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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主 旨:為因應政府對第三階段限水措施延後實施之公告
,本會館水區原訂之4月1日暫停營運之措施亦暫
緩實施,順延至政府確定本區第三階段限水措施
實施日起施行。
說 明:
一、會館水區原例行休館日3月30日變更至4月1日,4月
2日起會館全區正常營運。
二、配合政府第三階段限水措施實施日延期,原公告4月
1日起關閉會館水區設施亦順延至第三階段限 水措
施確定日起施行。

翡冷翠社區管理委員會
公告字號:翡冷翠(五)公字第10403030號
公告時間:104年3月30日至104年4月15日

管理中心 秘書 謝碧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