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3樓餐廳開始營業,在B棟一樓梯廳出口處傳來陣陣惡臭,循線查訪發現在B棟的地下2樓有間垃圾間,堆放的垃圾臭氣沖天,後來發現他的排氣口剛好是在B棟一樓的梯廳出口處,因此確定地下2樓的垃圾間就是元兇,可以請管委會盡速處理嗎?
當初跟皇翔買屋聲稱商場絕不會開餐廳!?結果卻是.......各位住戶要站出來維護自己的權益...管委會請對此做回應...謝謝!
愛倫 發表於 2015-7-10 15:17 
真的有聞到ㄋ!
星期日下午一點要跟商場開會,請住戶集思廣義踴躍參加!
你好:
因涉及環保問題,數日前已在管委會官版請B棟兩位環保委員上網回覆,迄今未見,故我先約略說明:
1.有關住戶反應B2梯間很臭問題,係商場將B2電梯後方的倉庫當垃圾間,沒有水可清洗垃圾車,商場及劉主任表示已準備進行改善並要求繼續追蹤。
2.商場B1據了解是有冷凍儲藏庫,可以置放廚餘,有委員(非環保)晚上直接去商場找該經理,要求陪同至B2垃圾間查看,該經理表示僅由該餐廳人員將垃圾拿去丟,不知有這情形,當下已派人清理並用漂白水清潔。
3.當初跟皇翔買屋聲稱商場絕不會開餐廳?有白紙黑字嗎?若真一諾千金,公設點交事務也不會如此這麼冗長了......據了解其營業項目內確實有美食,該商場便合法存在經營,不知該以什麼方式反對其成立。
另外,以下為周日預計與皇翔玉鼎社區商場餐廳討論及待處理事項,若有需補充地方,請各位住戶提出,謝謝。
一、商場前面開放空間的管理維護問題: (之前協議同意給商場使用)
1.地面石材、植栽由誰管理維護,目前是由社區提供澆灌系統及園藝維護。若還是由社區負責時,費用如何分擔。
2.商場開放後,前面廣場亂停車問題。
3.廣場擺攤、堆放物品問題
4.商場保全並無固定休息場所,置板凳於A棟安全門外,除有礙觀瞻外,人員亦不時探頭目視社區內部,住戶觀感不佳。一樓管理室何時開放,人員移到管理室內。
二、公設維護修繕問題
1.三樓以下外牆花崗岩的維護及日後修繕
2.招牌設立限制,學成路口皇翔玉鼎社區招牌已改為寶島餐廳,大銀幕下的臨時廣告招牌等社區的外牆廣告。
3.A棟及B棟前方樹木修剪,日後颱風天發生樹木打破玻璃的修繕賠償問題。
4.商場頂樓設有店面及商場的水塔,日後清洗水塔或下雨時恐會有漏水問題,維修責任及費用分攤比例。
四、設備維護
1.商場汙廢水排放池設在B5,設備故障造成汙廢水溢出,後續的清潔、消毒責任。
2.商場目前的監視器主機都設在社區中控室且使用社區電源,電費之分擔,日後若因為社區供電或有狀況發生造成設備損壞,責任如何釐清。
3.目前商場消防警報受信總機設在社區中控室,商場中控室未設置副機。若發生警報商場中控如何掌握?
4.商場的機電設備遠端監控都設在社區中控室,如何監控、系統維護保養費用分擔。
五、B1、B2汽機車位分管:
1.B1、B2之59個汽車位及機車區使用之電源來源,排風排煙系統、消防系統的管線共用部分,以後修繕費用如何分擔。
2.隔間鐵捲門施作使用的電源及後續維護費用分攤。
3.隔間牆完成後滅火器是否需要增加,社區的汽機車位週邊是否有可用的消防栓。
4.分割牆施作後是否會影響地下室防空避難空間的使用。
5.B2-59個汽車位至住宅區車道的照明目前由商場提供,是否可以保持常開工住戶使用。
6.B2位於社區車道旁之6個車位及身障車位使用問題。
六、商場餐廳營業後的環境影響考量
1.噪音問題
2.餐廳營業後,排煙機出口設在中庭,有無油煙臭味問題。
3.餐廳設置的蒸氣排放口直接面對中庭,是否有異味問題。
4.商場的冷氣機啟用後,熱氣排放到中庭,是否會影響住戶生活環境。
5. 商場的排風機啟用後,噪音是否會影響住戶生活環境。
6.商場位於中庭之冷氣機、排風系統的隔柵措施何時完工。
7.商場營運後是否造成周邊亂停車問題,如何疏導?
七、安全考量
1.大樓的消防共同防護如何規劃,商場若發生火災後,社區做如何因應及緊急避難措施。
2.商場營運後的火災保險承保額度是否可以保障樓上住戶的權益。
3.商場與事務所間的逃生門管制問題?
4.三樓餐廳後走廊與F棟空橋只有一個矮牆分隔,有安全上的疑慮,如何改善。
5.社區大廳門旁商場小門無時開啟,該處雖有架設監視器,是否正常運作?造成安全疑慮。
6.商場及地下室一旦發生狀況,雙方保全如何協調共同防護。
7.商場人員(廚師)常在後陽台抽煙,煙蒂若丟到社區中庭游泳池天篷,可能引起火災及影響環境衛生。
8.商場試營運後,地下室停車場分隔尚未完成,車輛及人員如何管制。
sinyin 發表於 2015-7-11 01:19 
你好:
因涉及環保問題,數日前已在管委會官版請B棟兩位環保委員上網回覆,迄今未見,故我先約略說 ...
首先先謝謝陳委員的回覆,可是不要糢糊了焦點,回歸根本當初皇翔在預售時銷售小姐聲稱商場不會開餐廳,雖然皇翔當初沒有白紙黑字留下證據,但是我相信如果住戶是跟皇翔買屋的應該當時都知道,再來商場的管委會到底算不算數?如果不算數那幹嘛跟商場討論,應該是管委會先有決議然後直接請商場限期改善才對吧!
🔧 本文章最後由 sinyin 於 2015-7-12 11:40 編輯
詹小姐 發表於 2015-7-12 08:20 
首先先謝謝陳委員的回覆,可是不要糢糊了焦點,回歸根本當初皇翔在預售時銷售小姐聲稱商場不會開餐廳,雖 ...
你好,我並無模糊焦點,僅是陳述事實,只是妳狀況外而已;商場的管委會到底算不算數?要由法官裁定才知道,目前已在訴訟階段,誠摯歡迎您參加今天下午的管委會,委員們相信樂意告知訴訟進度,或是詢問妳該棟委員亦可。現在商場是由該方營業,有關危害社區住戶利益部分,不與商場討論,難道是跟法官討論或是等判決結果再討論?已緩不濟急。若管委會無列清單,又怎麼能討論再限期改善?未通盤與商場溝通了解,直接限期怪哉~只會適得其反罷了。<雖然皇翔當初沒有白紙黑字留下證據,但是我相信如果住戶是跟皇翔買屋的應該當時都知道>這並不能成為呈堂證供,若能取得當時的宣傳單若有註明商場並無營業美食等字句,歡迎提供出來,社區可以告它廣告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