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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贊成"安樂死"嗎?

2011-01-05 23:53 · 樓主
王曉民走了.去年的事,如果沒被提起可能還沒人知道...
她十七歲那年,因為一場車禍而成為植物人,臥床近五十年,再也沒醒過來.
除了其親人外,我想她也一定覺得很痛苦.
如果是我,我寧可就此死去也不願再受這無窮之苦...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5/6073455.shtml
躺了近50年 植物人王曉民去年病逝

【聯合新聞網╱綜合報導】 2011.01.04 01:42 pm


根據媒體報導,在病床上躺了近50年,近代台灣最受關注的植物人王曉民,已於去年三月病逝高雄,享年64歲。

1963年,當時才17歲就讀中山女高(當時為省立台北第二女中)的王曉民,騎腳踏車路經北市八德敦化路口發生車禍,遭到計程車追撞成了植物人,從青春到年老,王曉民這一躺便躺了近半世紀。

王曉民父母不忍女兒病痛,極力爭取合法安樂死,甚至曾經上求到當時的總統李登輝,使得這起案例受到各界矚目,但直到王家兩老以及王曉民相繼過世,安樂死至今仍是還個爭議話題。

王家兩老過世後,這些年王曉民都由其3位妹妹照顧,5年前,王曉民的妹妹在接受聯合報訪問時曾表示「希望大家忘了王曉民」。

2011-01-06 08:40 · 2樓
贊成阿!!!!!!!!
沒必要造成別人的負擔= =
2011-01-06 09:10 · 3樓
如果是我自己~我會希望其他人就讓我早點走吧,不想造成他人負擔~
但若是我的家人~除非之前已有交待,否則我可能會堅持到最後一刻,畢竟要下這個決定很難啊~
2011-01-06 09:46 · 4樓
哇 , 沒想到贊成的是一面倒 , 出乎意料之外 。。。{:7_500:}
2011-01-06 09:53 · 5樓
我也贊成
我自己早就有申請器官損贈同意卡
所以如果發生不幸的事
我也希望不要拖累家人
因為那一點意義也沒有
活著只是痛苦....
2011-01-06 10:30 · 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1-1-6 10:34 編輯


對耶,沒想到會一面倒。
支持安樂死同意卡。
賴著不走不僅折磨家人,更是浪費醫療資源──純屬個人看法。
2011-01-06 10:50 · 7樓
拖太久對患者自己,家庭甚至社會都是一種折磨
精神上的負擔
社會資源的浪費
2011-01-06 13:40 · 8樓
自己痛苦,家人勞累,誰都不知死亡後的世界會不會更好,何必留連在自己已無法探看的世界中呢?
政客不敢讓安樂死合法化是怕擔責任,如果公投,估計安樂死是會過的。
2011-01-06 13:45 · 9樓
在談安樂死合法化之前
應該先思考如何推動民眾在生前的[預立醫療自主]的概念
在你意識清楚可以表達自我意願時
就清楚告知他人你希望的醫療處置
而不是由家屬決定
醫院裡有許多病人生命已經無法挽救
但是家屬說什麼都要急救
要醫生做CPR
壓得內出血, 肋骨斷裂
卻仍然回天乏術
這只是苦了病人吧!
根本沒有尊重病人的意願
2011-01-06 14:01 · 10樓
從一出生就開始奔向死亡,這條路是必然的,只剩一息,剎那和永恆就沒有差別.
2011-01-06 15:22 · 11樓
與其望著一個生命在你面前慢慢凋零,不如放手讓它瀟灑的離開;
生生死死,自有安排, 順勢造化, 一切安然
2011-01-06 16:21 · 12樓
贊成+1

