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衛引狼入室 可向保全公司求償
2014年08月31日
法律究責
守護社區安寧的保全人員,竟變成引狼入室的幫兇,類似與保全公司糾紛案件層出不窮,律師表示,被害住戶可要求保全公司負責,如果協調不成,可依保全公司未履行委任契約,提《民事》訴訟要求損害賠償,如能證明保全員有「過失」,勝訴的機率就很高。
「認人」為過失關鍵
兆霆法律事務所律師黃志樑指出,保全放賊入內實有疏失,遭竊住戶應先與保全公司協調,調解不成再提告,由於該案保全員看起來沒有犯意聯絡,非《刑事》幫助竊盜犯,須循《民事》損害賠償的訴訟途徑求償。
黃志樑分析,依法院分案來看,遭竊10萬元以下為小額案件,50萬元以下屬簡易案件,按慣例會排強制調解,實務上約有2次;逾50萬無強制調解慣例,當事人可直接提告。
黃說,「認不認出人」是決定保全是否有「過失」的主因,法官會參酌包括大樓戶數多寡、每日排班量與防盜科技輔助系統等項目,來做最終認定,被害人仍可依保全公司未履行委任契約,保全員沒落實社區治安維護,要求賠償,求償額度照實際損失額度,較無精神賠償問題。
◎記者曾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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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