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Tony 於 2015-7-7 23:56 編輯
個人覺得合理
簡單來說,一分錢一分貨
要求降低物業管理(物業+保全,共36萬)的金額
看你的管理員能縮減到什麼程度
如果你要早班保全3個(大廳1人,機動1人,車道1人)中夜班保全2個(1人大廳,1人巡邏)
加上總幹事一位,秘書一位
總共7個人,薪水以30000來算(通常27K到33K,104寫的)
就21萬,如果增人,還得在加上去
但是這是自己聘雇,如果物業公司承包,
他還要加上人員休假替補/訓練/管裡/考績/保險...等成本
總不可能低於30萬吧。
如果你要像中悅或大北大聘雇[特勤保全],那個花費更大
當然也可以像某些小社區,就雇用一個退休北北在門口,
但,那有任何管理作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