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dgt 於 2014-9-23 21:40 編輯
0933 發表於 2014-9-23 20:40 
有重點也沒用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41806
以前向環保局報案,大多敷衍一下,現在有比較認真,但是還是搞錯方向,幾天前打電話檢舉,他們居然要我提供汙染源是哪家工廠,天阿,我如果知道就好了,秋天到了,風向改變以後,北大特區又成了空汙特區
依照行政院環保署頒定空氣污染事件應變處理標準作業
市政府平時應持續建置下列資料,以備不時之需:
(一)建立工廠及工業區背景資料
1.定期清查及更新工廠固定污染源許可證等資料:針對工廠使用原(物)料、燃料及產品之種類及用量,建置完整資料,並建立轄區工業區污染源背景空氣品質。
2.建立轄區「固定污染源污染排放指紋資料庫」,詳列轄區固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之成分及排放特性,俾利空氣污染事件發生時,追查不明空氣污染排放源。
3.轄區地圖
(1) 電子地圖:具搜尋功能之軟體,如PaPaGo、Google map等等
(2) 紙本地圖:解析度至少1/25000以上。
4.轄區工業區配置圖。
5.常見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
如果以上資料都有確實建立,查空汙應該容易些,我曾向市府反映,得到敷衍的答案。
看看是否可以請市府公佈這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