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住戶可以隨意叫警察到社區索取社區資料嗎?

2014-12-16 14:15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芳子發 於 2014-12-16 14:42 編輯


真是不可思議, 警察身為國家保母竟然被住戶指使要物管交出委員會開會光碟?
真是不可思議阿
2014-12-16 14:45 · 2樓
到北大派出所了解才知有風呂住戶不懂法律, 隨意叫警察到社區
已經重覆再重覆, 這些人真是浪費國家資源使風呂社區蒙羞
2014-12-16 14:57 · 3樓
為什麼住戶要叫警察到物管交出開會光碟資料?應該有個原因吧?不然誰會沒事閒閒去找警察?純屬個人好奇發問~~
2014-12-16 15:46 · 4樓
芳子發 發表於 2014-12-16 14:45
到北大派出所了解才知有風呂住戶不懂法律, 隨意叫警察到社區
已經重覆再重覆, 這些人真是浪費國家資源使風 ...


不知道真實狀況是甚麼,不過照理說,社區的區分所有權人都可以憑身分證明文件向管委會調閱社區所有資料吧.
管委會的開會光碟也是種"會議紀錄", 區分所有權人依樣有權調閱吧? 還是有甚麼特別的原因調閱不到嗎?
2014-12-16 15:53 · 5樓
didy 發表於 2014-12-16 15:46
不知道真實狀況是甚麼,不過照理說,社區的區分所有權人都可以憑身分證明文件向管委會調閱社區所有資料吧.
...


聽說少數當委員要讓管委會流會 所以未參加會議
又想以開會的光碟當成證物告管委會
真想不懂此屆管委會在搞啥? 如果少數人不願意服從會議決議
就罷免吧 ~ 如果我是委員就會如此作 !
主委太弱了 ~{:1_754:}
2014-12-16 15:58 · 6樓
芳子發 發表於 2014-12-16 15:53
聽說少數當委員要讓管委會流會 所以未參加會議
又想以開會的光碟當成證物告管委會
真想不懂此屆管委會在 ...


在法律上, 光碟是屬於私權 除非在公共場所由警察公家單位可以調閱
管委會開會不適用每個人可以拷貝~ 必須經由管委會決議 !

我家有人當律師, 可以幫社區處理此事
{:1_752:}
2014-12-16 16:03 · 7樓
芳子發 發表於 2014-12-16 15:58
在法律上, 光碟是屬於私權 除非在公共場所由警察公家單位可以調閱
管委會開會不適用每個人可以拷貝~ 必須 ...


如果委員需要幫忙, 我家願意處理喔{:1_768:}
2014-12-16 16:06 · 8樓
芳子發 發表於 2014-12-16 16:03
如果委員需要幫忙, 我家願意處理喔


社區管委會應該都有聘法律顧問吧~
2014-12-16 16:14 · 9樓
如果有人報案
警察不來處理才奇怪吧

2014-12-16 16:20 · 10樓
「住戶」都可以調閱會議記錄等文件,可以由管委會規定調閱辦法。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管委會不得拒絕哦。可以規範「住戶」:不僅區分所有權人而已只要能證明是該社區有居住事實的人都在範圍內,而且「個資法」屬一般法還不能抗拒「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屬特別法之效力。管委們注意調閱人的身份即可(即利害關係人之住戶)。警察除非有公務等相關文件或其為「住戶」利害關係,不然依我的見解警察以警察之身份不能無故調閱社區文件,妨礙社區自治之權利。
2014-12-16 16:41 · 11樓
dinowu 發表於 2014-12-16 16:20
「住戶」都可以調閱會議記錄等文件,可以由管委會規定調閱辦法。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管委會不得拒絕哦。 ...


剛才詢問物管表示已經影印會議記錄給此些人等
但是還是未能滿足他們需要ㄝ
{:1_769:}
2014-12-16 17:41 · 12樓
芳子發 發表於 2014-12-16 16:41
剛才詢問物管表示已經影印會議記錄給此些人等
但是還是未能滿足他們需要ㄝ
...


