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其實,電梯的公告就時有錯字,沒想到有籌備期的會議文書也有錯字。我家那個讀小學中年級的小孩問我為什麼會有錯字?我也想知道。
會議開始後,才知道原因。原來是要更換新物業了。像召開區分所有人會議這種大事,物業總公司一定會臨時加派人手幫忙處理相關事宜,但是,既然要換新物業,所以就疏漏了?
四項議案中,第一項就是敷衍,就算是有些所有權人現場要求具體選項,他們還是不願意回應。好,既然現任管委會討論不出具體的大方向,那麼全案再提交給下一任管委會,就能討論出答案?
既然現場就可以討論並議決出大方向,為什麼要再問卷調查?
虛耗的人力、物力、時間,全社區大家一起買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