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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們已經住了這麼多年?

2014-10-06 18:34 · 樓主
請問??我們已經住了這麼多年為什麼我們的電梯跟信箱的保護膜不撕掉阿?我每天坐電梯都有這個疑問,以前我去管理中心問總幹事也是支支嗚嗚的,沒有正面回答我,我也沒認識委員可以問,我只是想知道我都住了這麼多年了為什麼不撕掉阿你們每天坐電梯或那信時看了不覺得醜不痛苦嗎???
2014-10-07 12:57 · 2樓
沒錯 小弟也一直希望趕快拆掉

可是本社區特色......正事被拖延,開會老是搞很多文書,像上次的聯署有的沒的

但是京都社區只要卡在"點交" 就死胡同,無解~~

委員會一直希望能夠快點點交,電梯就列為優先項目

無奈有些委員不在乎
2014-10-09 12:01 · 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戀家 於 2014-10-9 12:34 編輯


信箱應該是看自己是否要拆?畢竟是自己的,不然就看是否統一一起撕!
各棟梯廳的畫作包覆的塑膠套也是邱主委要求,今年才全部統一拆除!
電梯……如上樓述!
至於該如何?
看住戶?
很多人住過公寓大廈的經驗,大概京都最令人驚奇?
以前我不參與,只聽一些委員講,我都認為有哪麼誇張嗎?
這陣子我真見識到,不只誇張而已!是超級離譜!誇張至極~~
這社區最大的問題是,一些人在社區,甚至當委員,啥事都不管,也不做功課,也不好好跟別人討論問題所在,只要她不爽,不按照她意思,就讓管委會過萬聖節!
動不動就不合法,胡扯瞎掰!既然不在乎大家是鄰居,寧可為公共事務來撕破臉,羞辱人,是為哪樁?我也看不懂!
重點是,要別人簽字負責,然後她要決定下指導棋!不按她們的意思,就動員,檢舉,存證信函,要告人…………有的沒的!
譬如,電梯保養第二屆每月7萬,第三屆5.5半責----到第四屆5.5萬全責要公開招標時!有人跳出來講話了!---這不合法,這金額超過採購辦法,管委會不能招標,也就是每月不能花超過3.3萬維修電梯才合法,那請她找家合格3.3萬的廠商來是不?不管啦,干她屁事,管委會不可以就對啦!----原因是她不爽,今年區權會提案的採購辦法修改被否決!
最好就別招標!出事,她肯簽字全權負責!?大家就來擺爛,有何不可?
這種按自己爽不爽的情緒在搞社區?還要口口聲聲說為社區?

還有能把保全當社區寶貴資產的住戶,要求管委會不得隨便讓保全沒工作,甚至別太挑剔保全,不上班,扣錢就好,幹嘛究責?

到現在還在鬧的前主委,自己當主委時修訂的法,不遵守,動不動就要偷錄音,存證信函一直寄,動不動要告人,叫警察還持續上演著!
愛偷錄音的,請好好讀讀”防礙秘密罪”的相關法律要件!既然有什麼法律教授好朋友,老愛拿出來當令箭,若這都不懂?我都不知該如何理妳!

只能說大家自求多福!社區沒多少存款,隨便花花,很快就沒了!去年好幾個月社區都是支出大於收入!有些帳目支出不太清楚,還在清查!

如都不管,社區年花千萬請的物業,廠商就放牛吃草!?………大家認為開心就好!社區是大家的!又不是我家的!我一點也不在乎!

很多委員不靠這吃飯,家庭工作事務也不少!沒那麼多心力跟這些人在那裡浪費生命!
我也不再說啥好話,無法理性溝通的人,也是在浪費生命!委員又不是社區聘的,要被這些人吼來吼去,羞辱嗎?

這些人閒閒沒事,專伸指頭的!
大家喜歡,就送大家,以後就請他們來簽字負責!不過提醒,千萬別不小心跳入當替死鬼!他們專叫別人簽字,自己當指揮官!

這屆邱主委敢簽字,就敢負責!很抱歉,但不是妳來指使他該如何做!是大家來討論該如何做!

點交的事還沒鬧完,我就等著看,非得要花大錢請SGS才認為是好的戲碼,何時演完!?
除非SGS來!這大錢非花不可,不然應不罷休!哪家都沒用,就搗亂到直到社區用SGS不可!

很多事都是良心問題而已!不要以為誰會氣極敗壞?又不花我家的錢,氣極敗壞的是非要用SGS的那群人,………這些人愛怎玩?大家就來看看吧?
我還在等看好戲上場~~
2014-10-10 13:41 · 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WendyLKK 於 2014-10-10 14:37 編輯


103.2.22(星期六)09:00 第四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
"議案五" 決議:
(一) 撤銷該修訂案, 修訂採購作業辦法第2條第五項規定為: 金額超過四十萬元者(除物業管理, 保全, 俱樂部, 清潔, 園藝維護等固定支出外), 需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後, 辦理公開招標. 本條文非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不得修改.
出席人數251戶, 同意155戶, 過半數同意, 此案通過.

當時討論此議案時, 本人在場, 當場有舉手發言"提醒" 如果不把"公設設備維護"此項目列入除外, 目前進行式的 電梯維護支出 每月$55,000 x 12個月= NT$660,000/年 就已超出四十萬, 已違反規定; 但當時提案人有站起來回應, 因為本人聽不懂其邏輯, 也沒跟他辯駁, 想說尊重 區權人決議, 反正管委會 需遵照區權人的各項決議辦理, 並據此去執行社區各項事務.
"議案五" 決議:
(二) 公設點交檢驗委託驗證費用, 授權管委會按市價最有利價辦理招標.
出席人數251戶, 同意135戶, 過半數同意, 此案通過.


103.8.23 第四屆第五次會議紀錄
在管理中心工作報告的最後一項 有著墨公設點交:
6. 8/14完成與遠雄代表進行公設點交座談會
說明:
一. 以教育訓練方式進行:
依上次會議決議,,,,,,,,,,,,,,,,(略)
二. 公設點交項目, 由社區安排時程事宜, 點交程序: 由遠雄派員進行該項目的教育訓練, 提供該項目之教材, 並做該大項中點交缺失或改善項目並記錄之, 待全部教育訓練完成後, 再約定日期召開點交會議.
劉美燕委員: 依據第四屆區權會決議, 通過點交檢驗委託證費用, 授權管委會按市價最有利價辦理招標, 故公設點交是否不再委請專業機構進行檢測?
主席說明: 找專業公司進行檢測是一個選項, 管委會有管委會的智慧, 可以建議.

