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日期: 100.01.07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發佈類別:市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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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0年1月17日起三重、蘆洲、土城及三峽區路邊收費停車場實施每半小時計時收費措施
【新北市訊】為提升路邊停車收費的合理性,繼板橋等9個地區實施每半小時計時收費措施後,三重、蘆洲、土城及三峽區路邊收費停車場亦將於100年1月17日起變更收費方式,實施每半小時計時收費措施。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自99年8月2日起已陸續於林口、板橋、新莊、樹林、鶯歌、中和、永和、新店及汐止等地區實施每半小時計時收費措施,民眾反映普遍良好,先前抱怨短暫停車即須支付1小時停車費,或駛離前恰巧遭管理員續簽時段,須多支付1小時停車費的申訴案件已減少甚多,顯示半小時計時收費措施,廣為民眾所接受。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趙紹廉局長表示,因半小時計時收費措施須配合委外開單契約到期重新簽訂契約後才可實施,故除現已採取每半小時計時收費措施的9個地區外,尚未實施的三重、蘆洲、土城及三峽地區將自100年1月17日起實施每半小時計時收費措施,屆時全市所有的路邊收費停車場收費方式都將採取每半小時為單元之計時收費措施,將可有效提升服務水準。民眾如有任何路邊停車繳費問題,可撥免付費電話:0800007550,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停車營運科 李科長忠台 電話:1999、(02)2960-3456轉6820
撰稿人:莊明婉 電話:(02)2960-3456轉6833
不知道各位對半小時收費的意見如何,但小弟經常往來台北市,常常有路邊停車的需求,但時間不長或是可能停一個小時多一點,有半小時收費的措施後,真的奇摩子好很多,不用再跟騎車收費員搶時間了{:4_1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