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蒜頭國小6人班級自訂「掌嘴公約」 人本痛批

2011-01-18 09:35 · 樓主
中國時報【林志成、呂妍庭/綜合報導】


人本教育基金會昨天晚間發布新聞稿,指控嘉義縣蒜頭國小四年丁班老師以班級自訂公約方式規定,「學生沒舉手就講話、沒跟老師說就離開座位,將被打嘴巴警告。」此舉已違反禁止體罰規定,蒜頭國小及相關老師應受到嚴懲。


教育部指出,學生違反規定可以扣減使用電腦時間,但一定不能體罰。蒜頭國小四年丁班訂出的「打嘴巴」條款違反法令,將請嘉義縣教育處及蒜頭國小依規定處理。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上周接獲蒜頭國小家長投訴,蒜頭國小四年丁班最近在班級網頁貼有「打嘴巴」的班級公約:「上課沒舉手講話、沒跟老師說就離開位子,就會被打嘴巴。打一下是警告,打兩下扣電腦課(彈性)三分鐘,打三下扣六分鐘,以此類推」,相當不當。


人本本月十四日發文嘉義縣政府教育處及蒜頭國小要求說明,都未接獲回應。四年丁班網頁昨天已移除這項公約,但人本保有證據,不容他們狡辯。


但陳姓班級導師喊冤,指公約是學生自行擬訂,規定學生自打嘴巴做為處罰,執行一、兩個星期他覺得不妥已喊停。


蒜頭國小校長侯忠烈說,之前未接到任何家長反應此事,校方直到昨日接到公文才得知,馬上召開臨時教評會,請陳老師答辯。根據陳老師說法,班上只有六名學生,為維護班級常規,利用一次班會要學生自行擬定班級公約,自打嘴巴、扣電腦課都是學生自行決定。


當他把班級公約貼上網,並開始執行時,發現學生不會真的自己打自己,頂多是摸臉,兩星期後他覺得效果不好,做法也不妥,立刻停止實施,卻忘了刪除網頁。校方查證學生說法,也與陳老師說法吻合。侯忠烈說,陳老師讓學生自擬班級公約是為了讓學生懂得自律,被投訴後已承認有疏失,校方決定今日再召開一次人評會,評估是否懲處。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118/4/2kzti.html
2011-01-18 09:42 · 2樓
現在很多老師都來這一套:說是學生自己開會決定的,屬於自律公約。也就是賴給學生,說是學生同意的。
說實在的,國小的學生敢反抗老師嗎? 如果老師說要「掌嘴自律」,學生敢反對嗎? 還把責任推到未成年的小孩子身上?
而且這種體罰方式會造成同學之間彼此的怨恨,這個老師是怎麼學教育的?
2011-01-18 09:55 · 3樓
實在不妥, 那一位陳老師應該先捫心自問喜不喜歡讓人掌嘴 ??? {:4_147:}
2011-01-18 10:05 · 4樓
是連續劇看太多嗎?
:dizzy:
2011-01-18 10:23 · 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傑特 於 2011-1-18 10:25 編輯


回覆 可可 的文章

可可爹您有所不知阿

現在國小生 很多都不把老師看在眼裡了...

聽我們班班長說 他小六的時候 都不記得有上過課

老師在台上上他的 同學在後面玩樂追逐...

現在老師的權威早就不如以往了~嘆


回歸正提

掌嘴真的不ok

家長對此有意見也可以直接向學校老師反映 比跟教育局反映更有效率吧
2011-01-18 11:00 · 6樓
我小孩也說
小六的學生在廁所抽煙....
老師制止當面嗆老師說三字經
{:4_92:}
2011-01-18 11:11 · 7樓
回覆 傑特 的文章

傑特兄:
其實我是支持適度體罰的,罰站、罰勞動服務、、、等,我個人是覺得可以被接受的。畢竟現在的小孩確實不好管。
但互相掌嘴,這我就不能接受了,這種體罰只有負面效果。
我的大女兒才小一,她的老師也被我直接抗議過一次,因為她採取連座法:「隔壁同學如果忘了帶作業,我女兒也跟著受罰」。結果同學間開始互相討厭對方,尤其是那個最健忘的同學,成了全班公敵,才小一耶 。
我向老師抗議後,老師也立即改了。 這種事情,確實是直接向老師反映最快。
2011-01-18 12:31 · 8樓
回覆 可可 的文章

我也支持適度體罰 但是一個班家長這麼多

若非人人都支持 那執行上恐落為不公 ~_~


另,誠如上上樓的大大所言

小六被抓抽菸還敢嗆髒話

嗯~ 小孩子的品德教育 真的需要加強了

(家長都聞不到自己孩子有菸味? 家長都沒發現孩子用詞有異?)

老師在校只能盡力管教與輔導

還有很大一部分是需要家長去留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