8/14與遠雄的座談會議的會議紀錄至今(10/10)尚未公告內容給住戶周知, 據本人所知 只有主委 & 2位委員, 共計3位委員參加座談會, 且只座談了1個小時 (3位委員就可決議了進行點交驗收流程了嗎? 委員是點交驗收的專家嗎? 1個小時就決議了進行點交驗收流程了嗎?), ("公設點交" 不是用 "議案"(提案)方式討論?, 是用物管中心報告?)
A) 由遠雄建設公司以「球員兼裁判」身分進行公設的點交,完全無公正可言,
B) 教育訓練完成製成之教材紀錄,經人事變遷(物管每年一換, 人員流動頻繁, 要不就是委員個人不滿該員工, 請其離職, 要不就是員工自己另有高就, 捨棄京都他去),將教材紀錄束之高閣,或遺忘無人聞問,如何保障將長久居住在本社區住戶之權益?
C) 未經由第三方公正專業機構進行檢測,屆時重要設施故障,不僅嚴重影響住戶生活上的不便,修繕費亦將由全體住戶買單,造成住戶財產上損失,影響深遠不可不慎。
D) 為維護本社區住家品質並保障全體住戶權益,請本屆管理委員會確依第四屆區權人會議之決議,將本社區公設點交驗收事宜委請專業機構進行檢測

最後, 詳閱第四屆所有會議紀錄與公告, 遍巡不著有任何委員或住戶反映要求 SGS公司來擔任京都的公設點交重任, 因為管委會根本就沒公開招標遴選廠商,
只看到會議紀錄記載: 管委會有管委會的智慧,
以及據本人所知, 8/14 主委暨2位委員, 整個管委會共計3位委員參與遠雄的公設點交座談會 (僅費時1小時結束座談會), 並達成共識
.

藉此帖文, 個人表達對劉委員暨極少數委員們感謝在管委會, 不畏一言堂充斥, 勇於替住戶發聲, 只要議題決議違反規約, 管理辦法 & 區權人決議, 這幾位極少數委員皆有善盡 提醒其他極多數委員們, 要按照區權人決議辦理, 才不會辜負住戶當初勾選現任委員們出來服務社區的殷切期盼!!!



2014-10-16 00:02 · 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戀家 於 2014-10-16 01:03 編輯


WendyLKK 發表於 2014-10-10 13:41
103.2.22(星期六)09:00 第四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
"議案五" 決議:
(一) 撤銷該修訂案, 修訂採購作業辦法 ...


“電梯維護支出 每月$55,000 x 12個月= NT$660,000/年 就已超出四十萬, 已違反規定”
如果有委員要簽字負責,電梯就不維護或找爛廠商低於40萬阿!有什麼關係! 遵照規定阿!
不負責,為何要別人簽字照這奇怪的規定?誰簽字,誰負責嘛!
以後妳們簽字負責,妳們照辦!沒人會有意見啦!反正出事,也不需負責,也不干誰的事!管它的,住戶自己決定的阿!是不?遵守規定比一切重要啦!

首先,
1.所有委員都是主戶,他們的房子不是垃圾!也都是在京都!不是妳或誰比較寶貴,他們就是爛宅!使用公設頻率也不輸其他住戶!

2.京都公設已啟用四年,房子也都賣完,所有權都已經是京都住戶的!點交是法規上要走的程序,也攸關社區基金拿回與否!

3.這1.2年所有公設問題,除非是結構上的保障15年外,所有去函遠雄要他負責的維護,他都已經表明不負擔責任!

4.法規上的點交都只有限定項目且僅是功能正常無誤即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57條清清楚楚--社區一年花約1300萬請的保養維護管理廠商,住戶用了四年,功能正不正常有不有誤,都不清楚?要花只來三天,至少50萬的點交公司才能證明?

A) 由遠雄建設公司以「球員兼裁判」身分進行公設的點交,完全無公正可言,
哪來球員兼裁判? 社區住四年,總共至少花4000萬保養維護管理!這些都是廢物?

B) 教育訓練完成製成之教材紀錄,經人事變遷(物管每年一換, 人員流動頻繁, 要不就是委員個人不滿該員工, 請其離職, 要不就是員工自己另有高就, 捨棄京都他去),將教材紀錄束之高閣,或遺忘無人聞問,如何保障將長久居住在本社區住戶之權益?

這些留記錄,是社區資產,跟員工什麼關係?點交公司來點一點可以幫社區留記錄?還是永遠聘用點交公司?

C) 未經由第三方公正專業機構進行檢測,屆時重要設施故障,不僅嚴重影響住戶生活上的不便,修繕費亦將由全體住戶買單,造成住戶財產上損失,影響深遠不可不慎。

妳自己很清楚,若按法定的點交,只是檢測功能正不正常,沒有其它檢測!還要檢測什麼?重要設施故障?這幾年使用,社區都沒花維護,修繕費費?跟給什麼專業點交公司什麼關係?--我完全看不懂?
目前大家住的買的,都已經通過建築法規,消防法規………已經拿到使用執照!專業公司來點交就不會有損壞,所以財產不損失?
到底還想檢測什麼?專業公司檢測了就都不會壞?就算要檢測好了!也不是50~60萬請SGS來點交就叫檢測!?且他報價項目內容很多,來都只是目測而已耶!這叫檢測?
去年林前主委請土木技師要檢測電梯大理石地板是否結構設計不當,光這一項就要20萬!其他花圃又是20萬………三項就要68萬!所以到底要檢測什麼?


D) 為維護本社區住家品質並保障全體住戶權益,請本屆管理委員會確依第四屆區權人會議之決議,將本社區公設點交驗收事宜委請專業機構進行檢測。
一個住了四年,公設也使用四年的社區,要告訴我,花大錢來辦一項只是按法定的程序點交,叫維護住家品質?如何維護法?我真的是看不懂!

…………………懂的,作功課,認真社區每一項事物,了解社區設備的人,不會接受要花大錢50~60萬,只來3~4天的SGS來社區就為了點交,社區一年花至少1300萬的維護保養管理公司都是廢物,擺好看的? 這種花錢多簡單的事!誰吃飽沒事幹?

其實我最希望,妳來主導簽字負責!然後給SGS來做這件事!我一定要看到整個完成結果!然後一一檢示!是否如所說的!我絕對這樣做!我很想這麼做!

但如要別人簽字負責,就看別人是否願意?憑良心而已!不是花誰口袋的錢!都是京都一份子盡心力而已!
2014-10-16 03:57 · 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戀家 於 2014-10-16 04:26 編輯


況且從第二屆開始,管委會也曾為了公設點交公開招標過廠商!

