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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貸款請注意:最高限額抵押權

2011-01-12 09:10 · 樓主
銀行局:會要求銀行修改舊契約
2011/01/12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消基會對六家銀行提出「不作為訴訟」,被點名之一的國泰世華銀行昨晚強調,該行房貸契約範本完全符合金管會規定,還另訂「書面約定」以提醒消費者;消基會自行在網站下載片面資料,沒搞清楚狀況就提告,簡直是烏龍一場。

金管會銀行局說,此次爭議出在房貸抵押品(即房子)的擔保範圍;二○○八年一月,銀行公會發布新版自律規範,民眾申請自用住宅貸款時,銀行必須讓貸款人在「普通抵押權」與「最高限額抵押權」中「二選一」,如勾選「普通抵押權」,屬於傳統型房貸,房貸擔保品(抵押品)就是房子,房子也只為房貸做保。

若勾選「最高限額抵押權」,屬另類房貸,房子不只是這筆房貸的擔保品(抵押品),還成為其他債務(或貸款)的擔保品了。

消費者一旦勾選「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後,銀行必須列示擔保債權選項例如「借款、墊款、信用卡款、票據等」供客戶勾選,以確認擔保範圍。

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說,消基會所指的房貸擔保範圍擴大的爭議,可能是二○○八年之前的「房貸舊契約」,因為沒有修正而產生爭議,銀行局會要求銀行業全面修改這些舊契約。

國泰世華銀行說,消基會自稱研究了半年才提告,但過去半年,消基會從未跟國泰世華要過房貸契約書範本,而是自行在國泰世華網站下載片斷的資料,導致資訊錯誤。

國泰世華說,該行房屋貸款契約第一章第一條就告知消費者,若屬購置自用住宅貸款,消費者需另以「書面約定」與國泰世華約定抵押權的擔保範圍。國泰強調此舉是「體貼客戶」,因為契約書密密麻麻一堆文字,貸款人可能看不清楚。

華泰和京城銀行也表示,都依照銀行公會的自律規範,先提供房貸客戶「二選一」,債權擔保選項也列舉出來,供客戶勾選,目前還不清楚那個環節出問題。

大台北銀行表示,該行也提供房貸客戶二選一,而最高限額抵押權的擔保範圍,會請消費者自行勾選,若消費者未選擇,就不在擔保範圍內,銀行不會申請強制執行,也不會損及消費者權益。



2011-01-12 13:43 · 2樓
消費者一旦勾選「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後,銀行必須列示擔保債權選項例如「借款、墊款、信用卡款、票據等」供客戶勾選,以確認擔保範圍。
重點就在勾選時 要確認名目:例如借款 其他的嘟不要勾 這樣才不會被銀行框住
2011-01-13 18:32 · 3樓
銀行總有它一套的說詞及躲法律的方法,
說實在的,很多人在貸款的時候不會去細看合約內容~~~

法律是保護懂得法律的人,
合約~也是同樣的東西,
下手前真的要多花點時間搞清楚點啊!! {:4_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