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yjrong413 於 2014-9-17 09:51 編輯
landy 發表於 2014-9-16 21:47 
您好,我是前一任的文康委員,
我先聲明,
這次中秋節活動我無法協助籌備,
您好!
我不是在批評哪個人如何, 或甚至哪個委員做得如何,
我是在討論到關於就如您說的..."制度問題"....
文康委員只是一開始的活動規劃, 後續還要經過所有委員開會決議, 再經公開招標(如果是大型活動)....
所以, 沒辦活動的責任不在文康委員喔, 而是"管委會"
我當過其他社區委員甚至主委,
受過可能更多難以想像的委曲....所以您的感受我深深可以體會,
我只是要大家思考....如果我們交接都是在中秋節前夕,
那勢必由新一屆的委員來準備是絕對來不及的....如果不依正常途徑來準備就有背信圖利之嫌
(會館提出規劃內容 -> 管委會議討論 -> 找廠商報價 -> 決標 -> 準備作業....沒兩個月絕對不可能完成的)
沒兩個月絕對不可能完成的....
如果真有新委員在極短時間內完成,
那很可能會犯上背信罪喔....(如果因為時間緊迫, 便宜行事的少了公開招標, 就只經管委會議多數決議就決定了主辦活動廠商....這樣辦活動, 就算9成9住戶都滿意, 還是會有可能被那不滿意的一兩位住戶告上背信罪)
如果, 我們制度不改,
那麼我們社區今後都沒有中秋節活動了....
除非有委員願意直接連任文康委員(不過連任多屆文康委員, 又會被懷疑有想從中圖利....),
所以, 為了避嫌, 為了社區可以有中秋節活動....
還是建議:
前一屆管委會先規劃內容, 先討論, 先完成公開招標,
然後移交下一屆開標和決議與執行,
這樣不致於"每年"都沒有中秋節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