第二屆時SGS沒被遴選上,於是管委會有決議了,也幾乎要跟一家機電廠商簽約了!有人強力反對……作罷!爾後管委會變得一團亂!

第三屆又再公開招標,SGS第二名,結果第一名,有人認為還不夠格,於是再選第二名,再跟SGS談內容價錢! ……後來金額就是至少40萬以上,有委員認為違反採購辦法,不願簽約!又作罷!……沒多久,管委會再度一團亂!

於是又拖到第三屆11月邱主委上來,有人認為機不可失,強渡趁臨時動議修改採購辦法,讓SGS沒有40萬限制!
然後又再公開招標兩次,沒什麼公司要來標,機電廠商來標,也不符規格,因還沒開標,已經有人放話,此公司資格不符!為何? 因為有人把規格內容已經限定可能只有顧問公司才能符合!但這時SGS不願意來標了!因為人手不足~~機電廠商也不符標單規格!管委會對點交內容也沒共識!只好又作罷!

所以這社區要何時才能點交?大家心裡有數!美其名要專業廠商,什麼才叫專業廠商?社區每年至少花1300萬的維護保養管理廠商都是廢物?

如果京都公設都沒啟用,也沒委託保養維護,這要求點交公司來,也可能是唯一好的方式!但社區公設使用四年了耶!且還能信誓旦旦的說,只要專業點交公司來,社區公設不再修繕,設施也不故障?這是哪門子的法條和觀點?

這屆他們花大半年時間,整理資料,規劃,還不斷找遠雄溝通,又歷經物業更換,才能走到這裡!

妳以為現在社區說要點交,遠雄就來?他們多少次表明不來點了!信函往返多少次,請不用功的委員自己好好看清楚!

又是經過多少次去溝通協調,才願意再來談點交流程的!這些人的努力,不是花張嘴嚷,就成了!

也別以為遠雄現在非跟你點不可啦!那是不懂,啥都不管,自以為是,出張嘴嚷嚷的人,一廂情願的想法!

多少次遠雄已經表明,都幾年了?他願意協助社區把基金取回!也就是甭點,連花錢,花時間,大家都省了!他們直接請工務局把那筆基金給社區!

只要妳肯全權負責完成點交!大家就來旁觀就好!多省事又開心!但一定要符合所說的!社區不再修繕,重要設施不再故障!
這真是大功德一件!


2014-10-16 11:24 · 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戀家 於 2014-10-16 13:09 編輯


再來說說這電梯招標保養的問題 !

有人表示這價格已經違反了採購辦法,有委員提醒,管委會還不守法!

我又仔細的查了所有資料 : 社區電梯保養一直以來到現在都是原廠商大同OTS,
101年5月第二屆電梯保養費是70,000/月
102年5月第三屆電梯保養費是55,000/月(半責)
103年5月第四屆電梯保養費是55,300/月(全責)

102年第三屆第十次會議7/13日有人因屢次無法順利讓SGS來社區做點交事項,要修改採購辦法
那次並未通過決議
102年第三屆11月後換邱主委上台,才又被搞修改成功! 到103年2月第四屆區權會又被打回原形,只把公設點交拉出四十萬限制 !但需要有個上限,來不及修,會前沒說明清楚!
誠如所言,不合法規? 那.....
這採購辦法是101年5月3日訂定的,就算101年電梯保養招標來不及就此約束,那102年電梯保養為何沒有自行約束?



要修改此辦法的人也很清楚,這採購辦法是管委會內部自我訂定之管理內規,為了能順利把SGS 搞進來,那次修此辦法前也講了這一段話

我真的蠻認同的,但不能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 是不? 現在來搞電梯保養違法又是為了甚麼?



再來說說公設點交 ,原本第三屆一開始應該很能順利,也應該完成.....為何變成又有變卦? 說來說去就是管委會內部沒有共識!

一來SGS 從來就沒有受到大多數委員的認同 ,二來林前主委也很不贊同,最後他們決議點交的方式!
看看他的說法:
不過法定公設點交是沒有土建這項目的,要搞這項目是為哪樁? 我也搞不懂! 搞一大堆遠雄會理你? 這些有問題,只能是用打官司....又是落落長....




如果一家點交方式都不被多數的委員認同,第二屆,第三屆...甚至第四屆都是這樣, 卻有人要一直推...一直推....想盡辦法推.......這是大家笨? 沒知識?不懂? 笨蛋? 不愛社區? 還是怎樣??

除非自己來簽字負責,否則我也不知要再延宕多久,如何才叫保障住戶權益? 我等著看!

2014-10-16 12:01 · 8樓
整個點交是個大工程, 這個很難在剩下的幾個月內有定論, 而先行點交項目如果沒太大爭議, 是否能請委員會定期在愛北大網站公布項目及進度? 能讓更多熱心的住戶大家共襄盛舉!!
2014-10-16 12:48 · 9樓
電梯保養費已有前例可循, 新條文未列入應屬疏漏, 懇請管委會於下次區權會提案修正. 還希望各位委員大處著眼, 不要拘泥於文字細節上. 謝謝!!
2014-10-16 13:44 · 10樓
各位寫了這麼多是告訴我如果不點交就沒辦法拆電梯的保護膜嗎?那如果保護膜不能拆電梯是不是更不能坐呢???我相信你們各有各的主張,但⋯⋯請不要在我這裡吵而不幫我解決這個問題,我不懂不過就是拆個保護膜而已有這麼複雜嗎???請各位主委委員幫個忙好嗎?總不會叫我自己去拆吧?看看信箱有的住戶受不了自己拆,有的沒拆,更醜。我想如果各位委員如果有看到我的請求,可以幫幫忙嗎?
2014-10-16 18:50 · 11樓
🔧 本文章最後由 WendyLKK 於 2014-10-17 09:25 編輯


第三屆,約去年(102)年底,物管有致電邀約 廠商 領標, 結果只有邱主委引薦給京都,且目前負責京都社區機電維修的「和富機電」廠商領標&投標以及TUV國際公司領標(但未來投標)。
1) 和富 機電 (獨資) Yes
2) SGS 國際公司 婉拒
3) TUV 國際公司 Yes
4) 國霖 機電 (股份) 婉 拒
5) 康盛 機電 (獨資) 婉 拒
6) 旭汶 機電 (獨資) 婉 拒
7) 韻立 機電 (獨資) 婉 拒
8) 真禾 機電 (股份) 婉 拒
9) 鯨鼎 機電 (股份) 婉 拒

