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林小妹 於 2014-11-9 18:29 編輯
翡翠水庫水質 將增管納戶 污水處理率 將由75%提高到81%
位於水庫上游區住戶及商家,若將生活廢水排放至水源區,將嚴重影響水質,為保障翡翠水庫優良水質,未來3年中央與地方將持續投入2億6400萬元,提高台北水源特定區污水處理率至81%。
民國70年代時,翡翠水庫水源區就開始做汙水下水道,在當時非常罕見,至今已投入20多億經費,翡管局表示,翡翠水庫水源水質的保護工作,早在水庫蓄水前即已緊鑼密鼓地規劃並進行,在國內其他地區尚未開始大規模污水下水道建設的民國70年代,行政院這項指示非常具有前瞻性。
台北市政府與中央合作「台北水源特定區污水下水道系統未納戶污水處理第2期實施計畫」,翡管局局長劉銘龍表示,台北市政府將分攤計畫經費3分之1約8800萬元。預定105年完成污水2期計畫後,可將目前特定區內污水處理率由75%再提升至81%,並將新增納管戶187戶,增加設置單一式淨化槽269座,合併式淨化槽4座,將可有效降低入庫水源污染。
目前翡翠水庫供應大台北地區居民500萬人,預定民國106年中供水人口可提高到600萬人以上,劉銘龍表示,新增供水區包括新北市板橋、土城、新莊、樹林、鶯歌、三峽等地,台北市政府將持續秉持「雙北共飲翡翠水」的政策理念,積極支援包括污水下水道建設在內之水源特定區相關建設,以提升翡翠水庫水質。
摘自103.11.3中國時報
【民國70年代時,翡翠水庫水源區就開始做汙水下水道,在當時非常罕見---為當時的國民政府高瞻遠矚規劃設計團隊拍拍手】
翡翠水庫沿革
翡翠水庫的開發主要目的是做為臺北都會區長期水源,是臺北區自來水第四期建設計畫中之水源工程,開始規劃於1971年,並於1972年完成初步研究報告,1974年完成可行性報告,1978年完成定案研究報告,並由臺北市政府成立臺北翡翠水庫建設委員會負責計畫推動,工程部分委託臺灣電力公司辦理,並由當時中興工程顧問社設計監造,榮民事業工程處負責施工。
翡翠水庫於1979年8月開工,並在集水後,陸續淹沒了北勢溪原有的翡翠谷、鷺鷥潭、鸕鷀潭、鯉魚潭、濛濛谷、太陽谷、火燒樟溪許多景點,因居民不多,遷村容易,工程隨即於1987年6月完工,施工期間共八年。完工後由臺北市政府成立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負責運轉及維護。
另為管理維護新店溪(含北勢溪、南勢溪)青潭堰上游集水區,1984年臺灣省政府設置「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委員會」(簡稱水源會),1999年改隸中華民國經濟部,2002年改制為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