區權人有權調閱社區資料,但要經過申請,才可複製出去,一般會議記錄財報,有的社區網站即可調閲,例如劍橋等社區

但錄影錄音記錄,一定要申請,才可,檢警要調閱也要管委會核准才可.

涉及個資法... ...

2014-12-16 20:24 · 13樓
我覺得是社區住戶申請,
又不是外面的人,
而且管委會開會住戶也有權參加吧!
風呂之前聽說一些事情,
也許都是爲了解決問題吧
2014-12-16 21:53 · 14樓
比瑞 發表於 2014-12-16 17:41
區權人有權調閱社區資料,但要經過申請,才可複製出去,一般會議記錄財報,有的社區網站即可調閲,例如劍橋等 ...


司法,警察單位要資料時
依法是要給的
沒有管委會同不同意的問題
2014-12-17 09:46 · 15樓
didy 發表於 2014-12-16 15:46
不知道真實狀況是甚麼,不過照理說,社區的區分所有權人都可以憑身分證明文件向管委會調閱社區所有資料吧.
...


印象中分區所有權人都可以調閱耶,肯定有前因後果~~ 大樓公共事務無論開會資料或其他,所有權屬大樓所有權人所共有.....
2014-12-17 14:54 · 1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chialang 於 2014-12-17 16:06 編輯


根據你的前後文,我想你應該是大學風呂的住戶或委員吧!

依照大學風呂社區的規約第三十三條
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得要求閱覽或影印本社區各項會議記錄、住戶規約、工程驗收記錄、內部呈文、內外收發文、外包合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等相關文件或資料、檔案,管理委員會不得拒絕。 (須在物管中心登記簽名,方可調閱相關資料。) 住戶需要影印時須自費。

請注意,相關文件或資料、檔案 ... 您所謂的錄音、錄影不是相關資料、檔案,是什麼呢?
第一次 (應該是第一次吧!) 警察是我叫的,因為管委會堅持不讓我看最近一次的錄影,我不懂為什麼不能看,因為這次會議一次解職了三個委員,且又變更社區銀行印鑑,我好奇到底發生什麼事情,我想要釐清前後關係。
但主委、監委堅持不讓我取得錄影,甚至要求要有傳票才給,這不是擺明刁難人?因此我才報警處理。希望警察能要他們遵守規約,但很可惜,警察沒有辦法執行這部分,也沒法先代為保管。而我又不想走上法院來伸張這權力,只好姑息這事情了。但之後叫警察的就不是我了,但顯然這次會議有挺大的爭議。

這次區大我會提案直接把這權力寫明,並載入規約,讓所有區權人皆有這個權利,會議應該透明而不應玩文字遊戲。
2014-12-17 17:40 · 17樓
chialang 發表於 2014-12-17 14:54
根據你的前後文,我想你應該是大學風呂的住戶或委員吧!

依照大學風呂社區的規約第三十三條


非常贊同比瑞的建議, 因為本身也在劍橋有房.
發現其管委會有法律常識, 曾經詢問"是否少數委員不同意決議,
刻意以流會方式不參予管委會", 從未發生此問題 !
風呂住戶及委員必須要加強法治常識, 多與其他鄰居學習阿 !
2014-12-17 17:53 · 18樓
天道酬勤 發表於 2014-12-16 20:24
我覺得是社區住戶申請,
又不是外面的人,
而且管委會開會住戶也有權參加吧!


依我想法, 謠言止於智者.
通常住戶聽到任何造謠事情 我會親自到管委會聽是什事.
並非只是聽少數1,2個委員說就認定管委會有問題 !
我認為必須要有智慧的頭腦查明~

委員為何會被解職? 定是有問題嘛 ! 否則誰會沒事找事得罪人.
"遠親不如近鄰" 道理很簡單, 為何要讓社區停擺?? 真是不懂耶 !

聽說有前一屆委員告在前一屆委員, 還說要被判刑 !
把社區當成法院了. 建議他搬到法院住比較適合啦.......


2014-12-17 20:54 · 19樓
芳子發 發表於 2014-12-17 17:53
依我想法, 謠言止於智者.
通常住戶聽到任何造謠事情 我會親自到管委會聽是什事.
並非只是聽少數1,2個委員 ...