和富機電公司係,101年變更營業登記,沒有機電等設施檢測項目,為一家一人獨資 公司(是父子家族公司, 據梁老闆說公司規模與達雋差不多,只是達雋還是家股份有限公司,非獨資公司),
當時還有一家立佑機電有限公司 來投標,也是獨資的小公司。
(請參閱103.01.05第三屆公設點交審標會議紀錄)
(請參閱 去年(102)06.08公告第三屆第八次會議紀錄的附件: 5/30與遠雄就公設點交事項暨社區公設缺失會談紀錄, 資訊皆透明化)
http://h56.u-city.com.tw/upload/MEET/201306180908521247Txt_UPLOAD.pdf

所以,很擔心SGS國際公司的人士可以不用操心了,其實第三屆到最後再去邀標時,該公司已婉拒了。
在此敘明,公設點交檢驗須公開招標係第四屆區權人135戶通過的議案非本戶1戶可決定要用哪家廠商來進行的,當然更不是哪個委員或住戶就可以決定使用「編組義和團」方式來進行京都公設近十五億的點驗!
第四屆區權會的"議案五"有決議:公設點交檢驗委託驗證費用,授權管委會按市價最有利價辦理招標.
出席人數251戶, 同意135戶,過半數同意,此案通過
請管委會遵照區權會決議由專業機構進行本社區公設驗收點交事宜

社區於今(103)年3月起由 第四屆管理委員會管理本社區每年例行相關業務(規約規定事項),但迄今未遵區權會第五議案之決議積極推展,突於
103.8.23 第五次會議紀錄,在管理中心工作報告的最後一項 有著墨公設點交:
6. 8/14完成與遠雄代表進行公設點交座談會:(現10/16 仍未公告內容給住戶周知, 包括6/19與遠雄的先期協調會議紀錄也未公告)
二. 公設點交項目,由社區安排時程事宜,點交程序: 由遠雄派員進行該項目的教育訓練,提供該項目之教材,並做該大項中點交缺失或改善項目並記錄之,待全部教育訓練完成後,再約定日期召開點交會議。

此已違背區權會決議,有些委員竟視全體區權人之決議為無物

現今仍有部分人士,以自己不懂的專業,在自己點驗知能 亦全然乏饋的情況下,不僅不潛心研探點驗的法規常識,卻不知來由的,把精力用在編造荒唐論調,把個人想像當事實,把猜測當依據,對一些努力尋找合格標準點驗公司的委員大加詆毀,甚至以不實的謬言加以扣帽侮蔑,肇致部份 本即不足認知的委員在各項會議中搖擺觀望;
由於 原來是不懂"驗測"是甚麼!還 把"保養"當成就是 檢驗來看,怪不得第四屆管委會中有些無識的委員 會便宜行事,把使用四年的所有設備當作已完成驗測,視社區全體住戶財產為無物,將住戶保障財產權拱手還給 建商
點交驗收是公寓大廈法令57條明文 規定,上面哪裡有寫只要驗測限定項目即可?
法令不懂!專業知識不夠! 難道連基本社會常識都沒了嗎?!
這就像食用油問題
不需驗測的邏輯,就像我們人吃幾年的餿水油都沒死,就表示油沒問題的看法一樣可笑,
結果一驗測發現各種毒素重金屬 一堆!人體累積到一定量,就會發病死亡!這不是專業知識,是常識!!

社區公設有些涉及到 使用方便及安全的平時根本不會 使用到的,如消防設施
請問如何確知其功能妥善?到要 用時發生故障或功能不足害死的是人命,你能負責嗎???
急著跟遠雄妥協把設施基金領回來,究竟是造福社區還是.........?

一般評估一個服務公司的基本選項均需一一加以檢視,通過審查或相對比較才能認為符合與否,例如:
(一)資格審查:應審查該公司是否具有點交驗收作業合格能力及相關執照,有無充分經驗,成立時間,專案執行編組,作過案場的評價,公 司履約能力等。
(二)規格審查:也就是該公司對執行點交驗收所能提供服務項目的完整程度,作業流程週延程度,工作小組人員經驗資格,依據規範及驗測 機具儀器是否完善與標準,完驗報告範本及公信力等。
(三)價格審查:應就服務項目的完整、執行工作程序人員作業時間、範圍等規模,評估該一價格是否為合宜(合理價),而不是一 昧低價就是最好。(駿坤案就是79萬 報價可腰斬一半搶標,結果被發現是一個變更營業項目才數月的公司的案例)

最後結論: (個人的看法)
1. 社區公設點交是越早越好,責任歸屬容易清楚,且委員們有高度共識與一致性非常重要,就是要達多少% 就願意點交驗收,避免錢花了,卻仍無法達到目標,那就相當糟糕!
2. 社區公設點交仍要以遠雄的移交清冊來對照與驗收,而屬於圖說、文件手冊、外觀、家俱器材類的驗收,由社區物業協助,委員與住戶成立小組監督即可(但是不要在旁對專業的東西 說三道四,妨礙專業人士工作的進行,耗掉檢測寶貴的時間)!且經過三年來的居住了解,對於建商提供移交清冊沒有的, 希望建商可以更加額外提供的,都可以加註說明,和建商溝通協調 。
3. 重點還是如何和建商好好的溝通協調,可以把這三年來社區的問題一併要求解決或改善!或者增加需要的設施!這樣才能達到公設點交的真正好處。
4. 合格的廠商,善長的就是統籌整合, 與建商的會前會 (因專家vs.專家,這是住戶與委員們皆不懂且沒辦法的),社區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與建商溝通,改善這幾年的問題及要求更佳的設施!

p.s. 這星期六(10/18)晚上7:30 召開第四屆第七次委員會,案由四是討論公設點交,住戶們有空可去旁聽,關心社區事務。
2014-10-17 09:24 · 1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戀家 於 2014-10-17 10:18 編輯


WendyLKK 發表於 2014-10-16 18:50
第三屆,約去年(102)年底,物管有致電邀約 廠商 領標, 結果只有邱主委引薦給京都,且目前負責京都社區機 ...


看來,大家越來越有共識了!

妳的結論三點,我認為有符合目前大家的想法!第四點,哪家所謂大,合格專家能幫社區和建商會前會,又能談判談條件?可以改善社區問題?要求更佳設備?SGS有這項?………請指點清楚!

但對於法條和社區的決議,妳的認為,就是按妳的認知!別人不懂也不專業,更是義和團? 我個人或其他人對妳所認知完全不同!如電梯保養招標一樣!硬塞一個法規來拗它!說對?也能說不對!但應不是在哪字裡行間挑骨頭!

