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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 不溯及既往

2015-02-13 11:49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Dora貓 於 2015-2-13 16:23 編輯


全國約99.96%、超過973萬房屋、均不受影響。

105.1.1之前買房子不需要課徵房地合一稅制

奢侈稅退場

補助青年貸款、租金補貼

總價四千萬以下持有滿六年可享免稅額

不符免稅條款但持有時間越長,最高減免率為80%


內文在下面,先幫忙大家做重點整理。


財政部長張盛和昨(12)日宣佈,若房地合一稅今年完成立法,明(105)年1月1日起,出售持有短於2年不動產者,按30%課稅,第3年起以稅率17%課稅,並享有長期減徵優惠;而房地稅實施日前買進、持有的不動產,都不受新稅影響,仍依現制課稅,全國約99.96%、超過973萬房屋、均不受影響。

昨房地合一稅拍板,最受關注是以實施日(暫定明年元月一日)訂的日出條款,遠較前先幾個版本寬鬆,衝擊也較小。張盛和說,「105年1月1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只要持有期間超過2年後出售,仍按現制課稅(即土地課徵土地增值稅,房屋部分課徵財產交易所得稅)。」換言之,房地合一稅不溯及既往,主要以105年後購入的房產為對象。

財政部表示,房地合一稅比照奢侈稅課稅範圍,國內自然人或法人自105年1月1日起取得並持有超過2年的不動產,出售時按課稅所得一律採17%稅率課稅,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者,則以30%稅率加重課徵。

另為防堵假外資的逃稅,在台購置不動產的非居住者及公司法人,房地合一稅將採分離課稅,單一稅率30%,高於國人及營利事業17%稅率,不讓投機客有化身假外資的誘因,在台炒房囤房。

在自用住宅免稅優惠方面,財政部限定,夫妻及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持有並實際居住滿6年,且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才能適用,但6年內以1次為限;另訂定排富門檻,出售總價在4千萬元以下者,才能適用免稅優惠。

為抑制短期炒作,對於105年1月1日後出售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者,以30%差別稅率加重課稅,作為不動產類奢侈稅停徵的配套措施。

另外,為鼓勵長期持有,持有第3年起給予長期優惠,每年減徵4%,持有22年的出售利得,最高可減徵8成;僅持有可供建築之空地者,減徵率減半。為符合高齡化社會需求,重購退稅規定也將同步放寬,未來民眾以小屋換大屋也能退稅。

張盛和表示,房地合一的精神在於導正社會資源的合理分配,因此房地合一的稅收不會繳入國庫,而是用來照顧青年、弱勢及老年人,預估一年可補助青年自購住宅貸款利率7.5億、弱勢租金補貼24億,並補足未來長照保險費列舉扣除額10億稅收。
2015-02-13 21:07 · 2樓
所以今年年底以前可能會有ㄧ波購屋潮.....而非倒貨潮.....看來那些房產名嘴們的言論被打臉了!!!
2015-02-13 21:09 · 3樓
mattchiu 發表於 2015-2-13 21:07
所以今年年底以前可能會有ㄧ波購屋潮.....而非倒貨潮.....看來那些房產名嘴們的言論被打臉了!!! ...


第一線的從業人員從房地合一的級距最高45%到固定17%的時候就很有感了..

現在又突然宣布105以前買的都不需要在課房地合一稅..

2015-02-13 22:08 · 4樓
房地合一稅是利得稅嗎? 與國外的房地稅是同一性質嗎?
2015-02-13 22:32 · 5樓
如果105年前購買預售屋,但105年後交屋過户,需缴房地合一税嗎?
2015-02-13 22:43 · 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5-2-13 22:47 編輯


以利亞 發表於 2015-2-13 22:32
如果105年前購買預售屋,但105年後交屋過户,需缴房地合一税嗎?