躺了半世紀...一定很痛苦吧
2011-01-06 18:40 · 13樓
如果變成植物人是在我很年輕的時候,讓我走,搞不好還可以趕快投胎再做爸媽的女兒哩~
2011-01-06 18:48 · 14樓
民意如果是這樣 就不知道政府的法令何時能修正了
2011-01-06 19:03 · 15樓
超級贊成!活的沒尊嚴又拖累細小,這無啻是對照顧者的慢性謀殺,對罹病者的人道凌遲!{:5_252:}
2011-01-06 23:03 · 16樓
贊成+1
病的人痛苦!照顧的人更痛苦!!
2011-01-07 10:05 · 17樓
讚成,三魂七魄都散了,留個軀殼沒意義,但如果是因果的關係,就不是我們人說了算.....上天的安排常常會令人咋舌的{:4_143:}
2011-01-07 19:52 · 18樓
這是個大哉問,應經過倫理學上的論辯,還要通過憲法檢驗,例如有沒有基於意思自由的安樂死權<自主的生命終止權>,如果多數認為有,那例外的植物人要如何看待?因為植物人沒有意思自由,在探討植物人的這部分項下,在探討他人有沒有權替無意思自由的人決定安樂死的權利,代他人決定者有可能變成殺人正犯或教唆犯...有沒有可能變成詐領保險金或殺人行為的避風港,反而讓更多人受害?還有很多細項要討論,我覺得還要再想想{:7_523:}
2011-01-07 21:18 · 1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Purplelin 於 2011-1-7 21:18 編輯


我不贊成安樂死,{:4_82:} 希望每一個人都能珍惜自己的身體,小心翼翼好好保護自己&照顧自己,才能以健康的身心活在世上,不枉此生

敬祝大家健康平安幸福快樂{:4_209:}
2011-01-09 00:27 · 20樓
除了安樂死外!

現在推行的“放棄急救卡“要去哪兒填寫呢?

2011-01-09 11:03 · 21樓
回覆 0683ming 的文章

提供BLOG資料給大家參考:
http://blog.udn.com/lotos802/4360053
(引用白面書生的資料)
2011-01-09 11:18 · 22樓
就算簽了DNR, 若真正面臨那一刻,
家人不肯放手, 要求醫生急救,
醫生還是得救, 不然可能要被家屬告,
這就是台灣的現況...
2011-01-09 12:32 · 23樓
生命要有價值!
我們年輕時,應該是家裏的靠山,而不是負擔。
如果王曉民有知覺,應該不會想要這五十年來的無效醫療,拖累了全家的幸福!
2011-01-09 16:08 · 24樓
回覆 chhmaggie 的文章

這要看醫師的態度囉
有些醫師不想得罪家屬
但是若有白紙黑字簽名寫清楚
在法律上醫師有義務要依據DNR的決定行事
而且其實在臨床DNR通常是家屬簽署
比較沒有問題
會有爭議的反而是病患自己的意願或在健保卡註記
反而家屬最會有反對意見
因為真正要急救時往往病患已經失去意識
啥事都要聽家屬的
這就是臨床現實的無奈
2011-01-09 20:16 · 25樓
早死早超生,給大家一條活路吧
2011-01-09 21:02 · 26樓
不太贊成因爭議性太大
2011-02-04 18:06 · 2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阿彬 於 2011-2-4 18:07 編輯


贊成~早"使"早超生~像那樣被硬拖了五十年~ 老實說~老天應該也會很不爽.. 整個輪迴大亂了. 該去投胎的沒辦法去投胎....留在人間讓活的的親人受煎熬.

時間能沖淡一切~可是看著心愛的人躺在床上~怎麼能忘掉痛苦呢...

大學同學的老婆小鳳在某年跨年夜腦血管爆裂...經過了十數次的手術...才慢慢的恢復意識...到現在兩三年了, 還是只有左手跟眼球可以動而已...問題是...每個月的醫療費...狠狠的拖垮了兩家....大學同學也因為是長孫的關係~被逼迫要離婚並另結連理來達到傳宗接代的使命. 請問經過了手術摧殘的小鳳, 要怎麼度過餘生, 當小鳳的父母都離開了, 誰來照顧小鳳? 原本醫療費是由大學同學的姑姑資助 (一個月平均15萬) , 離婚之後~ 小鳳父母又該如何負擔這高昂的醫療費呢?