社區告來告去,往往就是妨害名譽、背信、侵占等,如果沒事情,誰會想鬧上法院?
社區都有聘請律師了,做事情為什麼就不多想一下、多問一下?
等到起訴了、法院判決了,直說自己是無辜的,自己立意有多良善,有用嗎?還不就是做過了頭。
委員會內,還是多想想怎麼溝通吧!

解職原因也有很多,像敝社區,上屆就有主委被逼退、被解職,後來檢察官偵查終結不起訴,再上訴仍是駁回。
區大都已經決議當事人同意公告就公告,後來社區也沒有還人家清白。而且那屆的幾個委員,還不是照樣在當委員,也還在指責別人告來告去。

當社區年紀越來越大,如果開會不透明,有機可趁的地方很多,大型社區隨隨便便的設備都是上萬元。
於是社區越是冷漠,越不關心社區財務,有心人士就更容易的趁虛而入了。
2014-12-18 13:05 · 20樓
chialang 發表於 2014-12-17 20:54
社區告來告去,往往就是妨害名譽、背信、侵占等,如果沒事情,誰會想鬧上法院?
社區都有聘請律師了,做 ...


當了主委就覺得可以掌控所有社區人事權包含委員, 真是要不得 !
又不是在作總經理或董事長, 針對你所提要多加查核, 只是一昧為反對而反對並不是社區之福~
對於上屆前主委被解職,聽說她不聽管委會決議且不支付貨款給廠商因此被解職
至於被告部份則是亂貼非委員資格的住戶資料, 檢察官認為可以經由法律程序再上訴
但是此被傷害名譽住戶為了社區和諧未再請律師上訴 , 所以不知你為何道聽塗說??

也聽說前主委老公也告委員譭謗, 但是不被起訴.

我會將你的說法轉達此住戶, 希望她將證據呈現給你, 期望你不要再被蒙蔽了 !!
2014-12-18 13:07 · 21樓
芳子發 發表於 2014-12-18 13:05
當了主委就覺得可以掌控所有社區人事權包含委員, 真是要不得 !
又不是在作總經理或董事長, 針對你所提要 ...


區大何時同意公告? 請你不要亂講 !
2014-12-18 13:30 · 2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chialang 於 2014-12-18 13:40 編輯


芳子發 發表於 2014-12-18 13:07
區大何時同意公告? 請你不要亂講 !


1. "當了主委就覺得可以掌控所有社區人事權包含委員, 真是要不得 !"
這句話您最好快收回,否則當事者應該足以告發你。

2. "聽說",就別放上來吧!社區就是這樣亂紛紛的。

3. 我應該更正,區大是當屆主委這樣說的,藉此以平靜現場。
當天我在現場,您該不會又是聽說吧!

4. 請您就這主題回覆就好,別離題。
2014-12-18 13:55 · 23樓
chialang 發表於 2014-12-18 13:30
1. "當了主委就覺得可以掌控所有社區人事權包含委員, 真是要不得 !"
這句話您最好快收回,否則當事者 ...


請不要偏移社區住戶可以叫警察主題
請你連接漣Ripple:


社會需要幫忙的人很多 ,多多關懷弱勢小朋友吧 !
2014-12-18 13:58 · 24樓
chialang 發表於 2014-12-18 13:30
1. "當了主委就覺得可以掌控所有社區人事權包含委員, 真是要不得 !"
這句話您最好快收回,否則當事者 ...


如果當事人真想告, 那就來吧
我也請被傷害名譽的住戶請律師反告當事人
2014-12-19 12:21 · 25樓
遊民 發表於 2014-12-16 21:53
司法,警察單位要資料時
依法是要給的
沒有管委會同不同意的問題


你說的很對,管委會一定要配合檢調調查,但仍要依照社區規定來申請,
我會要求檢調單位行文來給管委會, 若情況緊急必須立即調閱,至少主
任要先支會在外上班的主委或安全委員,先徵求權責委員同意及電話告知
或賴告知.

{:1_770:}

2014-12-22 14:10 · 26樓
不守規約的委員或社區經理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43081&fromuid=13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