要招標點交廠商,社區不是沒做過,這兩年標過多少次!? 國內最大點交電機廠商就是真禾和太古華電!,基本上遠雄建案幾乎都是請這兩家先代驗!

妳自己也清楚寫了,社區越來越沒人要來標了!連第三屆都去邀標SGS,也婉拒!…………那社區還要搞下去?要搞到什麼時候妳才能有認為滿意的點交公司來?請問要標幾次才行?還是標到滿意又合格廠商才能進行點交?

所以我建議妳來主導嘛!不然妳前面論述的,和後面結論完全無法match!

再來,SGS雖說國際公司,妳個人非常推薦!大家也都遴選過!無法雀屏中選的原因!可能每個人都有思考!

但我只能告訴妳,港,中,台的所謂SGS國際公司,我公司每個月都需要往來檢驗商品,真的沒妳想的多了不起的專業!也是要看項目!但寫報告,收錢絕對很專業!

我看過SGS給社區的報價與點交方式內容,他也是針對遠雄提的太古華電那份資料來作依據!哪份資料也是依照法規的點交項目方式,所以請問還要有哪些項目及方式?

目前社區任何會議決議都是公開的,沒有用電話不記名投票方式決議,也沒有只有誰能說了算,包括妳!
包括遠雄來,有心住戶,委員有時間都可以參與!但不是不來,不想參與,然後事後質疑………!

有意見,看法很好!但如提供好又快速的解決方案!也許大家都能接受!但如只是一昧批評,拿法條來說違法!還要說用心花時間的人是義和團?哪我不清楚,妳是什麼?還是花大錢找廠商來的,拿著法條指控別人的才是最高尚與優雅?

永遠要記得,做事花時間的人也都是住戶!









2014-10-17 09:49 · 13樓
nicole88 發表於 2014-10-16 13:44
各位寫了這麼多是告訴我如果不點交就沒辦法拆電梯的保護膜嗎?那如果保護膜不能拆電梯是不是更不能坐呢?? ...


住戶很簡單,只要哪裡認為有問題,管委會要解決!或只要不礙到我,我管哪麼多!?幹嘛吵來超去!?

我以前也是這種住戶!

直到管委會鬧出打人,相處甚歡的好友鄰居一一搬走,賣掉………過去1,2年管委會一團亂,每個月都在補選委員!

大家還只能認為這都是不干已事嗎?

你的問題,我問邱主委,他說:他會提出,要求保全拆信箱保護膜,至於電梯,他對裝潢的保護早又要拆的想法,但若順利啟動點交,本月就會同遠雄及電梯廠商來拆!日期已排定!本週六開會決議!
這日期已經是花很多時間和遠雄,廠商溝通協調好了!就看京都!

2014-10-17 10:18 · 1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WendyLKK 於 2014-10-18 01:00 編輯


1) 請管委會遵照第四屆區權會決議由專業機構進行本社區公設驗收點交事宜
2) SGS國際公司的 報價 不是天價, 統包也是在40~60萬之間, 端視檢測項目初驗及覆驗 & 與遠雄會前會次數.
3) 林前主委 曾想請土木技師公會 來, 公會的報價三項就高達68萬 (所以相比較下, SGS國際公司的價格就很划算了啊! (請勿將天價混為一談. 不過, 這些都是過去式了, 此一時彼一時, 大家是活在現在, 不是活在過去).
4) 依據公寓大廈條例規定, 社區是委員會制, 也就是合議制, 委員會經過"合議"通過的議案即可去執行 (但管委會的決議 與區權會的決議抵觸則無效, 與規約抵觸亦無效). 社區不是董事長/總經理制, 也不是部隊領導制, 董事長/總經理制 是誰的股權大, 誰發薪水誰決定, 領導制是國家給的權誰大, 誰決定.
社區是委員會制, 每位委員都有十九分之一的決定權, 在個人看法及提案沒有獲得多數委員認同及同意通過之前, 就是十九分之一的看法, 沒有誰說""就可以代表其他十八位委員的看法, 任何委員, 包括主委(也是委員之一) 的意見在沒有獲得委員會多數決議同意, 也只不過是個人看法, 也就是十九分之一的意見, 對任何社區事務皆無決定性的效力, 無需拿"我"負責三個字來自我擴張權力, 任何委員(包括主委) 不能也無需負責, 是委員會負責. (主委只是委員會的對外代表人, 對內 主委也是委員之一), 所以委員都是一樣大的, 都是住戶票選出來且本身願意服務社區的, 委員沒有大小委員之分, 更沒有所謂管委會裏的"高層人士".
2014-10-17 10:37 · 15樓
WendyLKK 發表於 2014-10-17 10:18
1) 請管委會遵照第四屆區權會決議由專業機構進行本社區公設驗收點交事宜。
2) SGS國際公司的 報價 不是天價 ...


很好!大家認知越來越清楚,非常好!

每個人都可以表達不同意見,包括委員,但最後還是要依管委會決議為依據!

不是委員拿著章,自許為xx委員就拿翹,還不能“越權”說!讓決議事項無法進行! 至於誰要把誰的話當高層奉為圭臬!那應該誰也管不著!

如針對社區事務有任何意見,如能提供其他好方案,可以進行又能解決的方案!大家好好溝通協調!這都是好方向!

希望大家都要記得!大家都是京都住戶,也是鄰居!

2014-10-17 10:46 · 1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nemoweng@hotmai 於 2014-10-17 10:50 編輯


決策是合議制沒錯, 但監督與執行總不能十九個一起動吧? 既然區權會有決議由專業機構進行本社區公設驗收點交事宜, 主委身為點交驗收的總負責人, 這一點在第五屆區權會總不能不給交代吧!!

日期確實是花很多時間和遠雄,廠商溝通協調, 現在大家是不是該將重心放在先行點交項目, 問題是藏在細節裡, 個人認為現在最需要的是專業技術協助, 熱心的住戶或者花點錢找專業人士相助, 會讓大家更加放心.

社區現在都掛急診了, 人先救活了, 要花大錢做全身健康檢查可不可以容後再議?
2014-10-17 11:08 · 1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WendyLKK 於 2014-10-17 11:11 編輯


社區住四年,總共至少花4000萬保養維護管理
一年花至少1300萬的維護保養管理公司


社區的"保養維護" 都花了""錢(1300萬/, 4年已花掉4000萬), 社區住戶公設財產價值15億以上的"公設點驗檢測"只需 花費40~60萬/, 是 ""錢吧?!
2014-10-17 11:09 · 18樓
nemoweng@hotmai 發表於 2014-10-17 10:46
決策是合議制沒錯, 但監督與執行總不能十九個一起動吧? 既然區權會有決議由專業機構進行本社區公設驗收點交 ...