我想小鳳一定不希望看到自己的父母每個月為了高昂的費用而焦頭爛額的去湊錢...借錢...
更不希望看著自己的老公跑去別人的懷抱...而一個人度過餘生.

以上的例子或許不太恰當來討論是否安樂"使"合法化~因為小鳳並非罹患不治之病...但是如果她知道被救活之後會遭遇這些...搞不好她自己會後悔並沒有簽署"放棄急救".

有一部電影..."陪你到最後"...建議大家去看看(未滿18歲的就免了)....裡面的女主角經過數次的化療~最終選擇了"安樂使"來有尊嚴的離去~.看看西方社會怎麼在看待"安樂使". 怎麼尊重人權以及自我意識.
2011-02-05 02:11 · 28樓
各有各的說法,
我贊成。
半死不活一點必要都沒有
2011-02-06 00:11 · 29樓
贊成都是在理性之下做的決定~不過要真的發生在自己親人身上時~那又是天人交戰~
2011-02-11 10:44 · 30樓
當然贊成~
2011-02-12 16:04 · 31樓
人該走的時候就要讓他走
說實在的
活著的人痛苦(精神上的)
生病的人更苦(肉體上的)
2011-02-12 21:40 · 32樓
每個人對生命價值認知不同, 討論到最後是沒結論, 如果可能的話, 乾脆在年滿18歲後,於換發身分證或任何證件時, 對自己是否願意接受哪些情況下的安樂死表態, 政府統一制式建檔, 萬一日後有不測時, 遵照當事人意願使用
2011-02-14 17:44 · 33樓
與其痛苦的活,不如有尊嚴的死
2011-02-16 12:00 · 34樓
現代人在生死的觀念較一致,我記得小時候王曉民的事件,也曾數次被提出討論,當時有很多宗教,或言明人權等團體,鼓吹的重點在道德,在我們沒有幫植物人決定的權利.......這些人都說的言之有理!!我只有個感覺,主張都很容易,問題是代價要由誰付,這才是重點!!

我還記得有位天主教神父,言之鑿鑿的怒指主張安樂死的人,申張了很多人權道德論,付予家屬就是天主安排的天使之類的使命,當時我有個想法,我想如果我們把全台灣的植物人都送到此神父家中,由他來執行自己所言,不知這神父樂意否??無怨否??將人生所有時間照料全台植物人身上,因為這神父才是大天使吧!!


2011-08-02 22:29 · 35樓
什么是生命的意义?
只剩下生没有了命,又有啥意思!
放下彼此的牵挂吧!
若有来生再. . . . . .
2011-08-03 15:14 · 36樓
理智時是贊成的,真正遇到了,卻捨不得、放不下…
2011-08-03 16:43 · 37樓
贊成
我的父母親在20幾年前就交待孩子,如果真有那一天希望我們能辦到讓他們好走...
不做開腦急救.....的.
2011-08-03 16:55 · 38樓
生命無價沒錯,但這價值存歿應為當事人自我認定非第二人所能認定,讓當事人有尊嚴的走,沒有人想自己造成他人永遠痛苦的負擔,尤其對有意識卻無法表達重度患者更是日夜無窮盡的折磨。
2011-08-03 17:07 · 39樓
回復 Y哲 的帖子

看著自己的親人受著病痛無盡的折磨,靠醫療設備才能維持生命無望的活著,應該會贊成安樂死吧?!
但是我贊成您的意見,由當事人自己在事前做好選擇,應該是一種比較好的方法‧
2011-08-03 19:37 · 40樓
自己和老公也都思考過這個問題,我們都一致贊成安樂死。我們常在想,如果將來自己有朝一日,只能靠醫療設備維生,生活無法自理,連動都不能動時,那時候,我們都希望能夠有另一半幫自己好好的走,畢竟這樣的活著,我們的感覺,已是沒有尊嚴,且龐大的醫藥費是會拖垮整個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