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辦理社區第2次電氣、消防、給水、污排水等機水電維護工程招標公告。
依據:管理委員會第4屆第11次定期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契約有效期限:自民國103年9月1日起至104年8月31日止。
二、工作地點:新北市三峽區學勤路162號~178號。
三、投標廠商資格:
1.符合政府規範合格之廠商(甲級電器承裝業等)。
2.公司資本額新台幣六百萬元(含)以上。
3.中華民國、台灣省、高雄市或台北市相關技師公會會員。
4.具有消防公共安全檢查公司營業登記核可證照等。
5.具有電機(氣)、消防、空調、燃燒、給排水、升降等各類別技師(如該類別
沒有技師時,可為技術士),參與本社區各項設施檢驗查核,可供簽證者。
6.最近一期完稅證明。
7.無退票紀錄。
8.具ISO9001國際認證尤佳。
9.具有500戶以上社區之服務經驗。
10.提供本管委會有關本標案服務之保障(如該查驗出的缺點而未能查出而造成本管委會之損失者)。
11.無法院判決缺失之紀錄。
12.不得與本社區起造人在五年內有承攬業務之行為。
13.得標駐場機電廠商必須協助管理委員會,辦理與起造人社區共用部分設備項目
(電氣、消防、給水、排水及弱電等)缺失修復驗收等移交事務;以及現場設備與
使用執照竣工圖說不符等事宜,提供管理委員會供法院訴訟所需相關證據資料。
14.押標金新台幣十萬元整,無得標者如數退還。
四、領標方式:民國103年6月23日至民國103年7月15日止,在社區服務中心領取。
五、投標截止日期:自領標日起至民國103年7月18日晚間22時(以郵戳為憑),
一律以掛號密封寄交本社區管理中心收為準。逾截止收件期限視同無效標。
六、決標方式:由社區委員會遴選符合資格之廠商進行議價,採最有利標。
七、領取投標單及契約版本需繳工本費,每份新臺幣貳佰元整。
八、歡迎住戶介紹優良廠商參與投標。
九、聯絡電話: 02-8672-1031;02-8671-9353