什麼叫專業機構?
請問你!
XX顧問公司?還是xxx?還是花大錢才專業!?
難到點交都是由委員做?
幫幫忙吧!先搞清楚再來說吧!

電梯,電機設備,消防………哪一項不是專業來協助點交?
2014-10-17 11:13 · 19樓
WendyLKK 發表於 2014-10-17 11:08
社區的"保養維護" 都花了"大"錢(1300萬/年, 4年已花掉4000萬), 社區住戶財產價值15億以上的"公設點驗檢測 ...


社區不是沒公開招標過?
第三屆邱主委上任3個月時也招標過2次!
請問要招標幾次?要到什麼程度才行?你才能滿意?
2014-10-17 11:13 · 20樓
電梯,電機設備,消防………哪一項不是專業來協助點交?


請公告住戶周知 是哪一家專業會來社區協助點交? 免費的嗎?
2014-10-17 11:15 · 21樓
WendyLKK 發表於 2014-10-17 11:08
社區的"保養維護" 都花了"大"錢(1300萬/年, 4年已花掉4000萬), 社區住戶財產價值15億以上的"公設點驗檢測 ...


既然是小錢不就更簡單嘛!!
廠商邀約不是只有管委會才能做吧?
住戶也可以幫忙啊!!
如果沒來領標或者投標, 大家急也沒用啊!!
2014-10-17 11:16 · 2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戀家 於 2014-10-17 11:18 編輯


WendyLKK 發表於 2014-10-17 11:13
請公告住戶周知 是哪一家專業會來社區協助點交? 免費的嗎?


世界上有什麼是免費的?只有社區任勞任怨要做事的委員吧?

SGS也是說明很清楚,他需要配合許多協力廠商!
2014-10-17 11:24 · 2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戀家 於 2014-10-17 11:27 編輯


nemoweng@hotmai 發表於 2014-10-17 11:15
既然是小錢不就更簡單嘛!!
廠商邀約不是只有管委會才能做吧?
住戶也可以幫忙啊!!


第三屆,大公司都邀標過!上樓的不是清楚告訴你!
都婉拒!
那是要再如何?
所以這屆不是都不找其他廠商,是要用拆包的方式!目前沒看到招標,是要一項項來!有需要哪項時再招標!
這是多數的共識!
不然不知要搞到何時才能進行!
2014-10-17 11:26 · 24樓
戀家 發表於 2014-10-17 11:09
什麼叫專業機構?
請問你!
XX顧問公司?還是xxx?還是花大錢才專業!?


請問主委夫人是代表主委發言嗎? 個人僅就曹小姐所言, 勸她如果區權會有此決議, 那她大可放心, 至於內容是不是有問題, 還需主委協助.

如果都有專業人士協助, 是不是可以讓住戶知道哪些人士, 也讓大家放心.

Thanks!!
2014-10-17 11:27 · 25樓
戀家 發表於 2014-10-17 11:24
第三屆,大公司都邀標過!上樓的不是清楚告訴你!
都婉拒!
那是要再如何?


了解!! Thanks!!
2014-10-17 12:28 · 26樓
還真 便宜行事!!! 第三屆邀不到廠商(如樓上所說第三屆一直在補選委員們, 當然廠商不會來),
此一時, 彼一時耶!
不代表第四屆公開招標後, 沒有廠商會來啊!
何況第四屆 蠻多第一屆暨第二屆都在服務社區, 經驗豐富的委員們 在裏面.
總之, 第四屆區權人決議的項目, 就請第四屆委員會好好執行, 否則明年區權大會時, 跟區權人報告此不公開招標的理由, 係因第三屆招不到廠商, 所以第四屆也不用招標了, 相信大家都會三條線!
何況 區權人為何不勾選第三屆委員當委員了, 而勾選現任委員們來服務社區, 就是覺得現任委員會做事, 眾望所歸啊!
2014-10-17 12:35 · 2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戀家 於 2014-10-17 13:07 編輯


WendyLKK 發表於 2014-10-17 12:28
還真 便宜行事!!! 第三屆邀不到廠商(如樓上所說第三屆一直在補選委員們, 當然廠商不會來),
此一時, 彼一時 ...


招標跟社區補選委員什麼關係?廠商婉拒京都邀約,和社區委員事務有何牽連?
況且招標點交廠商也標至少有兩年時間,次數無計了!光會招標,就才叫做事,用心?要讓廠商婉拒幾次才能考慮用別的方式?別忘了,第三屆邱主委就公開招標兩次!都婉拒!

至於妳說的決議?很多人都狐疑?何時跑出這種決議!?決議的標題,內容和記錄會議的意思有差異!

不過沒關係,第四屆決議都是用票務!大家再仔細理解一下!

另外社區每年花1300萬在社區維護管理上面,認為這比起,50~60萬就顯得是小錢? 這樣類比很怪!那至少1300萬是固定必花的費用!也可能越來越多,社區收入卻只能固定或越少!

社區戶頭除了定存500萬外,今年初三年以來社區活存只剩不到20萬!過去每個月結餘很少,甚至負的!因為溫泉水漏失不少加上廠商亂報價,維修費高漲!沒人管理!

有時光電費一個月從26萬---41萬!什麼再壞掉,鐵卷門再修一下!還能多少錢?
今年好不容易,大家各處監督敦節,才有多出許多節餘!

當然很多人都認為社區還有500萬存款!有些人一直想把它用掉!………一個社區到時都沒資金!大家就自己看著辦吧!
2014-10-17 13:06 · 28樓
廠商婉拒京都邀約,和社區委員事務有何牽連?-


樓上不是說第三屆亂成一堆!? 廠商當然會風聞京都管委會不是很穩定; 何況彼時已年底, 每家廠商都很忙, 不來投標也是可以理解的. 回覆的理由也都是很忙, 沒有人力接新的案子.

個人該提醒的都提醒了, 能分享的也都分享了, 很多都是老生常談了3年, 沒有經過採購程序, 分包點驗的廠商並非免費的也呼之欲出, 這星期六就可揭曉謎底了吧?!
2014-10-17 13:13 · 2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戀家 於 2014-10-17 13:24 編輯


WendyLKK 發表於 2014-10-17 13:06
樓上不是說第三屆亂成一堆!? 廠商當然會風聞京都管委會不是很穩定; 何況彼時已年底, 每家廠商都很忙, 不 ...


第三屆邱主委時期就公開招標兩次!都婉拒!

