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5-5-9 03:26 編輯
chialang 發表於 2015-5-8 19:32 
小弟的社區,幾日前發現社區規約遭有心人修改,自行加入了一些規定於正本,因此調閱財報、會議紀錄等相關文件,都需要先進行登記
財報調閱是最近兩期,我不懂為何要登記,且無法當下取得....
內政部版公寓大廈規約範本內,有相關調閱規定節錄如后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利害關係人請求閱覽或影印
利害關係人得
提出書面理由請求閱覽或影印下列文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不得拒絕:
一、規約、公共基金餘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欠繳公共基金與應分攤或其他應負擔費用情形、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及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
二、管理委員會保管之下列文件:
.....................
本
公寓大廈文件之保管及閱覽管理規定:(
請就下列二者勾選其一,未勾選者視為選擇1.之情形)
□1
.詳如附件六。
□2.
授權管理委員會訂定之
~附件六
四、公寓大廈文件閱覽或影印之申請
(一)利害關係人應檢附下列書表向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
1.公寓大廈文件閱覽/影印申請表(附表一)
2.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之資格證明,或檢附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證明。
二)
管理委員會應於收到申請書一週內准駁通知申請人,
同意者並指定時間、處所,整備申請閱覽或影印之文件,提供申請人閱覽或交付影印。公寓大廈文件閱覽/影印申請准駁通知書(附表二)
(三)管理委員會駁回申請人閱覽或影印之請求時,應以書面載明駁回之理由。
五、
公寓大廈文件閱覽或影印之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閱覽或影印文件,應於管理委員會指定時間、處所為之。
(二)閱覽或影印文件時,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及申請准駁通知書。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於確認身分後歸還。
。
所以申請調閱相關文件並非馬上可取得,是有一定的辦理程序,調出來的文件經樓主比對確有未經程序擅自變更內容,自得檢具違法事證向檢察機關提告
注意,公寓大廈文件之保管及閱覽管理規定(紅字部份),若當初規約就已勾選"授權管委會自訂",現在本屆承接的管委會當然可以逕自透過開會決議修改內容,毋須再提交區全會認可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