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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家保全素質爛透了!

2015-02-23 21:13 · 樓主
今日10點進社區車道保全看報紙告知大廳協處未果,出社區有婦人推嬰兒車未提醒管制,糾正車道保全時,表示過年不交管、他也不願意貼班(表情傲慢、轉頭抖腳),要求轉告總幹事,大廳打給齊家區襄理,表示該員是區襄理請的! 被糾正後甚至挑釁要求移車(ㄟ 這裡不能停車,你這樣我們車道車輛怎麼進出,我車停轉角處糾正他進大廳後,該保全對我太太說的原文) 明知是住戶還用這種口氣說話,副總幹事表示他不受管制。 到現今仍沒任何下文,齊家保全爛透了.....附上兩張”肆無忌憚”抽菸照-該保全知道有人拍照!
2015-02-28 17:36 · 2樓
之前看到老ㄅㄟㄅㄟ和老婆婆坐者輪椅沒法開門,推嬰兒車的孕婦也是一樣,大門保全也都不管,只會低頭裝作沒看到希望能盡早將這間物業換掉
2015-03-06 10:09 · 3樓
深有同感。
2015-03-07 00:32 · 4樓
應該快換了吧!
2015-03-08 01:21 · 5樓
請問換了沒?
2015-03-15 14:56 · 6樓
物業新的評選,齊家是第二順位.... 只希望不要議價到最後又是齊家!
2015-03-24 19:25 · 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annitta 於 2015-3-24 19:27 編輯


長期以來,我們的物業大都是只聽住戶委員的,只要能夠搞定委員,照標都是委員在評分,甚至於之前管委會還曾經想讓他們不招標續約,這屆的委員直接決定下屆的管委會要用這個物業,於情不合,而且是否符合管理規約?所幸後來還是重新招標,結果還是第二順位。
個人覺得應該規定,每年必定重新招標,且招標之前應對物業的滿意度做問卷調查,讓所有的住戶來投票,如果不滿意投票的比例到固定比例,就規定現任物業失去續標的資格。
滿意度的門檻,建議以實際住在本社區且非承租戶的總戶數的30%~50%左右,可以查清楚這個數字,假設實際住在社區且非承租戶有300戶的話,而若最後決定門檻是30%的話,那麼問卷調查如果不滿意戶數超過90戶,那麼當時的物業就失去續標的資格。這樣的話,物業才會比較注意所有住戶的需求。
2015-03-25 11:51 · 8樓
3/31之前要交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