我還是不清楚,社區公開招標,廠商來不來領標?且當時也都去邀標!為何跟社區管委會事務有何牽連?招標單應該沒說明這些吧?也不是多大生意,廠商還得探聽社區?

妳還要幾次,要等誰來?要等廠商有時間,配合他們?等希望來的廠商願意來,才能啟動?

如果這是讓社區才能啟動點交的藉口!那可以闡述清楚!大家來溝通討論!

且我還得提醒你,點交不是花錢請廠商來,哇~~簡單完成!妳自己上面寫的結論也很清楚!

除了社區管委會內部還有建商願意配合點交,也是需要不斷的多方面溝通!

真的勸妳!不要執著在一個難以執行的點上堅持!大家好好貢獻自己所長,協助社區完成點交,是比較務實!
2014-10-17 14:04 · 30樓
也不是多大生意,廠商還得探聽社區?


一下社區要花""筆錢, 一下 也不是多大生意?!{:7_420:}{:4_93:}{:4_92:}
2014-10-17 14:30 · 31樓
WendyLKK 發表於 2014-10-17 14:04
一下社區要花"大"筆錢, 一下 也不是多大生意?!


對社區是大錢,對廠商不是啥大生意!既然是國際公司這對他們的確是小錢!

2014-10-17 15:06 · 32樓
另外社區每年花1300萬在社區維護管理上面,認為這比起,50~60萬就顯得是小錢? 這樣類比很怪!


這個類比一點都不怪! 更凸顯出住戶公設財產價值高達15億以上, 但只有一次跟建商進行點交驗收的花費, 卻只花到社區50~60萬是非常划算的, 而維護社區管理費用 是 每年都得花 1300萬. 相較之下, 錢有花在刀口上.

不知星期六(10/18)的廠商報價是多少??? 因管委會尚未公告住戶周知比價/議價結果, 所以也無資訊可供研究. 靜待星期六的會議討論吧!
2014-10-17 15:27 · 33樓
nemoweng@hotmai 發表於 2014-10-17 10:46
決策是合議制沒錯, 但監督與執行總不能十九個一起動吧? 既然區權會有決議由專業機構進行本社區公設驗收點交 ...


區權會有決議由專業機構進行本社區公設驗收點交事宜,


仔細查了這條決議,會議上討論與最後載錄實在矛盾至極!

提案人是因為102年11月某次管委會修改了社區的採購辦法,區權會時要撤消哪次的修改,而那次的修改主要是公設點交費用可以超過四十萬!
區權會表決同意撤銷!

如照記錄所載區權會要公設點交按市價有利標,也是不能超過四十萬!不然當時在決議什麼?

記錄和討論決議相當差異!

2014-10-17 15:40 · 3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WendyLKK 於 2014-10-17 15:47 編輯


建議 去閱讀{:7_344:} 第四屆區權會議紀錄 議案五 & 議案六 的決議. 尤其議案六的決議(三) 把管委會卡的死死的(個人認為).
在此, 真心{:7_361:} 說句 謝謝{:6_314:}{:6_314:}所有委員們的辛苦! {:9_580:}任勞任怨! 感恩!{:6_314:}
2014-10-19 00:36 · 35樓
WendyLKK 發表於 2014-10-17 15:40
建議 去閱讀 第四屆區權會議紀錄 議案五 & 議案六 的決議. 尤其議案六的決議(三) 把管委會卡的 ...



我再次把SGS點交公司的報價合約內容拿出來仔細研讀,再把妳對這SGS高度評價及過度的高認知,與對我認知的反駁,好好再比對了解,我真的笑了~~~

你說:
點交驗收是公寓大廈法令57條明文 規定,上面哪裡有寫只要驗測限定項目即可?
法令不懂!專業知識不夠! 難道連基本社會常識都沒了嗎?!





SGS 報價48萬 三個工作天的檢驗項目內容,哪一項不是57條內的項目? 請闡述 ~~讓我長一下常識!


你又說:
由於 原來是不懂"驗測"是甚麼!還 把"保養"當成就是 檢驗來看,怪不得第四屆管委會中有些無識的委員 會便宜行事,把使用四年的所有設備當作已完成驗測,視社區全體住戶財產為無物,將住戶保障財產權拱手還給 建商。


我請問妳,妳到底是要驗測什麼? 妳說不出來! 你說SGS的驗測非常讚又專業

SGS的點交檢驗方式如下: 這就叫驗測? 非常專業? 非常有效率? 妳一直告訴所有住戶,唯有SGS才能保障住戶的財產! 48萬僅花三天,這機電消防設備測試可能只花1.5天,檢測方式是由原設備廠商來操作運轉,測試,SGS依測試結果寫成報告,這就叫驗測! ?




你又說:
未經由第三方公正專業機構進行檢測,屆時重要設施故障,不僅嚴重影響住戶生活上的不便,修繕費亦將由全體住戶買單,造成住戶財產上損失,影響深遠不可不慎。


合格的大廠商,善長的就是統籌整合, 與建商的會前會 (因專家vs.專家,這是住戶與委員們皆不懂且沒辦法的),社區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與建商溝通,改善這幾年的問題及要求更佳的設施!


你所謂的SGS專業機構檢測只是在廠商操作狀況時作成記錄報告,然後妳卻說這樣就能不讓社區重要設施故障,往後就不會有修繕費 ,不然住戶財產損失-----我看完SGS合約內容,真的覺得妳是在講說天方夜譚?

SGS報價合約內容清清楚楚: 他們不作既有結構行為與設計方式做檢核評斷 ,哪來可以改善多年問題? 要求更佳品質?




你還說SGS可以和建商會前會又能和建商溝通.......

結果48萬 的報價合約僅可以和廠商會前一次2小時,會後一次2小時,可樣可以保障妳的15億資產?? 能更換更好設備??




結論: 我說過SGS收錢很專業, 妳這麼支持他,又推崇他,我只能說,如果要符合妳們的意見,又要讓妳們滿意,和妳們這些人共事,找此廠商來,邱主委應該是能力不足! 非常不足~~

我強烈建議,妳們自己來搞,完全負責! 不然任何人來簽字,到時應該會自找很大的麻煩,可能錢花了,結果點交一事無成,仍遙遙無期! 這樣的法院通知書應該會到! 我會在旁邊靜靜等著看!

