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愛倫 於 2014-9-25 22:58 編輯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您於103年9月3日致「本局交通警察大隊信箱」陳情案電子郵件,反映「三峽區學成路、大德路口,有汽車
3770-xx號交通違規」一案,大隊長非常重視,已轉交本局三峽分局處理,謹將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汽車3770-XX號交通違規1案,三峽分局已於接獲檢舉後經檢視所檢附之違規照片,違規汽車
3770-XX號在夜間行駛經後車大燈反射後,全程無法正確顯示車牌號碼,爰以無法舉發。
臺端陳情之地點已責由管轄北大派出所及交通分隊加強巡查,以維通行;爾後再發現有妨礙交通情事,請您
不吝逕電110或三峽分局勤務指揮中心電話:2671-1796、2673-5959檢舉,俾利迅速派員處理。
二、感謝您的來信及對警政交通問題的關心,若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惠請與承辦人聯絡,
本局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承辦機關: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承辦科室:三峽分局交通組
承辦人:吳謹斌、聯絡電話:02-26725113
每次遇到這位姓無的.....
就很想去告他瀆職!!!
有鄉親認識高官可以把這種不做事的警員掉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