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戀家 於 2014-11-16 10:20 編輯
這個社區很特別!
第一屆搞了三個主委!
第二屆主委只做一半任期,搞到後面沒人要當主委
…………因沒人要當主委,區權會就搞個“非區權人,可以當主委”, 又搞個啥“三等親不得當委員”
…………
不知哪次區權會弄個混亂,隨便表決只有………才能當委員或xxx永不能當主委??趁自己做會議記錄控時就栽進去,住戶誰注意??然後拿著自編決議說你不合法??住戶要繼續亂就亂吧,開心就好!個人權利,不礙到人,我都沒意見!
第三屆主委帶七人辭職
第四屆好不容易邱主委當久一點,沒人要辭職,不得了了!犯眾怒??
一會拿張發票就栽贓他,一會才換個物管保全,就又連署說要重選委會,此屆委員會已經不符民意,後來說搞錯了,連署人不是提這!就說是被移花接木!?
9月沒搞成,10月看到教育訓練開始了(這之前所有公設點交會議討論,都沒意見),又是大作文章的好時機,又重新連署!動作頻頻,一會要開臨時區權會,一會說社區要被一些委員賣掉了,要即刻停止教育訓練,否則提告?黑函到處放送,存證信函一起來…………現在又說啥避雷針,海砂屋,輻射鋼筋要求跟遠雄要驗證??
這場鬧劇,何時要落幕??鬧夠了沒?
總說就只有一個目的,這些不合已意的委員要趕快滾蛋,她們要掌控做主!社區花錢解決事情就對了!
問她們社區有哪些問題,哪些設備,反正自己也搞不清楚,就回你:你搞這些幹嘛,這是義和團,又不是專業人員,需要知道嗎?為何不花錢請更專業的來?
難怪以前在社區維護保養的廠商在京都真爽!京都錢真好撈!隨便報價,隨便做!機器設備動個手腳,告訴你壞了,也可撈!還有委員極力維護廠商的“專業”!拿社區錢當大爺?這比跟當鄰居委員好好溝通,來得爽快!?
第四屆區權會發800元,出席兼委託的的住戶才248戶!這250戶是………??
哪也不錯!住戶如此關心!
此名單建議管委會需要正本確認,人數名單查核需符合資格外,確認連署人要開的主旨,是要撤銷教育訓練?還是要聘專業點交驗收公司?還是要提告?這需明確!---這連署文主旨只有一個!到處放話的訴求卻好幾個!
並且所有不實文宣,管委會的說明記錄全要送交律師,工務局說明備查,到時走法院也才有依據,不然開臨時區權會是會無效力的!如果被這些人亂告,也可以反擊誣告!
大家都讀過書,出過社會,走過世界,看過世面,不是隨便栽個法條就要入罪!
把民法的消費爭議所有相關法條,及建築法規都讀仔細,再來提相關問題,不然誰都難以回答這些奇怪的問題,遠雄看都是客戶也不會直白說這些問題多無知!
要跟業者談判,用這種亂鬧的劇本與手段!也只能無言!要搞到最後建商都不理,像風呂,耶魯一樣,住戶就自己看著辦!
中華民國是有法制的國家,沒有一條是
住戶意志和利益就是社區法律!---哪個住戶意志與哪些利益,也要講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