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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道係高速公路或交通亦係政治乎?

2014-11-22 22:25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4-11-22 22:32 編輯


一、柑園便道設置使用目的,在於執行公務使用,所以道旁樹立招牌告示,非公務車不得進入,與交流道使用目的顯有不同,其主管機關決非高工局應可確認,如因事故,基於放行私家車輛,與設置目的不同,責任誰屬,何人來承擔,恐成為國家賠償爭訟之標的。
二、又該便道與高速公路交會處,當初設有收費亭,仍有車輛跨越臨近便道之收費車道,危及他人行車安全,如今收費亭已撤,倘與直行車相互競速,當肇事者或受害人歸因公共設施管理不當,提起國家賠償之訟,何人承擔,主管機關恐又成媒體批評之對象,孰令致之?
三、有人建議,改良便道成為交流道規模,涉及土地重整,環境影響評估,倘有影響利害關係人權益,提起抗爭,依有關意見,是否執意而為?亦恐成為太陽花學運爭執對象,政府將何以是從?又有人贊成改良便道及擁護太陽花學運精神兩者並存將何以自處?
2014-11-22 22:43 · 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4-11-22 22:45 編輯


聽了張清芳唱完激情過後,接力陳淑華之夢醒時分兩首老歌後最為有感!

讓我們跟著葉蒨文瀟灑走一回~樹林交流道
2014-11-22 23:44 · 3樓
一直以為太陽花學運不過是個打游擊的臨時性組織
階段性熱情結束了, 就跟著被遺忘、完結了...

沒料到, 在隔了半年多後的今天
依然有人對太陽花學運念茲在茲
還讓咱區域性議題的樹林交流道跟學運沾上了邊

真是用心啊 ...
2014-11-23 00:47 · 4樓
前面幾點大概我都還能因為你的論點當作另一面的思考方向

後面直接太陽花學運又出來了
不知道便道設置議題是否能夠爭取到如此廣大規模的學生前來佔場引起社會重視
恐怕環團還比較容易出現吧

太陽花學運的訴求是什麼不曉得你是否真的有搞懂
贊同他們的就稱太陽花學運,不認同的就應該稱香蕉學運

我的理解是這樣啦....
2014-11-23 08:44 · 5樓
官僚體系一向就會把想做的事簡單化,不想作的事複雜化,舉凡etag,或高官喊說捷運要到基隆,或有人說要把市府路改成經國路,歷歷在目。食安問題不也如此嗎?

想做就會有千百個理由,不想做也會想千百個理由。
2014-11-23 11:43 · 6樓
小軒 發表於 2014-11-23 08:44
官僚體系一向就會把想做的事簡單化,不想作的事複雜化,舉凡etag,或高官喊說捷運要到基隆,或有人說要把市 ...


贊同^^依照這樣的邏輯,甚麼事都不用做了
2014-11-23 13:33 · 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js81062 於 2014-11-23 17:31 編輯


先論標題,管見以為,政治即公共之事,便道之事關乎三鶯樹之交通,乃公共之事自無疑問。爾等今於此大鳴大放,亦係政治,因言論自由乃公共之事。爾等能閒置政治,惟政治必不離爾等遠去。

一、再言國家賠償,便道之使用目的,完整言之乃「公務」「進出國道」之用。事故之發生不因是否為「公務」而有別,易言之,便道因其「進出國道」之使用目的,本應有使車輛「進出國道」而不造成事故之功能,豈因行駛車輛相異驟失功能?若本有此功能,發生事故國家不應負責;若本無此功能,長久草菅公務員,損害賠償則合情合理。
倘所慮者乃任意興訟,則廢除國家賠償法始為根本之道。

二、於交流道,因任意跨越車道而發生事故,試問如何處理?

三、公共建設必然涉及各方利益,公家機關行政有極大權力,對於各方不同意見,倘不能本於職責,分辦臧否,不偏不倚,盡其可能兩全其美,豈又能期待其於面臨黑道、企業家施壓時,能堅守崗位?另外,論及抗爭者,切勿遺忘選輸大鬧台北的連先生。

綜上,淺見以為,論者之大意為「不做不錯,少做少錯」,爾等不應逼人多做,以免他人多錯,與政府思慮相仿,一拍即合,令人讚嘆。
2014-11-23 23:22 · 8樓
汝等....................
無不見政亦難正,治非所致.
貳玖之期政為正,治也所致.


{:4_144:}
2014-11-23 23:46 · 9樓
小龍星 發表於 2014-11-23 00:47
前面幾點大概我都還能因為你的論點當作另一面的思考方向

後面直接太陽花學運又出來了


跟您告白,我亦不是很懂,好像是拿了一些條文要立委簽,有一位女立委未配合,就不讓人進辦公場所?有人試圖詢問我也有一些條文,請他簽,他理都不理人家?是不是這樣?
2014-11-23 23:54 · 10樓
🔧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4-11-23 23:55 編輯


小軒 發表於 2014-11-23 08:44
官僚體系一向就會把想做的事簡單化,不想作的事複雜化,舉凡etag,或高官喊說捷運要到基隆,或有人說要把市 ...


