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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國一女上學過馬路車禍 母被起訴

2015-01-09 16:11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veri 於 2015-1-9 16:13 編輯


2015-01-08 聯合報 記者王燕華/宜蘭縣報導

家長送孩子上學、過馬路,萬一發生事故,家長可能要負刑責;宜蘭、台東各有這樣案例,讓兒女穿越馬路受傷、死亡的母親,都被依過失傷害及致死罪嫌起訴。
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的陳姓婦人住宜蘭頭城鎮,前年底她開車送十三歲讀國一的女兒上學,將車臨停在學校對面,讓女兒下車過馬路。女兒違規穿越馬路時被閃避不及的吳姓機車騎士撞上,女兒倒地臀部瘀青,吳也摔傷。

陳婦以女兒被撞傷為由,控告吳過失傷害,但宜蘭地院認為女童六天後才就醫,難認和車禍有關,上月初判吳無罪,駁回附帶民事賠償之訴。

法院審理期間,雙方申請行車事故鑑定,鑑定意見指陳婦疏縱未滿十四歲女兒擅自穿越車道,且未依規走行人穿越道是肇事主因,吳未減速是次因,吳因此反控陳婦過失傷害。

宜蘭檢方再向公路總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會申請覆議,結果仍認為女童穿越道路時未注意左右來車為肇事主因,且陳婦也有責任。

檢方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三九條規定父母「不得疏縱未滿十四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當時陳婦應可迴車到校門口,讓女童在校門口下車,陳婦若多開一段路或陪女兒走行穿線過馬路,應能避免車禍,陳婦應注意卻未注意、該避免卻沒避免,將她起訴。

台東縣曾有婦人帶一歲男嬰訪友,未注意幼子獨自闖馬路被撞死,地院將肇事駕駛及男童母親都依過失致死罪判刑五個月,緩刑兩年。

台東地院認為,車禍肇因於幼童母親疏於注意,讓幼兒獨自穿越道路肇生事端,過失明確,行車事故鑑定意見書也直指是男童母親疏縱。

宜縣警交通隊長劉全原提醒,應接送到學童接送區,或至少在有號誌、行穿線的路段,護送孩子穿越馬路,以及有導護志工管制交通的路段,確保孩童安全
http://udn.com/news/story/7321/628728
2015-01-10 00:34 · 2樓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2015-01-10 01:16 · 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wendyliang 於 2015-1-10 01:26 編輯




今天另一篇報導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nt.aspx?ntype=class&sno=2015108N03M1
法院審理後,認為媽媽沒有盡到監督責任,讓女兒單獨過馬路,才釀成意外,因此依交通事故處罰條例139條....


應該是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39條讓14歲以下女兒單獨闖馬路,不曉得記者是不是不用心,還是誤用!
2015-01-10 08:01 · 4樓
yl1626 發表於 2015-1-10 00:34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那要看是從那裏過馬路,人行道當然可以,

直接穿越,父母當然要付上責任。
2015-01-10 18:49 · 5樓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4_144:}{:14_838:}
2015-01-10 20:17 · 6樓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訓練自己小孩不走人行道害別人發生車禍,

作為父母的不負點責任說的過去嗎?
2015-01-10 21:27 · 7樓
yl1626 發表於 2015-1-10 00:34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
2015-01-10 21:28 · 8樓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喔!
2015-01-10 21:54 · 9樓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可以訓練他們過馬路要走斑馬線
訓練的不好才要負責
2015-01-11 02:13 · 10樓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是啊,這是我的疑問!
從家走到學校不是每個路口都有志工媽媽導護老師!
2015-01-11 06:14 · 11樓
謝謝提醒{:7_470:}
已經特別再次叮嚀孩子一定要在有號誌、斑馬線的路段穿越馬路,以及門口有導護志工管制的路段最安全。
只是後來想到有段小下坡路是沒號誌,也沒斑馬線的,這要傷一下腦筋了{:5_256:}
2015-01-11 06:16 · 12樓
wyn 發表於 2015-1-10 20:17
訓練自己小孩不走人行道害別人發生車禍,

作為父母的不負點責任說的過去嗎? ...


謝謝提醒{:7_470:}
已經特別再次叮嚀孩子一定要在有號誌、斑馬線的路段穿越馬路,以及門口有導護志工管制的路段最安全。
只是後來想到有段小下坡路是沒號誌,也沒斑馬線的,這要傷一下腦筋了{:5_256:}
2015-01-11 08:12 · 13樓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1 06:16
謝謝提醒
已經特別再次叮嚀孩子一定要在有號誌、斑馬線的路段穿越馬路,以及門口有導護志工管制 ...


如果你的孩子有眼睛耳朵的話,那就訓練小孩過馬路要停看聽,不要隨便穿越馬路去撞別人的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