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tracytsao 於 2014-9-5 12:23 編輯
昨天我去領取包裹時,警衛說移交到隔壁櫃檯秘書哪兒去了。我到隔壁去領取包裹時,秘書說要我在一塊寫了也沒有任何顯示的板子上簽名。然後她看了面對她自己的桌上的電腦后就說可以了,接著把包裹交給我。
社區要推行電腦化、無紙化固然很好;但是我不知道當制度改變時,物管有沒有站在住戶的立場來試想看看,這種新做法將會產生什麼樣的日後爭議!
我一開始只是覺得簽名在板子上,我什麼都看不見,我怎麼知道我簽名簽了什麼東西?
我在板子上試寫了幾次之後,秘書才說可以了。我問秘書說她怎麼知道可以了,她說她的電腦有顯示我簽名在我領取的包裹的欄位了。
若是在之前我對她的講法一定不會有任何疑慮,因為我通常對認識的人都不會有防備及懷疑的。
但是自從被離職的警衛誣賴說他已經把我撿到的1000元交還給我之後,我對我們社區物管所做的任何沒有“眼見為憑”或“文件簽署”的物證,或沒有任何在場的“人證”的任何文件或金錢的轉交,我再也不相信了!
而今天這種改變做法,將會產生日後的爭議!
一則,在板子簽名時,我根本看不到物管要我簽收領取的那個欄位是不是我領走的包裹?
所以日後如果物管說我領了別人的包裹,而且說我已經簽名了,那我是不是百口莫辯?我要拿什麼賠給別的住戶?
二則,電腦欄位即便我今天確定了,我怎麼知道MIS人員或物管人員可以不可以自己再進去變更?
所以文件的簽收要電腦化、無紙化,固然很好;但是物管單位得要能取信住戶,證明這種做法是安全的、沒有爭議的。
物管應該把這種將會引起住戶爭端的問題的所有疑慮講清楚、說明白。讓住戶明白之後再來改變,而不是自己說改就改
不要忘了,我們社區每天進進出出的老人家很多--他們能有多少人可以搞得清楚我講的這些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