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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必讀: 大樓管委會委員的民事、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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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事務】
一.了解社區規約所載:「主委動支經費權限」及「事務有無議事規則」。
如無,則建議閣下:應找專業會計師(對帳)查核社區帳務、收支開銷並將差異具體條列。
二.檢查社區與管理公司雙方合約,蒐集對方違約事項並條列出來。
三.預定時間、地點後,將閣下接管過程、摘要敘述,並針對每戶散發公開信,邀約住戶參予
公開說明會,並將前一、二項蒐整所獲資料(管理公司弊端)當成附件。
四.開會時,將弊端問題摘述一番,然後,明白表達檢討換管理公司想法,如會場有袒護
管理公司委員,則當場徵求住戶成立社區管理事務臨時監督小組(建立自己的部隊並擴大
凝聚導正社區管理風氣);如會場明顯支持閣下的話,可把握機會,要求現場住戶連署、重
新招標管理公司。
五.於管理委員會例行會議中,聲明:重新招標立場與住戶意願,並說明招標時程(最好表示
爲公正、客觀立場,希由住戶共同參予意見、賦予投票權力並採記名投票)。
【弊端處置】
一.將查帳所得之短缺部分,要求管理公司(含派駐主管)以書面限期交代。
二.前項要求逾期後,先向警方報案,檢具查帳證據、提出業務侵占事由,要求移送法辦。
三.召開臨時委員會議,表達依法嚴辦立場並聲明將找出共犯,請各委員確實配合調查,否
則,將提出刑法背信罪告訴。
四.洽詢、委聘律師正式進入訴訟程序。
【導正與穩定】
一.向新任管理公司詢問社區事務切割(現況點收)接管處置原則,並訂定管理服務人員對社
區事務處置前、後,必須以書面方式為之,否則重罰。
二.將社區本案事務過程,定期向住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