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5-6-11 08:30 編輯
我是去年財委 也參與了當時大門改造的會議討論
看附件的會議記錄 可見是正式會議有通知當時委員出席
或許大家會覺得我的想法不夠客觀 但我還是有幾點疑問想問問這屆管委會
1.整件事情 只問了當時的主委現任的環保吳委員,可是那時還有其他委員甚至當時的權責委員都出席了該次會議 ,為何沒有通知那些前任委員來了解 ,先還原事情始末及當時會議的共識 ,單問吳委員然後把問題丟給法顧做結論 ,就夠了嗎?
2.當時會議結論是以7萬採購大門改造工程,也清楚記載當時監委說明要按採購辦法辦理……可見那是一個預算會議 透過原本園藝維護廠商的估算當作該工程預算以那個金額為限做公開招標 ,而且該案亦經過第四屆第四次會議正式通過並按採購辦法進行辦理 ,今天因找不到當時的招標公告就說違反採購辦法該採購案無效?
3此類工程因為花卉季節不同 ,依進度分次請款可以理解 ,但該案附件二的第三張傳票 ,請去看第四屆第八次會議記錄 ,明明是因為社區四周樹木支撐架年久失修腐爛嚴重 ,所以經該次管委會決議視情況更換 ,總計更換數量為50根金額為25000元 ,這跟大門改造工程有什麼關係 ? 可以如此張冠李戴嗎?
4.以上幾個問題 ,可見管委會在未確實查明真相前就在社區會議記錄上公告 ,雖說住戶有知的權利 ,可此事牽扯到當時委員會決議面及物管執行面 ,到底你們已釐清多少? 是哪個環節出狀況? 如何補救? 情況的嚴重程度如何? 過程中是否有利益輸送的可能性? 在這樣前題都不清楚下的會議記錄其他住戶又能了解多少?
5.我也請求這屆管委會先釐清整件事情後再給大家一個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