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07
體育處:興建經費來自重劃基金
〔記者郭顏慧/新北報導〕新北市體育處計畫在林口、三峽、鶯歌等人口數低於十五萬的地區闢建規模較「國民運動中心」小的「運動公園」,但林口「運動公園」日前變更設計擴大為「國民運動中心」,三峽、鶯歌民眾質疑體育處「大小眼」;體育處解釋,林口國民運動中心興建經費來自林口重劃基金,非由中央體育署補助費用,不受十五萬人限制。
新北市體育處規劃在全市人口稠密地區興建十一座國民運動中心,方便民眾休閒運動不受天候影響,興建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均攤,年底前有蘆洲、淡水、土城、中和和三重等五處國民運動中心啟用,另六處正在規劃、興建中,預定一○八年全部完工。
國民運動中心和運動公園兩者差別在於使用空間大小及有無設置游泳池,日前體育處突然決定在林口蓋國民運動中心,三峽和鶯歌地方民眾質疑體育處差別待遇。
新北市體育處研究員廖曼雲表示,林口正在蓋世大運選手村,配合選手村興建,本來在預定地內就有蓋運動中心計畫,但規模不若新莊大,後因興建經費問題和北市府有不同看法,才決定將運動中心和運動公園兩案合併規劃。
廖曼雲說,林口國民運動中心興建經費援用林口重劃基金,並非由中央體育署補助,不受十五萬人限制;此外,未來選手村轉移成住宅後,大批人口移入林口,國民運動中心勢必成為居民重要的室內運動場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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