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柑園里里長候選人何信良先生,請教您的選民資料從何而來呢?

2014-11-27 19:29 · 樓主
今天晚上快六點收到柑園里里長候選人何信良先生傳來的拜票簡訊,
我第一時間想到的是怎麼會知道我住柑園里呢? 我老婆同樣有本里選舉權但沒收到,
我想原始資料是從社區洩露出去的, 就像之前也會收到房仲的簡訊一樣。
住戶個資的洩露應該是有人不法圖利, 然後將這些資料賣給需要的人。

所以何先生, 是否可以說明一下資料的取得呢? 或許不是您本人的授意,
但或許可利用此次機會杜絕個資洩露的問題。
相信沒有人喜歡自己的資料被不明人士所利用, 謝謝!

2014-11-27 19:48 · 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4-11-28 01:16 編輯


同樣問題也想請問林富子

補上
2014-11-27 20:12 · 3樓
同樣問題也想請問薛永華

{:4_95:}
2014-11-27 20:14 · 4樓
我戶籍都遷到台北了,1號跟19號還是一直找我....
2014-11-27 20:24 · 5樓
這些都有侵害到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問題了
就看各位的態度了
可大可小
如果是室內電話拜票還說的過去
但手機簡訊絕對有問題
2014-11-27 21:04 · 6樓
梁小波 發表於 2014-11-27 20:14
我戶籍都遷到台北了,1號跟19號還是一直找我....


呵~~~
偶的都遷到新北市了,這幾天還一直接到秦慧珠、戴錫欽等人的搶救簡訊!
真是的!難道幕僚都忘記資料要更新嗎!亂來!

2014-11-27 21:21 · 7樓
我也收到基隆的簡訊,不知如何
2014-11-27 22:48 · 8樓
我今天也收到了,很想回個簡訊給他,你在最後關頭因為這則拜票的簡訊,把我們家原本要投給你的5票給弄丟了
2014-11-28 07:11 · 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Spock 於 2014-11-28 07:16 編輯


科技很進步. 不要想太多.
基地台會收尋方圓幾公里的門號發送.

候選人只要付費給簡訊廠商就可以.

電信廠商. 無時無刻都在賺我們的個資.
鍵盤敲敲. 就知我們在哪裡. 跟什麼人通過電話.
監聽也行. 有公文時才能上法院.
2014-11-28 08:52 · 10樓
個資外洩及買賣是司空見慣的事了,不必大驚小怪吧!
美國更是厲害,每天信箱裡躺著一堆有你的正名的廣告信函,人家也不大會大驚小怪,
反而是很多年長者每天期待著那些被稱為"垃圾信凾"的郵件呢!

"請問XXX,你從哪得到我的名字和戶籍地址的?" 這句話只對某些候選人質問不公平的,
充其量是一句另類的抹黑對手廣告詞罷了.哪位候選人沒有此行為?依此標準圈選也太不成熟了吧!
選舉應該是選出有擔當,有能力的人比較好吧!
2014-11-28 09:13 · 11樓
我也收到了,直覺資料是從仲介處取得;
無所謂啦,不必大驚小怪。
2014-11-28 09:23 · 12樓
我都沒收到,嗚,嗚,嗚,偶太小咖了。
2014-11-28 10:05 · 13樓
據我了解,就是委外給廠商代發。

但一般這種簡訊廣告,我手機內有一堆,為什麼不去報警詢問這些資訊?

為什麼刻意選擇在投票前夕張貼這種佈告。

是否有意圖使人不當選的傾向?
2014-11-28 10:16 · 14樓
君不見簡訊內都沒有說某某先生?
這其實就只是跟業者買廣告
看我要買哪個範圍 用廣播的方式
發送給範圍內所有的手機

國外除了電信業者有做 還有俗稱小蜜蜂
利用蓋台方式 把周圍的手機信號蓋掉
然後發送自己的垃圾簡訊
這樣的發送方式並不需要您的個人資訊

請大家不要緊張
2014-11-28 10:26 · 15樓
發簡訊給某個特定基地台附近的所有手機, 應該很常見啊
常出國的朋友在到達桃園機場時, 應該有接過電信公司發來推介國際數據漫遊的簡訊吧
這不用知道對象是誰, 只需要漫無目的發給所有目前接近特定基地台的手機即可
應無違反個資法的問題

另種情況, 簡訊把收信者個人的姓氏清楚的表彰出來, 這明顯是利用個資了

依個資法規定, 利用第三方來源個資時需先告知對象資料來源 (個資法第9條)
如果遇到客戶表示拒絕接受行銷, 必須立即停止 (個資法第20條)
2014-11-28 10:45 · 16樓
如果是手機簡訊,可以說是委託電信業者區域發送
如果是市內電話,可以說是選務機關或戶政機關流出的
但是,我的手機門號可沒有隨便外流
請問候選人是如何取得?
還能直接和我在電話中拜票呢???
沒有想讓誰因此不能當選
但我的一票確實不會投給這位候選人
{:4_202:}
2014-11-28 11:31 · 17樓
yao媽 發表於 2014-11-28 10:45
如果是手機簡訊,可以說是委託電信業者區域發送
如果是市內電話,可以說是選務機關或戶政機關流出的
但是, ...


