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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管委會已通過,似要在交誼廳挖一個對外出口側門

2015-04-22 23:23 · 樓主
各位芳鄰好,以下是其他芳鄰傳給我的資訊,管委會似乎鐵了心要把社區大樓當作模擬城市進行隨心所欲的改造,
不管到底有無超出規約所賦予的權限了,請各位芳鄰重視這個問題,因為社區每個月都在虧損,還要把錢花在這些雞毛蒜皮的地方而不是針對真的需要的去改善,實在很令人無言。

您好,芳鄰
剛剛家人去接小孩時看電子看板,看到一個shock的消息,近期管委會已通過,似要在交誼廳挖一個對外出口側門,前面社區石頭立牌也要移走,因剛剛才看到detail還不清處,可以確定的是這已經通過,即將找廠商報價,也就是我們的硬體設施要被破壞,挖ㄧ個洞,而且也不知道這個門的用意與出入管理要怎麼做,現在用電子佈告欄,我相信應該很多人都不知道,等他們挖洞後想反應也來不及了,我沒辦法進社區版,請您協助將消息放在社區版塊,讓越多住戶知道越好,攸關大家權益
2015-04-23 08:28 · 2樓
開側門這件事情,你擋不了他們花錢,只有等他們花完錢,才能請公寓大廈管理科來糾正他們的錯誤。
因為變更已成事實,但花錢復原又是花社區的錢,如果想要回這筆錢,就只能走訴訟了。

有另外一條路,未來訴訟可能可以會比較快定案,而且搞不好委員會也會不敢貿然施工,就是發存證信函給管委會以及公寓大廈管理科。告知這經嚴重影響到社區住戶權益,倘若仍執意執行,所施行及復原的相關費用及訴訟費用,應由該議案同意的委員共同承擔。
2015-04-23 12:53 · 3樓
假使管委會在明知違反規定的情形下還是執意要進行,那我會直接告第九節管委會及相關委員,要求民事賠償。

我本身在法律事務所上班,不利用資源就太可惜了。
2015-04-25 13:42 · 4樓
kasa1107 發表於 2015-4-23 12:53
假使管委會在明知違反規定的情形下還是執意要進行,那我會直接告第九節管委會及相關委員,要求民事賠償。

...


問過物管總幹事, 她說要先住戶調查要針對此議題是否開臨時區大, 開臨時區大才有此議題,

不是現在要開口
2015-04-25 14:49 · 5樓
sherrychen 發表於 2015-4-25 13:42
問過物管總幹事, 她說要先住戶調查要針對此議題是否開臨時區大, 開臨時區大才有此議題,

不是現在要開口 ...


能提出這個議題,說實話,真的也令我蠻驚訝的...
2015-04-27 00:06 · 6樓
sherrychen 發表於 2015-4-25 13:42
問過物管總幹事, 她說要先住戶調查要針對此議題是否開臨時區大, 開臨時區大才有此議題,

不是現在要開口 ...


這議題牽涉到原先的側門改造問題,屬於共有部分的改良,依照規約約定,是一定要經過區大的投票同意才能進行作業,所以管委會該做的不是調查是否要開臨時區大,而是要透過臨時區大的方式提出這個議題,不然就變成跟規約的約定衝突了,這樣的作為是違反規定的。

2015-05-16 16:06 · 7樓
看到有打算要開新的側門口這議題,真覺得這屆委員太誇張!連個必要性都提不出來,講些五四三的說法,真令人生氣。
2015-05-18 23:20 · 8樓
zeroarea 發表於 2015-5-16 16:06
看到有打算要開新的側門口這議題,真覺得這屆委員太誇張!連個必要性都提不出來,講些五四三的說法,真令人 ...


這部分的確令人感到遺憾,我已經透過住戶提案單請物管中心轉交給委員們,希望可以讓這件事情回到區大決議,交由全體住戶進行。

假使可以,也請各位住戶一人一信不斷的寫提案單請物管交給委員們,藉此讓委員們重視住戶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