神機,用兩年才折價6000,(不過聽說當年台灣上市才21000左右)
這還是朋友嗎???

2015-07-08 08:24 · 2樓
家長對小孩的交友狀況通常都不會滿意
所以才會老是有人抱怨自家小孩被別人家的小孩帶壞了

還是朋友嗎 ?
小孩之間, 是吧
但是小孩跟對方家長之間, 不是仇人就不錯了
2015-07-08 08:52 · 3樓
其實...這不太構成毀損罪,當事人若不想賠他們也無可奈何
畢竟手機要借人之前,就要想清楚所有可能遇到的風險-玩壞也是風險之一
(但中間過程沒有講清楚更難判斷是否是故意或意外還是手機自然損壞無法使用)

且不接受其他方式,我想這家長真的是恐龍
建議不要理他,若不賠他們也不能怎樣
(雖然若是我的小孩造成的,我的作法是原機修到好
,或是估算出修理費或中古機價再照價賠償)
物品的毀損罪也是判回復原狀即可,沒有一定要賠新的
更何況雙方都另外要分攤回復原狀的比例-借人的未必不用負任何責哦

試想你走在路上,和一個低頭族相撞,結果他手機掉在地下壞了.誰的責任呢?
(這情況大概是五五波,看修理多少一人一半,但修理好變難用這不關當事人的事)

以上幾點情況告訴我們,手機不要借人,在路上也不要滑滑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