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不想生氣,但行徑實在很惡劣。
在學成路222號附近吃飯,我的車子停在停車格內,結果兩台車擋在前面沒辦法開走。最前面的車停在公車區上,而中間的車則停在紅線。我一看中間的車裡面有人,下車告訴他停在紅線上而且擋到我開出去。他卻告訴我,他也被前面的車擋到。然後就繼續停在那。我說那我只好報警來處理。聯絡了警察後,我就繼續在那邊等,一邊就照相。大概過了10多分,中間那台車來了一位女生,等到上車之後,他們就把車開走了。哪裡有被擋到。大概又過了5分鐘,警察就過來了,他請我上交通部網站具名檢舉。
實在想不透,明明違規又阻擋的別人的車,卻可以什麼都不管,然後拍拍屁股走人,很令人生氣。最後守法的人,不但多花了時間,又被氣到,不守法的人得到方便,然後也不會覺得怎麼樣,真沒道理就這樣算了。就算具名檢舉,如果看到車上的燈是亮的,不曉得會不會成功呢?
請大家跟我一起譴責這樣的行為,謝謝了。

我是最後面的白色車。最前面的車停在公車格裡。
中間的車,他說也被前面擋住,結果等到人來了就移開了。
紅線本來就不能臨停,所以車燈亮應該是不影響檢舉,
只是如果只有這兩張照片,肯定是沒辦法檢舉喔
第一張看不出來停在紅線上
第二張, 看不到違規車輛的車牌
分成兩張,沒辦法證明是同一輛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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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明明可以移車的,也可以等你開離之後停你剛剛的位置
卻又故意找藉口不動,真的很過份
這是以前的討論文章,請看第三頁第23樓樓主的回答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006&extra=&page=3
如果你打不開這篇連結,就直接搜尋"檢舉違規停車"就行了
根據該文,檢舉汽車停車違規是要能有相片證明"駕駛不在"或是"汽車不在行駛狀態"
我以前也不知道,所以拍了一堆不能用的照片,現在知道就會多拍一張證明駕駛不在的照片
以後建議用錄影的比較快...露完之後還可以用電腦擷取照片
🔧 本文章最後由 ㄚ妞 於 2014-7-2 21:38 編輯
太可惡了,明明是違規的人,態度還那麼傲慢~{:4_95:}
明顯圖自己的方便。造成別人的困擾還一堆謊言藉口。。可惡至極
你就移動車子,他怕你A到他就會移動了。否則,發文他也看不到,看了也不痛不癢。
浪費了時間、精神、力氣,怎麼看都是你比較衰。
而且根據提供的照片來看,他前面的車檔不到他的車吧?除非他技術很差。
中間那輛我猜他可能等買東西的人回來就走了,但是可以移動一下讓你先走啊! 真是奇怪!
那個位置還不算引響交通,國際路跟學林路的才離譜
學林路還更扯,大雅路的警察局就在30公尺處,臨停到變成單行道,有行進車子等紅燈根本無法會車
警察也不會主動勸離或舉發,一定要等到有人檢舉才會動
如果是我,我大概會直接開車追上去攔對方下來,要求一個解釋。
明明車前就有足夠空間還找理由藉口不移車,然後後來又開走了,我想樓主應該當場傻眼吧@@
怎末會有人這麼死皮賴臉ㄚ.....是住北大嗎??行為真不可取~
要是我就直接撞他的車子
看他還要不要讓~
ㄍㄢˋ 這種人渣
建議到三峽分局的網站上進行檢舉,之後還會回覆處理狀況~~

還蠻常看到特區...粉多有停車格卻不停停車格內的...
或者直接停在公車停車格影響公司進站~讓搭乘人要冒著危險走到路上~
覺得粉難改善~不過如果大家可以一起熱心檢舉跟道德或許可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