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掛號信

2014-11-21 13:56 · 樓主
今天又收到管委會寄的掛號信 是會議紀錄 上次收到的是區全會開會通知 也是掛號信

覺得我們就住在玉鼎 為何還要寄掛號信浪費郵資呢?

應該可以通知住戶去櫃檯領 若沒有去領再寄掛號即可(其實是收到通知說有掛號信 感覺對已住在玉鼎的住戶寄掛號是多此一舉又浪費資金)
2014-11-21 18:26 · 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RebeccaChiu 於 2014-11-21 18:28 編輯


親愛的芳鄰 ,

會議通知 請參照 社區規約第六條 , 第三點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由召集人於開會前十日以書面載明開會內容,通知各區分所有權人。"

會議記錄 請參照 社區規約第九條 , 第二段
"前揭決議之會議紀錄應於會後十五日送達各區分所有權人後,各區分所有權人得於七日內以書面表示反對意見。"

去年北昌提告修改規約無效之訴訟其中所主張的一點便是 , 他們沒有收到會議記錄,所以無法在七日內提出意見 ,在法庭上講求證據的他們主張無收到社區的任會議資料,而我方則無法證明我們準時送達,這將會造成會議疏失之處.

今年的規約修定多處皆與起造人所持之商場 , 營造商所持之店面有關, 所以要做足一切準備.
包含會議通知 , 修改規約之門檻 , 會議記議之送達 等,一切程序都要做足.

避免任何區分所有權人對此次會議及修改規約有不同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