你沒看到前面的說明?
這種沒指出姓名的簡訊, 沒有個侵犯個資的問題啦
2014-11-28 11:34 · 18樓
眼鏡SIR 發表於 2014-11-28 09:23
我都沒收到,嗚,嗚,嗚,偶太小咖了。


沒關係  我也一直只有收到同一個人的簡訊{:1_751:}
2014-11-28 11:48 · 19樓
yao媽 發表於 2014-11-28 10:45
如果是手機簡訊,可以說是委託電信業者區域發送
如果是市內電話,可以說是選務機關或戶政機關流出的
但是, ...


如果您覺得你的權益受損,請直接報警 ...

我手機也有收到非上述幾人的拜票簡訊,但就當廣告信看而已,有必要這樣大作宣傳嗎?

還刻意說自己的投票傾向,目的為何?令人匪夷所思。
2014-11-28 11:52 · 20樓
yljimmy 發表於 2014-11-28 10:26
發簡訊給某個特定基地台附近的所有手機, 應該很常見啊
常出國的朋友在到達桃園機場時, 應該有接過電信公司 ...


您是否要先看一下個資法第八條之規定呢?
2014-11-28 12:35 · 21樓
Dunhill 發表於 2014-11-28 11:52
您是否要先看一下個資法第八條之規定呢?


第八條是對「蒐集」的規範

發簡訊、行銷、宣傳應屬於「利用」的範疇
引用第九條規定為宜
2014-11-28 12:42 · 2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4-11-28 12:47 編輯


Dunhill 發表於 2014-11-28 11:52
您是否要先看一下個資法第八條之規定呢?


補充個資法

第9條(間接蒐集個人資料之告知義務【相關罰則】§48

  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候選人)依第十五條或第十九條規定蒐集非由當事人(選民)提供之個人資料(手機電話號碼),應於處理或利用前(候選人發簡訊廣告同時)向當事人(選民)告知個人資料來源及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所列事項。

2014-11-28 13:47 · 23樓
yljimmy 發表於 2014-11-28 12:35
第八條是對「蒐集」的規範

發簡訊、行銷、宣傳應屬於「利用」的範疇


所以說
依樓主"懷疑"的情事來看
管委會搜集社區住戶的資料(用於社區住戶聯絡)
可以提供給候選人做選舉使用?
完全沒有個資法的問題嗎?
2014-11-28 15:40 · 24樓
Dunhill 發表於 2014-11-28 13:47
所以說
依樓主"懷疑"的情事來看
管委會搜集社區住戶的資料(用於社區住戶聯絡)


接到服務處來電拜票時,

對方確實沒先告知是從哪個管道取得我的手機門號

而我擔心的也確實是服務處資料取得的管道(管委會??? 學校??)

今天如果還有接到服務處來電

我會好好地詢問一下

感謝告知


2014-11-28 15:42 · 25樓
yjrong413 發表於 2014-11-28 11:31
你沒看到前面的說明?
這種沒指出姓名的簡訊, 沒有個侵犯個資的問題啦


問題....我收到的不是拜票簡訊

而是拉票電話

這個要有名冊才能一個一個打電話的吧???

還是我孤陋寡聞了???

2014-11-28 15:53 · 26樓
yao媽 發表於 2014-11-28 15:40
接到服務處來電拜票時,

對方確實沒先告知是從哪個管道取得我的手機門號


拜票電話這個我可以回答你
中華電信是有出所謂的室內電話簿的東西
如果你當時申辦時選擇公開電話
那電話簿就會有你的電話囉
才會有住戶的室內電話不斷接到拜票電話

而你是手機接到
那就…嘿嘿嘿
直接問他們
看他會不會跟你說他是隨機打的
2014-11-28 16:02 · 2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Dunhill 於 2014-11-28 16:07 編輯


yljimmy 發表於 2014-11-28 10:26
發簡訊給某個特定基地台附近的所有手機, 應該很常見啊
常出國的朋友在到達桃園機場時, 應該有接過電信公司 ...


電信業者確實是有辦法透過基地台
發送簡訊給基地台附近的手機用戶
但僅限於“公務”使用
不開放給一般民眾申請使用

當時日本發生大海嘯時
行政院有特別針對萬一臺灣發生緊急災難時
該如何通報
特別提出透過基地台發送簡訊給附近民眾
作為緊急逃難通報用

至於您說的機場漫遊簡訊
部分原因是怕有些民眾出國不知道
回國才發現帳單暴增
會怪電信業者沒有主動告知
所以電信業者為了避免日後糾紛
做一個提醒有此服務
2014-11-28 22:13 · 28樓
Dunhill 發表於 2014-11-28 13:47
所以說
依樓主"懷疑"的情事來看
管委會搜集社區住戶的資料(用於社區住戶聯絡)


可是這篇不是在討論選舉人的作為嗎 ?

蒐集的行為應該不是發生在選舉人端
至於選舉人用何種方式委託給有不當蒐集個資嫌疑的業者, 似乎不是這樓討論的重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