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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樓管理辦法

2010-12-20 08:17 · 樓主
可以請主委研議一下頂樓的管理辦法嗎 ?

例如:

A. 頂樓可以開放給住戶認養空中花園嗎 ?

B. 頂樓可以烤肉或放煙火,鞭炮嗎 ?

C. 頂樓可以開放給住戶家庭聚會 / 聚餐(不使用火燭的情況下)嗎 ?
2010-12-22 09:00 · 2樓
如果可以認養,那我要報名...{:4_82:}
2010-12-22 10:27 · 3樓
B....不好吧!
A跟C: 我想...住14樓的應該會反對吧! @@...
(空中花園: 要顧慮排水及頂樓防水的問題.)
2010-12-22 11:35 · 4樓
回覆 wahaha^^ 的文章

所以呀!

如果沒有一個管理辦法的話,就會亂套了呀 !

只要有管理辦法,管委會和物業公司就可以"師出有名"了呀 !

不然的話,只要有住戶在頂樓烤肉或施放煙火,而管委會或是物業公司

去禁止的話,會有被嗆聲的顧慮.
2010-12-23 15:27 · 5樓
回覆 nelsonshi 的文章

nelsonshi:不好意思最近比較忙致回覆慢了一點,而非不想表態,在此向您說聲抱歉。再者,希望您諒解一下,如果是在管委會賦與我得自行決定之權限內者,我會儘可能快點回答,反之,則須帶至管委會中討論後,再行回覆。
有關您所提的問題有二,作以下的回覆:
一、
頂樓管理辦法於規約中之管理辦法是沒有的,故管委會依規約第20條之約定「共用部分及約定共用部分之使用管理事項,本規約未規定者,得授權管理委員會另定使用規則。」之授權係可以訂定管理辦法的。惟就目前為止,管委會僅得依規約第2條第2項約定「『頂樓平台』為共用部分,應供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及住戶共同使用,非經依與起造人或建築業者之買賣契約書或分管同意書所載,不得約定為約定專用部分。」及第14條「住戶對共用部分之使用應依其設置目的及通常使用方法為之」辦理。
二、
A. 頂樓可以開放給住戶認養空中花園嗎 ?
其實這是一個很好建議,惟認養空中花園則是有約定專用部分之疑慮且依規約第2條第2項之約定係須得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同意始得為之,又亦應顧及頂樓防水及排水問題,所以目前為止如有住戶為之,似有違反規約之可能。
B. 頂樓可以烤肉或放煙火,鞭炮嗎 ?
頂樓平台之構造設計之目的一般均供作景觀休閒、逃生避難及管線設施安置等使用,故依規約第14條之約定,如係上開作為則似有違其設置之目的,似有違反規約之可能。
C. 頂樓可以開放給住戶家庭聚會 / 聚餐(不使用火燭的情況下)嗎 ?
可能會有同上開B之問題。
三、綜上,僅係個人就相關規範的見解,當然能儘速制訂規範使住戶有所遵循,如此社區才不會如同您說的亂了套。
2010-12-23 15:37 · 6樓
回覆 b83604105 的文章

主委,您好!

我發這篇文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使頂樓的使用和管理有一個正式的依據.

不然,如果有住戶在頂樓烤肉或是施放煙火,管委會或是物業公司去阻止的話,

很可能會遭到嗆聲說 : 又沒有規定說不可以呀!!!

這時,再去 "揮" 可以不可以,就已經太晚了.

至於空中花園的建議,如果是住戶以將花草種在花盆內的方式來做空中花園的話,

那這樣是否可行呢 ?

所以,還是要請管委會儘速討論一下,以便有所依據!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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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景觀燈管制的建議,也請儘速研議!

眼看節日逐漸逼近,如果能在節日將景觀燈和陽台燈打開的話,應該會給社區大大加分的.
2010-12-23 16:47 · 7樓
景觀燈和陽台燈: 這我也這樣覺得耶! 身為地標的馥園,應該要美一點!
但這真的是難為了管委們! 之前去問過警衛,原來...他們也很為難! 開也不是、不開也不是!
不開! 有住戶反應應該要開! 開了!竟有住戶去開罵! 說為什麼要開燈! 浪費電...#$&^&^...
請管委們費心、研議! 讓馥園更美吧! 連鼎禮都開得比我們久呢! 哈!
不管結果如何都支持你們! 大家辛苦了!!
2010-12-23 17:22 · 8樓
回覆 wahaha^^ 的文章

對的!

是否能請管委會中的機電專才計算一下,如果我們社區

開景觀燈 + 陽台燈 + 瀑布流水 的話,1Hr會需要多少金額 ?

這樣就可以很容易算出每戶應分攤的電費了!

再將這些景觀燈 + 陽台燈 + 瀑布流水 打開後的效果照片公佈給住戶看,

請全體住戶來投票是否要在節慶和假日時將景觀燈 + 陽台燈 + 瀑布流水 打開.

這樣,管委會也不會為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