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朱彥華老師 於 2014-12-5 20:25 編輯
各位北大特區的好朋友,大家好:
我們北大特區第一屆、第二屆的燈海活動,皆由朱彥華老師來籌辦,總共4次的點燈及熄燈晚會,經費都由朱老師自掏腰包(舞台燈光、音響、帳篷、摸彩品等)。其他中央分隔島(第一屆學勤路點燈,第二屆學勤路及學成路點燈)路樹的點燈,是由朱老師出面找十多家企業公益認養。
另外,在路樹裝置LED燈景,需要樹林及三峽區公所同意,接路燈的臨時用電需要台電公司專案同意。這些都是朱老師跑了N趟才獲得同意,勉強促成。
本(第三)屆燈海活動,遠雄八大社區主委聯合會在9月、10月做成決議,將於12月6日由各社區先行自行點燈,交由朱老師在20日補辦點燈晚會,朱老師也援例同意接受這樣的任務。
然而,11月29日選舉投票,朱老師未能順利當選,近日聯繫數家企業,皆無正面回應。而且朱老師經由這次選舉已有負債的經濟壓力,想要再自掏腰包來辦理燈海活動晚會,實在是力有未逮!
朱老師很願意再協助北大特區的燈海活動,但以落選的現況,已無力量克服萬難,說服區公所與台電公司再次同意辦理(去年本來區公所與台電都不同意,是朱老師個人經過十幾次的溝通拜託,並簽立切結書,要負起全責並下不為例,公部門才勉為同意辦理)。因此要在中央分隔島路樹上接燈,已經是不可能的事。至於燈海晚會,朱老師也無力自掏腰包來舉辦了,不過基於對北大特區的感情,朱老師仍願意勉力而為,針對12月20日燈海晚會的經費(舞台燈光、音響、帳篷),願與遠雄八大社區管委會共同分擔,負責九分之一的經費。
因此,第三屆燈海活動12月20日的點燈晚會是否得以順利舉辦,須等遠雄八大社區主委聯合會開會決定,及各社區管委會同意分攤各九分之一經費,才能確定是否如期舉辦。(因為需要八個社區的管委會分別開會,才能決定每個社區管委會是否同意負擔九分之一的經費,再由遠雄八大社區主委聯合會來議決是否如期舉辦燈海點燈晚會)。因為需要各社區管委會委員間的共識,因此朱老師才PO文愛北大,讓更多人了解,希望能促成。
不是朱老師個人不辦,實在是力有未逮,懇請大家多多包涵!
未來,北大特區若有任何公共事務是朱老師能力所及的、可以盡一份心力的,朱老師仍將義不容辭,為大家服務,謝謝大家的支持與愛護,由衷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