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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特請律師出具意見書,請求第五屆追認

2015-06-23 11:54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5-6-24 09:00 編輯


為避免造成第五屆內部紛擾,第四屆全體委員特委請陳國雄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以此意見書做為追認的依據,
這份意見書及其附件,已於昨日轉交給現任監委林立委員,希望在此份文件下,協助第五屆追認有據,不要造成第五屆委員被有心人士訴訟。






其給律師過目的資料有:

1. 依時間序整理的清冊資料
2. 第四屆園藝相關會議記錄(第一次、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第七次)
3. 園藝公開招標公告單
4. 第五屆第五次會議記錄及附件
5. 第五屆第六次會議資料及附件
6. 社區採購管理辦法
7. 103/8,103/10,103/11三張園藝工程傳票及附件
8. 合家物業服務合約書影本一份

另,由於第二屆時,亦因中秋晚會沒有經三家比價,被住戶邱小姐提告,經地檢了解後,給予不起訴處份
相關不起訴書內容如下






這此資料,都交給監委保存,亦由律師跟法院判決內容,明確告知類似案件由管委會補正即可

以上
2015-06-23 19:47 · 2樓
您好:
此案件,後續主委已經於交由林監委進行處理,相關後續需待監委交辦,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鄭經理
2015-06-24 07:27 · 3樓
我知道監委負責此事,資料也都給監委了

您的意思是大家一起看監委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