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公設開放需要住戶連署??

2011-01-14 00:00 · 樓主
最近社區由管委會發動連署
意思是說社區的許多公設皆是建商違法二次施工
若是開放,恐有被拆除之虞!
因此希望住戶能夠團結,連署以開放公設使用

不知有沒有前輩知道,如果住戶連署達一定比例
公設就會變合法嗎??

(之前社區的中庭,就曾因消防通道問題,整個整修過一次,當初工務單位怎麼沒有指摘公設也有問題??)

很納悶到底要不要簽這份連署書~~

謝謝!
2011-01-14 00:36 · 2樓
兩者應該沒有關係,如果是不合乎法規的公設,即使連署、管委會通過也是沒用。
日後如果發生任何的事件,管委會可能還要跟著負責。
不知道您的社區怎麼會發生這種狀況呢?
2011-01-14 00:54 · 3樓
我們社區也發生過公設可能被拆除的危機,那時也有連署也有在區大(區分所有權人大會)討論,但這些都無法讓公設合法化,要合法化唯一的管道就是要跟政府單位申請變更.....但因公設是所有人共同持有,要進行變更便要所有所有權人的簽名及證件....實在太困難...後來發現,只要在區大通過就等同所有住戶同意,也具有法律效益,所以我們社區就這樣申請變更了.....但後來怎樣....我也沒去追蹤....
2011-01-14 01:11 · 4樓
歐洲?

公設不合法就是不合法,絕不會因為大家連署它就變合法..
要是這樣,麗寶世紀館連署翡冷翠擋到陽光,那翡冷翠不就要拆?

經住管聯署開放使用, 要是出事,管委會那些頭頭都要負刑責的!
不過台灣不合法卻進行中的事很多...應該管不到社區裡的公設

唯一會來管的理由,是住戶自己去檢舉...
通常,這種事都是沒拿到好處的住戶或是包不到社區工程....才會幹的事...
2011-01-14 10:24 · 5樓
其實這個動作~ 只是管委想讓住戶自己承擔責任. 你同意了, 一但開放, 將來有問題, 全體住戶一起負責. 然後不開放, 一定有些住戶會哀為什麼公設不能用?!
2011-01-14 10:31 · 6樓
有點奇怪,大部分都是閉著眼睛開放吧... 其實我覺得放任建商二次施工,強迫陽台外推,或設置不合法公設,政府應該負起最大的責任,這代表發放使用執照跟驗收的環節,一定是哪裡出了問題...

連署開放公設,有點此地無銀三百兩,若能藉此合法,我想其他社區應該會群起效尤,但比較擔心的是反效果...
2011-01-14 10:34 · 7樓
回覆 lieutchen 的文章


  我覺得應該是先打電話到市府詢問,了解有沒有可能透過變更登記或補登記的方式,讓不合法的公設變合法,如果有可能,再看需要附上什麼資料提出申請。

  連署是表達民意的手段,但若法規上不同意,連署再多也沒用,因為公務員不能違法,必須依法行政,他們頂多只能什麼都不做,當作沒發生,雖然這也有怠惰的問題...
2011-01-14 11:18 · 8樓
在蘆洲的經驗,
公設也是不合法,但有在使用,一直也沒事,也沒來查說不可以用
直到有一屆管委改選,之後就檢舉函滿天飛,黑函也很常見,
社區一天到晚都被公家單位查...怎麼查都是不合法,被迫關閉所有公設
後來才知另一主委候選人沒當選,他的公司就是在管理公設的....還有消防器材
又過了一屆,他老兄順利當選..從此公設又開放..也不會有人來查
當然,社區也花了很大一筆錢買一堆無路用的公設器材...
有些人做生意,手段很卑鄙..
2011-01-14 15:36 · 9樓
meikuo2002 發表於 2011-1-14 00:54
我們社區也發生過公設可能被拆除的危機,那時也有連署也有在區大(區分所有權人大會)討論,但這些都無法讓公 ...


能不能更為詳細的解釋貴社區的情況, 也讓大家身處不同社區的住戶作為參考, 否則面臨這類問題, 大家只會以訛傳訛, 誤導正確方法...

或是幫大家打聽打聽, 貴社區的的後續處理...

2011-01-15 03:35 · 10樓
各社區或多或少都有公設違法的問題,若這是發生在剛交屋階段,管委會可函文工務局要求點交,此舉,即可有效喝止大部分建商的偷機行為;若是發生在現有成屋(maybe3年以上),那我想就只有申請變更乙途,但若與法規牴觸(最重要的就是消防法),那變更也不會通過;此時,你要問那怎麼辦,那就必須跟建商以"設備瑕疵"為由打官司了。
2011-01-15 08:47 · 11樓
回覆 lieutchen 的文章

看來我們應該是同一個社區~我有在社區的家族留言有關公設連署的事~
想聽聽其他人的想法,只是很少人發表意見~我想得很多,所以至今尚未參與連署~
社區內很多住戶都希望公設能開放使用(放著不用也是浪費),管委會也很努力的促成這件事~若能合法就是雙贏~
我已抱定主意~若沒參與連署,我就不會去使用公設,也不會埋怨~
只希望能住的安心就好~

2011-01-15 10:22 · 12樓
回覆 A君的爸爸 的文章

說的真實在! "身"有同感~
佔到便宜的一派當然,自覺吃虧的找事檢舉, 唉~~
2011-01-15 20:28 · 13樓
所以管委會是希望藉由連署,以免到時法律責任集中在少數人
畢竟若是幾百戶同意,總不會幾百個人都抓去關吧:L
看以上前輩的建議,要合法似乎很難,而不合法開放只要沒有人爆料,也可運作
那麼我可能會簽下去,先使用了,再看後面如何發展
畢竟不開放,就永遠是現狀,看不到下一步

還是說,難道簽下去,到時候通過然後被查到,全社區都被抓去關?:Q
2011-01-16 23:43 · 14樓
我想我和樓主是住同一社區.
我们搬來3年ㄌ從沒去使用過公設<沒悠閒時間>也因為我们是租屋ㄉ所以我沒去參加連署
但我真ㄉ也替在這買屋ㄉ人叫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