是的,符合房地合一稅課徵條件

依民法第758條規定:「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土地法第43條規定:「依本法所為之登記,有絕對效力。」,又依土地法第37條第1項規定:「土地登記,謂土地及建築改良物之所有權與他項權利之登記。」鑑此,土地登記係將土地及建築改良物之所有權與他項權利之取得、設定及變更情形記載於登記簿,以確定其權利之歸屬與權利狀態而公示於第三人,即土地法第43條所定之依本法所為之登記。

所有權移轉以地政機關完成登記日期為準
預售屋契約僅確保優先承購權,不代表已取得所有權

2015-02-14 19:04 · 7樓
要再漲一年了 如果稅變高 那房子單價也會墊高 買房只會更不易 六年就看投資客口袋深不深了 主要是囤屋的人太多 看誰撐得久 沒有都打到 但打到短線的炒房者.
2015-02-14 20:52 · 8樓
房仲春天來啦 2015 北大 up UP
2015-02-14 23:49 · 9樓
不溯及既往的話,那請問99年買的便宜自用宅,持有滿六年可享免稅優惠嗎?
(之後換屋可能會換比較低價的,享受不到重購優惠 ....)
2015-02-15 06:37 · 10樓
可以參考這張表

2015-02-15 09:21 · 11樓
一堆看到新法案就高潮大喊 房市要大漲
或者狂罵根本越修越回去的激進派 我到覺得以下這篇分析滿中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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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先在半年前就出風聲說房地合一祱要納入所得稅可能會課 30% 甚至 45%
半年後正式版本再放出"只要"課 17%
其實就算是現行"輕祱"版本通過還是比現在的法令可以課可到很多很多祱
減少現在國民中房子持有者的反抗聲浪
財政部真的充分從"證所稅"學到了教訓

第二:看起來相對奢侈稅這個法令是寬鬆很多
但是奢侈稅基本上都課不到什麼錢因為投資客通通都是兩年後再賣
106年 以後你們買的房子的不管多少年你通通都要課稅
沒有辦法讓你挨過兩年就不用課
現在暫且放過你們
但是總有一天等到你

第三:報紙的頭條 寫 全國 99.96% 的房子不受影響
我覺得應該是不對的
99.96%應該是指四千萬以下的房子

但是四千萬以下的房子不是就可以免稅
四千萬以下的條件還必須要符合自住六年沒有出租而且六年內只有自賣一棟
不是說你的房子只要價格在4000萬以下統統免稅
可是財政部放出99.96%的風聲好像大部分人都不會有影響
減少法令過關的阻力

第四:所謂用人頭,但是以後一個人頭六年只能用一次
現在一個人頭一年當中就可以很多次
而且你想免祱六年當中都不能出租需要犧牲房租收入....

第五:既然你們說要有落日條款,就給你們落日條款
雖然你們以前買的房子可以給你們用舊制度
但是所有國內以後成交的房子通通都要用新法令
而且,現在投資客賣以前買的房子雖然可以用舊制度
但是要跟你們買房子的人房子買了之後卻必須使用新法
所以跟你們買房子的人就考慮以後他賣的時候的成本
也就是說不能"買太高"
所以房地產的價格就可以達到壓抑的效果

第六:先求有再求好
就像當時實價登錄一樣
先跟你們說這只是要做買賣雙方參考資料用的
過了一陣子就拿這個來當作實價課稅
現在讓法令先輕一點好讓能在立法院通過
將來再慢慢的修改成為他們要的版本
2015-02-15 14:47 · 1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Dora貓 於 2015-2-15 15:12 編輯


herolion 發表於 2015-2-15 09:21
一堆看到新法案就高潮大喊 房市要大漲
或者狂罵根本越修越回去的激進派 我到覺得以下這篇分析滿中肯的
*** ...


你可能沒了解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課稅的基準


奢侈稅為成交金額的10-15%

房地合一為獲利的17-30%

意思是有獲利才需要繳稅


現行奢侈稅假使要今天買明天賣,獲利不超過15%是不會賺錢的

反之現在只要有獲利,把獲利的30%給政府就行了


以下簡單說明

假使奢侈稅的情況下,買1000萬要賣超過1176萬,才會有獲利

反之房地合一稅情況下,我買1000萬,我基本上只要賣超過1000萬就有獲利了,多跟少而已。

獲利1萬繳30%,獲利1000萬也繳30%。

房地合一還可以想辦法提供支出,仲介費、土增稅來減稅..




簡單來說就是政府不管你炒房與否,甚至是鼓勵炒房,有稅收隨便你怎麼搞都可以的態度。


另外你說不能買太高這本來一直都是投資客的標準

可是買便宜之後沒人限制他們不能賣太高,因此這言論不攻自破。
2015-02-15 15:39 · 13樓
房地合一稅制實行後,是否賣房所得就不再列入財產交易所得?
房屋交易,另外還有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