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HeatPump 於 2014-11-14 13:17 編輯
過去各鄉鎮市長是民選,改制後區長改官派,很多人心態還改不過來,
市府及區公所人員必需有行政一體的觀念,與民選鎮長不同的是,
(1)業務權責劃分:改制第一年業務權責均先收回,之後視狀況逐步授
權公所。
(2) 每日各區區長要向市府陳報問題,每月開區務會議不斷協調溝通,
避免分工不清楚導致行政效率變差,並由市府秘書長、副秘書長等
認養公所,協助公所即時解決問題。
(3) 重視里長建議,里長建議事項一律列管,追蹤進度,讓每位里長都
是市府的「小市長」,設有里長 APP 的溝通平台,以發揮最大的服務效果。
里長也是有給職,就像第一線的戰鬥連長,而且是眾里民選出來的,
就先讓里長衝鋒打頭陣吧,區區…區長,當然就是固守「四行倉庫」(區公所)啦!
相信三峽區公所應該都有回報,只是高公局的態度,不然大家照三餐就打新北市府專線
1999,雙管齊下比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