大家旁觀就好了,不然被講沒知識又沒衛生! 就讓大家瞧瞧有知識又不昏庸無能的樣子! ......甘溫拉~~


2014-10-19 02:35 · 3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WendyLKK 於 2014-10-19 08:23 編輯


1) 一再死命糾纏 第三屆管委會辛苦公開招標多次, 曾於第一次公開招標來投標的 國際廠商 SGS公司 的文件, 會不會擔誤到屆委員會 趕緊進行為社區找尋合適的廠商的正事?
2) 何況國際公司有其標準報價單格式, 據本人記憶倒帶, 跟SGS要過 多種價格報價, 由於社區採購辦法限制, 滯礙難行, 根本還沒談到付款條件 及 其他對社區更有利的條件. 所以連提交給法律顧問過目, 都沒有進行, 報價單的有效期是30天, 當時轉眼就過期無效了, 也就是說, SGS當時提供的 40萬/48萬/60多萬 的所有報價單皆是 廢紙!!!
3) 一直把 廢紙 當 聖旨研讀, 匪夷所思!
4) 建議:
A) 八大社區主委聯誼 可以詢問其他社區相關的價碼, 幾個工作天, 人次, 流程, 程序等資訊 藉以學習與參考.
B) 閱讀 物管有遠雄請的太古華電的 初驗報告, 也是3天, 一次就來了29, 30位專業技師/工程師大批人馬 (有些機電維修小公司, 全公司連老闆都不到30位員工, 遑論有證照可供簽證的技師了).
5) 辛苦委員們了!

2014-10-20 10:18 · 37樓
個人用上大小醫院來做個比喻

有人喜歡(或說"習慣")上大醫院
覺得大醫院什麼科都有
有問題一次解決

有人覺得看診所就好
生啥病看哪一科
不要去大醫院掛號等看病
浪費交通又費時

其實,最終結果,都可以把病看好,就是了
至於要上大小醫院,個人覺得就看個人決定
============================
關於京都驗收
是要找專業的驗收公司
還是請物管俱館加上經常跟京都維護的廠商幫忙,不足的再找專業廠商
個人覺得應該都能夠達到目的

目前,我的認知
管委會應該是傾向看診所的方式
有違法嗎?(國家法令?)

若要換找大醫院的方式
那可能要看看下一屆的多數委員如何決定了
============================
大家可能對這個方式會有所擔心
擔心沒有專業驗收公司,自己來不專業,怕有缺漏

事實上,京都住戶已經入住4年多了
當初擔心馬上點交驗收
無法確切知道建物與設備是否有問題的疑慮應該80~90%以上都清楚才對

有例年來,住戶陸續經驗累積的反映
另外有太古華電的報告可以參考(看看是否有疏漏)
我們真的需要再花錢找專業的驗收公司嗎?
京都的鄰居們可以思考看看
=============================
說真的
把每一個問題都找出來了
然後要求遠雄,遠雄就能把它都修好嗎?
你我都知道這是不可能的

那我們的目的是甚麼?

確認損壞的部分,不理想的設備是遠雄的問題或缺失
要求他們做更新,修理,更換的動作
無法做到的部分
要求賠償,做為日後維護那些遠雄無法更新,修理,更換的部分

然後作驗收動作
以後京都就要認命自己維護了
============================
畢竟很多住戶都已經住了4年多了
京都哪裡有缺失,其實很清楚
物管那裏也有資料一一條列
關心的住戶可以去要求查看
若有缺,再補上就是了

因為過去的設備維護與操作的錄影帶有遺失
目前是請遠雄來做教育訓練,我們請物管來錄影
以備日後可以自行維護
這應該是屬於驗收的一小小部分
若說這樣就可以做驗收了
那也太愚弄京都的住戶
畢竟"同意驗收"的最終決定也是管委會

驗收.....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若認同管委會的驗收方式
就請大家多多參與教育訓練
多接觸才能多了解
大家多參與,京都的驗收才會更確實

驗收......這一屆作的完嗎?
希望,但是很懷疑.........哈!
2014-10-22 22:03 · 3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WendyLKK 於 2014-10-22 22:08 編輯


社區 公設驗收 就像看病一樣的比喻,那是
已經生病了,
就必須找醫生就診,
如果去「診所」看病,各診所職司各單元"部份"的生病,如:牙科,骨科,一般內/外科等 (但也是要慎選診所,否則找到密醫,就要面臨 藥到命除 的代價了).
而已經生大病的人,需要去「醫院」看看病情 有無連帶性 或 需更精密檢驗,才進行治療。

就像人
平常能吃、能走、會呼吸
這並不表示就是沒病
而他/她也可能不知道有病
要「身體檢查」才知道
或許有重大傷病都不一定
點驗 就像是
全身體檢儀器,按標準
徹底檢查出有甚麼系統不符合標準
如不符合,就需更換或檢修

社區公設有十幾個系統
各系統環環相扣
就像 人身體 由各個組織部份組成一樣
雖各司其責,卻相互結合,互補互輔
平常系統損壞,找人檢修才等於「看診
我們是要確認系統好壞,是「體檢
且各系統相關互連,如:消防設備系統的供水供電及管線舖設路線與管徑是否合乎尺寸等.

我們大家都是住戶 (委員也是住戶),不是社區的執法或掌門
不要任意堅持以極少數住戶之見,來影響或逕自進行社區重大事務
一旦造成不可逆之結果,如何負責呢?!

總之,公設中各系統環環相扣,要作「全身體檢」,而非「看病」
而「全身體檢」是診所做不到的

以上 請住戶們 參考!
2015-01-30 22:16 · 3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戀家 於 2015-1-30 22:18 編輯


這社區不是讓正常有心的人可以做事的! 這件事經住戶的提議,其實我個人認為幹嘛管這種小事?? 在這社區動則得咎, 就連每棟樓梯間的畫保護膠膜,三年來也沒人要拆, 他都注意到,我根本連理都不想理!

但邱主委是一個學設計的人,專門替歐美時尚品牌設計製造產品,對於這些環境美不美的問題,他特別在意, 但大家要知道,這社區不管做甚麼? 連主委講一句話都可以搞到連署打鑼敲鼓指控他多違法......誇張到不行!

果然......邱主委認為的確是需要拆信箱的膠膜, 也馬上要求物管和清潔處理,拆模的確需要花很多時間,非想像容易 很快....就有住戶來咆嘯了! : 為何沒有經過我的同意,拆我信箱的膠膜? 這是我的資產,應該先知會我...................凶巴巴的,對邱主委這樣嗆!



這社區住戶的水準,真不是我可以想像的
2015-01-31 22:01 · 40樓
戀家 發表於 2015-1-30 22:16
這社區不是讓正常有心的人可以做事的! 這件事經住戶的提議,其實我個人認為幹嘛管這種小事?? 在這社區動則得 ...


所以做也不對 不做也不對
真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