很同意您的意見?這些事情讓人很不如意?唯一解決的方式,就是自己選上市長啦?總統啦?想怎麼做就怎麼做?無拘無束?好好去做?
2014-11-24 00:32 · 11樓
先論標題,管見以為,政治即公共之事,便道之事關乎三鶯樹之交通,乃公共之事自無疑問。爾等今於此大鳴大放,亦係政治,因言論自由乃公共之事。爾等能閒置政治,惟政治必不離爾等遠去。

一、再言國家賠償,便道之使用目的,完整言之乃「公務」「進出國道」之用。事故之發生不因是否為「公務」而有別,易言之,便道因其「進出國道」之使用目的,本應有使車輛「進出國道」而不造成事故之功能,豈因行駛車輛相異驟失功能?若本有此功能,發生事故國家不應負責;若本無此功能,長久草菅公務員,損害賠償則合情合理。
倘所慮者乃任意興訟,則廢除國家賠償法始為根本之道。

二、於交流道,因任意跨越車道而發生事故,試問如何處理?

三、公共建設必然涉及各方利益,公家機關行政有極大權力,對於各方不同意見,倘不能本於職責,分辦臧否,不偏不倚,盡其可能兩全其美,豈又能期待其於面臨黑道、企業家施壓時,能堅守崗位?另外,論及抗爭者,切勿遺忘選輸大鬧台北的連先生。

綜上,淺見以為,論者之大意為「不做不錯,少做少錯」,爾等不應逼人多做,以免他人多錯,與政府思慮相仿,一拍即合,令人讚嘆。




一、果然是政治,而且是思慮擴而深的政治,令人激賞讚嘆?
二、豈因行駛車輛相異驟失功能?
所以闖入民宅與進入商家店裏均無不同?都是讓人待的地方?高論?欽佩?廢國賠法?但是懂得國賠法的人,有需要時會用得著他,不懂得人我就不知道了?您說廢就廢吧?不過,可不要說我說的。
三、公共建設必然涉及各方利益,公家機關行政有極大權力
很同意您的意見?很多事情讓人很不如意?唯一解決的方式,就是自己選上市長啦?總統啦?由於行政有極大權力,想怎麼做就怎麼做?無拘無束?好好去做?半年就做好?我太瞧不起人啦?一個月?不啦?講太長啦?是也?
四、台北的連先生

請愛惜網站資源,勿偏離主題。

2014-11-24 05:33 · 12樓
發哥早:網友們費盡心思回答您的詢問,但好像都不如您意。
不如我也來試試看,說不定一試就中,回答了您的詢問。
我想,「便」道應該是屬於醫學方面的問題。這下子總該對了吧。


2014-11-24 11:43 · 13樓
其實這就是公部門難作之處,也是民眾自私之處(我承認我也是自私的一員),原本就是公務使用,當時因為民代介入,高公局給當地居民方便,現在變成不得不開放.... 我不反對便道,但真的要好好規劃周邊交通路線,不然一路塞下來只會影響更多的人。柑園路不得左轉,偏偏一堆車當看不見,導致其他車輛開外側擠壓機車....做好動線規劃在想通車吧,否則貿然開通只會像以前一樣造成更多的車禍與雍塞.....
2014-11-24 13:55 · 14樓
這次選舉總算有點好消息了~
2014-11-24 22:30 · 1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4-11-24 22:46 編輯


發哥早:網友們費盡心思回答您的詢問,但好像都不如您意。
不如我也來試試看,說不定一試就中,回答了您的詢問。
我想,「便」道應該是屬於醫學方面的問題。這下子總該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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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假如您有一條這種便道的話?要設置交通標誌,不要讓人誤入?
2014-11-24 22:30 · 1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4-11-24 22:46 編輯


phantom 發表於 2014-11-24 05:33
發哥早:網友們費盡心思回答您的詢問,但好像都不如您意。
不如我也來試試看,說不定一試就中,回答了您的 ...


答:假如您有一條這種便道的話?要設置交通標誌?不要讓人誤入?
2014-11-24 22:37 · 17樓
ckwan 發表於 2014-11-24 11:43
其實這就是公部門難作之處,也是民眾自私之處(我承認我也是自私的一員),原本就是公務使用,當時因為民代介 ...


沒做好動線規劃,環境影響評估,只會要求快快,否則就以選票相脅,那受到影響的人呢?或者就不管他,只要自己好就好。
2014-11-25 00:14 · 18樓
不知所云
2014-11-25 13:17 · 19樓
發哥 發表於 2014-11-24 22:30
發哥早:網友們費盡心思回答您的詢問,但好像都不如您意。
不如我也來試試看,說不定一試就中,回答了您的 ...


您好:
一直以來我很喜歡看phantom大大的文
有時候幽默 有時候反諷 有時候充滿哲理 有時候有點無厘頭
雖然我們不見得每件事的觀點都相同
但看到phantom大的文章我都會注意一下
原本是因為不想讓您起的樓歪掉 所以沒有點選回覆而是用評分方式留給phantom大
但沒有考慮到您認真發這篇文的心情 是我思慮不周
在此向您說聲抱歉 懇請勿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