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草莓軟糖 於 2011-2-16 21:22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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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PO社區廣告張貼及投遞管理辦法每次到元氣查看信箱時都看到信箱裏躺著一堆廣告信件
建議元氣大鎮或許也可比照辦理
至於內容可依元氣之情況作變動,如收費加高以管制住戶信箱內之廣告信件,又可為管委會增加財源
湯泉櫻花社區廣告張貼及投遞管理辦法
一、依第二屆管理委員會第四次委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為妥善管理社區廣告張貼及投遞,維護環境整體觀瞻及秩序,特訂定本辦法。
三、廣告物之張貼:
(一)張貼之廣告物規格統一限A4紙張(長29公分×寬21公分),單面印刷、彩色、黑白皆可,並應排列張貼於社區公佈欄內,以確保整齊美觀。
(二)申請張貼廣告物由管委會按申請順序,依序張貼於社區公佈欄內,申請人不得任意指定。
(三)張貼廣告每次限期五天,每星期五晚上張貼,星期三晚上清除。
(四)凡未依規定申請繳費任意張貼廣告者,一律依廢棄物清理法第十二條規定,照相存証後向環保單位舉發。
(五)廣告之內容不得違反法令規定及公序良俗。
四、廣告物之投遞:
(一)投遞之廣告物規格統一限A4紙張(長29公分×寬21公分),雙面印刷、彩色、黑白皆可,並應折疊為三折投入信箱內,不得外露,以確保整齊美觀。
(二)申請投遞廣告物由管委會按申請順序,依序投遞於社區住戶信箱內,申請人不得任意指定。
(三)投遞廣告限每星期五晚上,由管委會派員投遞。
(四)凡未依規定申請繳費任意投遞廣告者,一律依廢棄物清理法第十二條規定,照相存証後向環保單位舉發。
(五)廣告之內容不得違反法令規定及公序良俗。
五、廣告物之申請:
(一)凡社區住戶或經立案之公司行號均可向管委會提出申請張貼及投遞廣告物。
(二)申請張貼或投遞廣告物請於上班時間內向服務中心填具申請書(如附件),經服務中心主任呈核奉准後→繳費→將廣告物交由服務中心蓋上管委會公
告之章→影印(黑白由服務中心代印、彩色由申請人自理)→交由服務中心代為張貼。
(三)申請張貼或投遞廣告物之公司行號及個人每月限申請乙次。
六、廣告物之收費:
(一)同一公司或相同行業每月限張貼乙次,計三十二個公佈欄,每個公佈欄張貼乙張,限期為五天,每次收費新臺幣貳仟元。
(二)同一公司或相同行業每月限投遞乙次,計八一三戶信箱,每個信箱投遞乙張,每次收費新臺幣貳仟元。
(三)如遇天災等不可抗拒之災害,致原張貼日期減少時,不予延長張貼日期或退費。
附件
湯泉櫻花社區付費廣告張貼及投遞申請書 編號:
申 請 人 姓 名 廠商名稱
地 址
聯絡電話 廣告電話
申請日期 張貼(投遞)日期 / ? /
應繳金額 收據號碼
規 定 事 項
一、張貼及投遞之廣告物規格統一限A4紙張(長29公分×寬21分)。
二、張貼廣告每次限期五天,每星期五晚上張貼,星期三晚上清除;投遞廣告限每星期五晚上,由管委會派員投遞。
三、凡社區住戶或經立案之公司行號均可向管委會提出申請張貼及投遞廣告物。
四、申請張貼或投遞廣告物請於上班時間內向服務中心填具申請書(如附件),經服務中心主任呈核奉准後→繳費→將廣告物交由服務中心蓋上管委會公告
之章→影印(黑白由服務中心代印、彩色由申請人自理)→交由服務中心代為張貼。
五、申請張貼或投遞廣告物之公司行號及個人每月限申請乙次。
六、申請人應確認廣告內容(如:聯絡電話、申請期限等),經完成申請手續後,概不得提出更換、退費等要求。
七、同一公司或相同行業每月限張貼乙次,計三十二個公佈欄,每個公佈欄張貼乙張,限期為五天,每次收費新臺幣貳仟元。
八、同一公司或相同行業每月限投遞乙次,計八一三戶信箱,每個信箱投遞乙張,每次收費新臺幣貳仟元。
九、廣告之內容不得違反法令規定及公序良俗。
十、如遇天災等不可抗拒之災害,致原張貼日期減少時,不予延長張貼日期或退費。
上列事項申請人願遵照「湯泉櫻花社區廣告張貼及投遞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既然阻止不了無孔不入的廣告DM,建議訂定住戶公約規範比較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